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逼他們清洗受害歐籍人留下的血跡(如果他們不從,就強迫他們
用舌頭把血舔乾淨)。英國人還承襲之前統治印度的莫臥兒帝國統治者的
做法,把起義軍領袖綁在大砲砲口轟成碎片。
英國人對克里米亞戰爭滿懷熱情,對印度起義的反應則是震駭。有
些英國人斥責處死叛軍的方式野蠻,但這次起義似乎推翻了英國人普遍
相信的一個天真想法,就是英國統治會令大英帝國的子民滿意和順服。
史家羅納德·海厄姆( Ronald Hyam )寫道:「在英國人眼中,似乎撒旦
造反了,而黑色皮膚就是該隱的記號......以往一直有種普遍的看法,認
為沒有危險可以接近印度的英國人,而上帝站在大英帝國這邊,人人都
愛英國人。 28 印度平民的參與令事情變得更不可收拾。一場士兵譁變擴
大為全民大起義,令很多英國人認為印度人不再是溫順無害的異教徒,
而是陰險奸詐的野蠻人。從前忠心的印度朋友和僕人,似乎莫名其妙地
全部突然變成奸細和殺人犯。
了解到這些在世界和大英帝國其他地方發生的事件,有助明白何以
在整個 1850 和1860年代,香港會那麼風雨飄搖、人心惶惶,這種不安情
況在第二次鴉片戰爭期間尤其嚴重,特別是1857年末和1858年初。兩廣
27 Denis Judd, Empire: The British Imperial Experience, from 1765 to the Present (New York:
Basic Books, 1996), 87.
28
Hyam, Britain 's Imperial Century, 137-38.
40
香港簡史
總督葉名琛下令在香港和廣州的華人不要幫助英國人,並向獻上英國人
首級者賞以銀兩。香港和廣州街頭巷尾的揭帖,呼籲忠心華人挺身抵抗
英夷,毒殺或刀戮英國人,或燒毀他們的房屋。廣州十三行商館被火燒
毀,好幾艘外國輪船在中國水域被俘虜,乘客遇害;在香港,幾家歐資
公司的樓宇受襲,一名政府官員被僕人勒死。
在如此風聲鶴唳的氣氛下,1857年1月15日發生毒麵包案,許多香
港洋人視之為響應葉名琛呼籲香港華人攻擊英國殖民者的舉動。那天早
上,包括港督之妻寶靈夫人在內的幾百名歐籍人,吃了裕盛辦館製造的
麵包後嘔吐大作。由於麵包的砒霜含量很大,大多人吃後不久即吐出,
中毒不深。該辦館是香港唯一供應西式麵包的店舖,因此歐籍人視這起
事件為想將他們一舉殺盡的陰謀。辦館東主是名叫張亞霖的買辦,在那
天早上歐籍人吃早餐前,他與家人離港去了澳門,更加證實歐籍人的恐
懼。張亞霖在澳門被捕並押回香港受審,他說他和家人也吃過那些麵
包,而且也中了毒。
雖然毒麵包案常被標榜為證明英國司法大公無私的顯著例子,但這
事件不僅是對英國司法的考驗。有些歐籍人認為缺乏足夠證據把張亞霖
定罪,另一些人則想動用私刑處死他和他的夥計。也中了毒的首席按察
司約翰·休姆(John Walter Hulme)警告:「枉殺無辜無助於伸張正義」
但連律政司亦堅持「寧枉殺無辜,也勝於承認英國人的智慧和行動無法
找出真兇」。由英國律師代表辯護的張亞霖,最終因證據不足獲判無罪,
但他的五十二名僱員被囚禁在一間人稱「香港黑洞」(跟隨「加爾各答黑
洞」命名,那是據稱在1756 年有一百二十三名歐洲犯人死於其中的牢房)
的小囚室中四天。這些僱員中有十人受審訊,其餘四十二人卻被囚禁在
那小牢房超過二十天,要在歐籍人和華人社群抗議後才獲釋,而獲釋條
件是他們須離開香港。其後再有幾百名華人被捕和遞解出境。
第一章殖民統治初期的香港 41
香港華人如何看待這宗事件,現在缺乏足夠證據說明;但歐籍人之
間則流傳著各種互相矛盾的理論和疑問。一份本地英文報章後來推測,
