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AG-1388-FCO40-1859-Future-of-Hong-Kong-Sino-British-Joint-Declaration-1985 — Page 67

FCO40 Hong Kong Department Records 聯邦事務部香港部檔案 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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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

会议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李先念于一九八五年四

月十日签署主席令,批准了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十九日由国

务院总理赵紫阳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

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包括

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的

具体说明》,附件二:《关于中英联合联络小组》和附件

三:《关于土地契约》。

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上述文件中所載一切完全遵

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在本批准书上签字并

盖印,以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

AN

一九八五年五月二十五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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