CHI-1998 — Page 250

Hong Kong Year Books 香港年報 All

186

運輸

運輸局由其轄下的運輸署協助執行職務。運輸署由運輸署署長統領,負責監督《道 路交通條例》和公共交通服務法例的執行工作,其職責包括籌劃運輸策略,管理道路交 通、政府行車隧道、停車場和設有收費錶的泊車位,管理內部道路系統與水上公共交 通,簽發駕駛執照,並負責車輛登記、發牌和檢驗等事宜。

執行交通法例和檢控違例者的工作,主要由警方負責,而運輸署轄下的檢控組,則 負責處理涉及巴士安全設備出現毛病、根據違例駕駛記分制而取消駕駛資格、違反車輛 安全規例、政府行車隧道規例及青馬管制區規例等的檢控工作。一九九八年,運輸署 檢控組提出涉及巴士的檢控共24宗,根據違例駕駛記分制而提出取消駕駛資格的個案 共7865宗,對違反隧道、青馬管制區和其他規例而提出的檢控則有2911宗。

交通審裁處根據《道路交通條例》而設立,主席及成員全部由當局委任公眾人士出 任。審裁處提供一個途徑,讓市民在不滿運輸署署長就車輛登記與發牌、簽發出租汽車 許可證和客運營業證,以及指定車輛測試中心等方面所作的決定時,可向交通審裁處上 訴。

若發生嚴重交通及運輸事故、暴雨或颱風,運輸署轄下的緊急事故交通協調中心會 與各公共交通機構聯絡,統籌特別的交通及運輸安排。一九九八年內,該中心共執行了 八次緊急任務

路政署署長掌管路政署,負責設計、建造和維修所有公路,並研究設立新鐵路網的 建議,以及監察新鐵路項目的建造工程。

施政方針和第三次整體運輸研究

運輸局的施政方針,是提供安全、可靠和高效率的交通運輸系統,以滿足市民在經 濟、社會和康樂活動方面的需要,並配合香港的進一步發展。當局力求通過下列途徑, 達到這個目標:

●擴展和改善本港的運輸基建設施;

改善公共交通服務的質和量;以及

積極管理道路的使用,減少交通擠塞並促進安全。

當局在一九九七年八月展開了第三次整體運輸研究,旨在探討香港未來的運輸需 求,並就今後二十年運輸系統的長遠發展提供概括的指標。當局在一九九八年六月就該 研究的大綱諮詢公眾,並會詳細考慮所收集的意見。這項研究在一九九九年完成後,可 提供一套切合香港最新情況的綜合運輸策略,並定出運輸基建和有關設施的發展與供應 計劃,確保運輸政策與時並進,滿足公眾的期望,並配合經濟及人口增長的需要。

運輸基礎建設

現有的道路及鐵路網絡

截至一九九八年底,香港共有1865公里道路及1737座道路建築物、三條沉管式過 海隧道及八條穿過山丘的行車隧道。這些設施為香港提供了完善的道路網絡。

政府擁有六條隧道,包括獅子山隧道、香港仔隧道、機場隧道、城門隧道、將軍澳 隧道及長青隧道,均交由私營公司根據管理合約經營及管理。除提供免費服務的機場隧 道和長青隧道外,其他隧道的收費須受政府規管。

Comments

Approved members can add comments, bookmarks, and private notes.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Research Note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