製造麵包的麵粉可能在輪船運送時,被同船運送的砒石污染;但是,人
們很有理由相信下毒是蓄意的,因為有些華裔僕人早已警告他們的歐籍
僱主有這樣的計劃。無論如何,這案件不但顯示了香港華人和歐籍人之
間的緊張與猜疑,還暴露了歐籍人社群之間的相爭與猜忌。前殖民地官
員德倫(William Tarrant )是一家報社的總編輯,他因為屢次攻擊殖民
地政府而被控誹謗,遭到罰款甚至監禁,他控告張亞霖要求賠償。雖然
德倫控告勝訴,但張亞霖沒有付賠償就再度離港。德倫其後指摘殖民地
的署理輔政司縱容張亞霖潛逃,署理輔政司反控德倫誹謗。德倫敗訴,
但他的同情者為他籌款付賠償金。無怪乎英國《泰晤士報》( Times)在
1859 年 3 月抱怨:「香港總是跟某些致命的瘟疫、曖昧的戰爭或丟人的內
鬥脫不了關係,乃至於說得通俗一點,若須向儒雅之士提到某個不宜入
耳的地方時,這個聒噪、煩囂、喧鬧、孤懸海外的小島的名字,或許不
失為適當的委婉替代詞。」
29
這一「曖昧的戰爭」達到英國人的目的:北京的外交承認、中國再
開放十個通商口岸,以及鴉片合法化。這場戰爭也對香港有幾個重要影
響。殖民地政府頒佈多項緊急措施,包括宵禁、遞解出境和獎勵告密,
實際上對殖民地的華人實行軍管。香港政府還容許洋人採取自保措施,
如架設路障、晚上把華人僕人關起來,並容許守夜或巡邏人員槍擊形跡
可疑的華人。雖然這些措施後來大都撤銷,但有些在戰爭結束後仍然存
在很久。例如,限制華人夜行的宵禁令,要到1895年經一些華人和歐亞
混血裔領袖抗議後,才在1897 年慶祝維多利亞女皇登基鑽禧紀念時取
29 Quoted in Eitel, Europe in China, 325.
42 香港簡史
消,以向華人示好。但即使這樣,港督仍然握有再次實行宵禁的權力。
第二次鴉片戰爭和它在香港引起或加劇的緊張局勢,致使歐籍人把
香港華人一律視為潛在敵人,歐籍人社群從而團結起來。雖然香港歐
籍人相信,為數甚多的華人移居香港,證明此地的殖民統治不同於其他
殖民地,但他們和其他許多殖民地的統治者一樣,總是擔心會發生下毒
或起義等大規模叛變事件。中國學者兼報人王韜在太平天國時期來到香
港,發現此地的水塘有衛兵把守,以防有人投毒於水,為此感到十分驚
訝。
。
第二次鴉片戰爭和戰時實行的緊急措施,必然會令華人對殖民統治
更加深惡痛絕,但它們對於香港華人所造成的影響很難簡單概括。1857
年初有約五千名華人離開香港,部分原因是響應兩廣總督葉名琛要求華
人離開這個殖民地的命令。1857年12月英法聯軍佔領廣州後,由1858
年1月至1861年10月間,許多華人從香港遷走。單是1858年7月,就
有兩萬多名工匠、建築工、勞工和裁縫離開。但是,如歷史學家蔡榮芳
所說,排外主義「不一定引發華人的民族意識」 30 如果以為這些華人大
舉離開,是出於愛國意識或因為他們效忠清廷的話,不能忽視一個令情
況變得複雜的事實,那就是華人離港並非全出於自願。例如,1858年7
月有大批華人離港,部分原因似乎是附近中國鄉村的縣官威脅他們,如
不離開香港,他們在中國的親人就會被當作漢奸治罪。葉名琛禁止向香
港輸出食物的命令即使在中國也鮮有人遵守,而英國人在1861年1月接
管九龍半島時也沒有遇到重大抵抗。
事實上,許多中國人在戰爭期間積極與英國人合作。例如,殷商李
陞和李良兄弟初到香港就向英、法兩國提供資金和募集壯丁,與英國人
30 Jung-fang Tsai, Hong Kong in Chinese History: Community and Social Unrest in the British
Colony, 1842-1913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3), 55.
第一
-
章殖民統治初期的香港
43
33333
和法國人連成一氣。由於他們的功勞,李家分得部分戰爭賠款,以及掠
自北京圓明園的珍寶。最後,對於挑起戰爭責無旁貸的寶靈,在一些華
人社群中民望極高。他在1859年5月離任時,歐籍人對他不理不睬,華
人卻派出兩個代表團送行,對他極盡讚譽,並送上厚禮。
太平天國起義與中國人移民出洋
第二次鴉片戰爭期間,許多香港華人沒聽從廣州政府的命令返回中
國,由此可見他們與香港的聯繫深厚,香港華人人口更在這個時期大
幅上升。此外,即使戰爭期間,華洋之間的種族對立惡化,彼此猜疑加
深,但華人社群的擴大最終令香港成為重要貿易中心。華人社群擴大的
原因,不是殖民地政府吸引富有華人來香港的措施奏效,而是因為內地
局勢動盪,以及西方資本主義和帝國主義在全世界崛起,這兩種因素共
同促使中國人移民海外。
《南京條約》開放廣州和其他條約口岸,破壞了本地經濟。現在如
英國棉製品等進口貨在廣州市場與中國貨競爭,中國帆船則輸給更大更
快的外國船舶。到了1840年代末和1850年代初,廣州喪失茶葉和生絲
貿易方面的優勢,導致廣東省有大量失業人口。幾乎在同一時間,由於
英國、法國和美國部分地區廢除奴隸制,令加拿大、美國、澳洲、新西
蘭,以及西印度和東印度群島對廉價苦工需求孔殷。美國加州發現黃金
後,1849年第一批華工乘船經香港前往美國。及至1850年12月,已有
二千名中國人離開中國遠赴加州。在1850年1月至6月間,約一萬噸貨
物在香港裝船或部分在香港裝船,運往美國西岸。出現這種海外貿易的
增長後,中國勞動力和人才生力軍也隨之來到香港。港督文咸在1850年
44
香港簡史
報告,華人人口有所增加,他們主要是從事加州貿易的廣東工匠。三年
後他注意到殖民地的「商業前景正在緩慢而確實地擴展,其性質也更為
持久」。
1850 年代初,許多中國商人為逃避太平軍來到香港,香港經濟開始
復甦。1837年,廣東人洪秀全科場失意,精神大受打擊。多年後,他第
四次科舉應試不第,讀到一本基督教傳教士寫的傳教小冊子,自認是耶
和華次子,耶穌基督之弟。天父命他到人間斬妖除魔,推翻滿清,建立
太平天國。洪秀全和他的拜上帝會信徒在廣西傳教,廣西是清廷鞭長莫
及的地區,省內遍佈效忠明朝的秘密結社,洪秀全等人的運動取得政治
優勢。洪秀全的反清大軍信奉以偽基督教教義為基礎的意識形態,主張
取消私有財產,實行土地共有,嚴別男女,嚴令禁酒、香煙和鴉片。他
們從廣西穿過長江流域中游朝東北方向進軍,1853年攻陷南京,改名天
京,並定都於此逾十年。若不是中國將領率領的省軍在洋槍洋砲和西
洋僱傭兵協助下,最終敉平這場起義,清朝可能因它而覆亡。
太平天國起事與清廷的鎮壓行動至少令二千萬人死亡,部分中國農
村地區遭蹂躪,有些城市全毀於兵燹。為保身家性命,有能力者逃到條
約港,尤其是因有大片西方租界而受保護的上海。這場起事加劇了香港
的緊張狀態,但也幫助這個殖民地擺脫經濟蕭條的困境。在1853至1859
年,即使在第二次鴉片戰爭期間有大量人口離開香港,但此地華人人口
仍由近四萬人增至約八萬五千人。官員和訪客常評論,中國局勢動盪令
新的貿易商來到這殖民地,改善了此地的生活水平。報人王韜初到香港
時,「為經紀者多著短後衣,天寒外服亦僅大布,婦女不務妝飾」,後來
他察覺「港中近日風氣一變,亦尚奢華,......燈火連宵,笙歌徹夜,繁
31
譯註:即湘軍、淮軍。
第一章殖民統治初期的香港 45
華幾過於珠江,此亦時會使然」。
32
太平天國起事加上華人移民,以及海外華人社群的成長,加起來對
香港經濟有重要的影響。這把香港從邊遠的殖民前哨站變為海外華人
跨國貿易網絡的中心,這個貿易網絡由中國沿岸伸延到東南亞,再一路
遠至澳洲和美洲。太平天國起事和海外華人社群的壯大,也在香港創造
了新的富有華人階層,他們在此地扎根,而不只是過客。在這些新移民
中,不乏殷商富戶,帶同家人、資金、營商手腕和商業聯繫到來。例子
包括李陞、李良昆仲,他們在1850年代初由廣東來港。在1857 年,李氏
昆仲成為最大的華工代理人和華工船租船主。到1860年代中期,他們的
家族生意包括保險、房地產,還沾手鴉片專賣。身為這個成功家族的族
主,李陞躋身殖民地最顯赫的商人之一。有了這種人來到,新的華人商
界精英階層在1850年代末在香港出現。
最後,香港經濟成長也令本地歐籍商人受惠,並吸引了新的外國投
資。在 1850 年代末至 1860年代初,好幾家新的歐資銀行相繼開業。美
國和葡萄牙公司從廣州和澳門遷來。最初在香港當鐘錶匠學徒的蘇格蘭
人道格拉斯·林伯(Douglas Lapraik),1857年與人合作創辦香港第一
個乾式船塢。他在1869年去世時,旗下有一支由七艘汽船組成的船隊。
香港來往廣州、美國和澳洲之間的貨運也有所增加。1864年7月香港上
海滙豐銀行創辦,是外國投資者對這個殖民地的經濟滿懷信心的最清晰
指標。在那時之前,外國商人所需的本地銀行業服務,是由大型歐洲商
行提供。大部分在香港和中國的西方銀行都是英印銀行的分行,如金寶
銀行( Oriental Bank,亦稱東藩匯理銀行)和渣打銀行(Chartered Bank
of India, Australia and China,亦稱印度新金山中國匯理銀行、麥加利銀
32
Wang Tao, "My Sojourn in Hong Kong," translated by Yang Qinghua, in Renditions (Hong Kong: Chinese University Press, 1988), reprinted in White, Hong Kong, 64.
46
香港簡史
行 ),都是印資或英資的匯兌銀行。滙豐這家新銀行的創辦,被視為香
港殖民地繁榮的標誌。華人資本從一開始就對這家銀行十分重要,而它
將成為中國沿海首屈一指的銀行。香港沒有正式的中央銀行,滙豐銀行
將擔當中央銀行的角色,直至殖民地時期的最後歲月。到了二十世紀末
葉,它已成為世界最大的金融機構之一。
第二章
早期殖民地社會
和其他殖民地的情況一樣,香港的殖民統治既高壓,但又提供了各
種機遇。在 1860年代英國在華勢力轉往上海之前,香港為英國發揮了
幾種經濟和外交功能。香港是英國從事對華貿易的大本營,英國全權公
使兼駐華商務總監坐鎮香港,管理全中國的英國子民(1859年寶靈退休
後,香港總督職務與英國全權公使和駐華商務總監分開)。這個殖民地是
海軍基地,也是歐洲旅客離開新加坡後首個停靠港口。此外,香港也提
供了條約口岸所不能提供的安全,以及行動和居住自由。香港由於具有
這些功能,因而為華人提供了各種機會,讓他們可以來此擔任承包商、
勞工、僕役、文員和通譯。
經濟:鴉片和移民
香港主要是為貿易而建立的城市,因而貿易對它的歷史發展有不可
磨滅的塑造作用。雖然殖民地政府最初難以吸引大量中國商人來港,但
它保證自由貿易,香港往來中國市場又便利,最終吸引到各色外國商人
到來,有些從事絲、茶和鴉片方面的對華貿易,有的從事國際貿易,另
一些則從事保險和航運業。與香港經濟史關係最密切的莫如怡和洋行,
但其他著名英資公司還有顛地洋行(Dent,又稱寶順洋行,是怡和的勁
48
香港簡史
敵 )和太古洋行(Butterfield and Swire),太古要到1870年才到來,迅速
涉足貿易、航運和煉糖行業。美國貿易公司則包括來自波士頓的旗昌洋
行( Russell ),它的合伙人之一沃倫·德拉諾(Warren Delano),是日後
的美國總統羅斯福(Franklin Delano Roosevelt )的外祖父。德國貿易商
要到 1850年代才踏足香港,但如禪臣洋行(Siemssen)等公司很快活躍
於中國貿易。葡萄牙公司方面,包括利美打士洋行(J. J. dos Remedios)
在內的幾家主要公司從澳門遷到香港。在 1840 年代中期,香港的外國企
業中有近四分之一為印度人所有,這些印度人不是帕西人就是回教徒。
帕西人是由波斯遷徙到孟買,無論在種族還是宗教上在印度都是少數民
族,他們在早期對華貿易,尤其是鴉片貿易中擔當很重要的角色,大型
的帕西人公司包括律敦治洋行(D. Ruttonjee)。印度回教徒開的公司早
在十八世紀末已在廣州出現,香港割讓後也來此地開業,鴨都剌利洋行
(Abdoolally Ebrahim)是其中之一。塞法迪猶太人的公司如沙逊洋行(D.
Sassoon ),在 1840年代初已在廣州成立,在鴉片貿易方面位置舉足輕重。
雖然兩次鴉片戰爭後,中國開放多個條約口岸通商,令英國公司可
從中受惠,但香港仍然是更為可靠的商業基地,因為英國在政治上能全
權控制這個殖民地。不久後,許多與倫敦有密切經濟和政治聯繫的英國
企業就以香港為亞洲總部。同樣地,本地華商與海外華人貿易的業務往
來,令香港成為與東南亞貿易的商業基地。香港的經濟發展還得益於穩
定而廉價的中國勞工供應,以及為支持殖民地的貿易而興起的多種服務
業,如銀行、保險、航運、造船和船舶維修。
不過,若論對香港經濟繁榮的貢獻,以上因素無一能與鴉片和華人
移民海外相比。除了兩家由貴格會教徒開辦的美國公司外,香港開埠初
期的主要外國企業全都沾手鴉片。在1845至1849年之間,印度運出的鴉
片有四分之三途經維多利亞港再轉運中國沿海各地,而平均有四萬箱鴉
第二章 早期殖民地社會 49
片儲存在香港的貨倉。英國政府最初曾想過禁止鴉片船下碇停泊維多利
亞港,但殖民地官員力陳,這樣做只會把這生意趕到其他地方。鴉片貿
易不但利潤豐厚,殖民統治者還常指鴉片有令華人勞工平靜的作用,相
較之下,本地歐籍勞動階層卻因喝酒而引發暴力行為。此外,即使是後
來想遏止鴉片貿易的殖民地官員也很清楚,他們若試圖控制鴉片流入,
英屬印度政府一定會從中阻撓。
在 1845 至 1941年,鴉片是一本萬利的生意,以至香港政府的財政
收入很大部分是來自鴉片貿易。事實上,歷史學家文基賢(Christopher
Munn)寫道:「鴉片貿易和香港顯然密不可分,探討這個殖民地早期
的歷史,幾乎不能不提這種毒品:這個殖民之所以建立,就是因為鴉
片;它能撐過早期的艱難歲月,也全仗鴉片;此地的重要商人全靠鴉片
致富;政府也依賴高地租和其他由鴉片貿易造就的收入來維持運作。」
在十九世紀,這些財政收入大多來自向鴉片加工業和零售業徵收的税
項,這些行業是以拍賣方式批給出價最高者經營。1908年香港政府迫於
英國政府的命令,心不甘情不願地關閉鴉片煙館,英國政府還得補償殖
民地的損失。華人富商認為,禁煙雖然有益於華民,但卻有損政府稅餉
和商人收入。1913年停止向中國輸出鴉片後,對香港境內吸食鴉片煙
實行專賣,是政府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雖然國際聯盟在第一次世界大
戰後力促英國政府取締鴉片專賣制度,並把吸鴉片列為刑事罪行,但香
港政府依然從鴉片販賣獲取可觀收入。政府專賣制度直至第二次世界大
戰後才廢除,吸鴉片也是到那時候才被禁止。
除了鴉片外,另一個造就香港早期繁榮的主要因素是華工出洋。中
1
Christopher Munn, “The Hong Kong Opium Revenue, 1845-1855," in Timothy Brook and Bob
Tadashi Wakabayashi, eds., Opium Regimes: China, Britain, and Japan, 1839-1952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2000), 107.
50
香港簡史
國史家常說,華工出洋貿易及華工所遭受的非人生活環境,是西方殖
民主義的產物,其主要得益者是殖民地政府和外國商人。但是,和鴉片
買賣一樣,事實上中外商人同樣受惠於這種貿易。雖然清朝法律明令禁
止移民出洋,但中國官府不曾也無力阻止,而香港與中國之間的邊界幾
乎是出入無阻。華工出洋除了促進貿易外,也有助緩解中國沿海地區的
人口壓力。大部分出洋華工沒有獲得他們夢寐以求的財富,但不少人經
香港匯款給中國的家人。華工出洋貿易所涉及的各個環節層層均有利可
圖,其背後有一個龐大的中國合作者網絡:中國大陸農村的招工館、香
港和其他口岸的契約商和其他中間人、華工船上的翻譯和照料者,以及
大型招工代理商、船主和香港的苦力掮客。香港經營向舊金山運送華工
業務的兩家最大的經紀行,都是由本地華商擁有。香港主要靠着鴉片和
華工出洋,成為五個互相交疊的貿易網絡的樞紐,這五個貿易網絡是中
國、東南亞、印度、英國(由此伸延至歐洲 )和南北美洲。
社會
雖然香港是英國殖民地,並且是以華人為主的城市,但它和遍佈中
國沿海和內河的條約口岸,以及英帝國版圖內的大部分城市一樣,從
一開始起就是多民族雜居。除了英國人和華人外,香港人口中還有歐亞
混血兒、印度人、來自澳門的葡萄牙人、來自孟買的猶太人、其他歐洲
人、亞美尼亞人和美國人。一如大多數二元式的殖民城市,這些人群從
香港開埠之初起,就分別在兩個區域各自生活,涇渭分明。歐資公司和
歐籍人的民宅佔據較佳的土地,而華人則主要住在建於山邊海旁的狹小
木屋。港督寶靈在1858年慨嘆:「本土人和歐人幾乎完全隔絕,完全不
第二章 早期殖民地社會 51
曾聽聞兩個種族之間有社交往來。」
2
這不等於華人和洋人完全老死不相往來。文基賢寫道,所有香港的
歐籍人都「和華人居民有各式各樣的日常接觸,這個殖民地內也有相當
多華人服侍歐籍人或滿足殖民者的需要」。由於英國人在政治上佔宰制地
位,而華人則在經濟上舉足輕重,因此香港從一開始就發展為混合型社
會。殖民統治令華人和歐籍人處於既彼此合作又互相衝突的局面。由於
香港島幅員狹小,可供興建房屋的土地有限,因此,在香港爭奪空間的
情況比其他殖民地更為嚴重。由於沒有充足資料,我們對當時華人對歐
洲人的看法如何所知不多,但我們知道,歐籍人常常抱怨華人社區發出
的氣味和聲音——露天街市和燒香,宗教儀式上的樂器演奏和放爆竹,
以及小販的吆喝叫賣。歐籍居民也常批評政府縱容華人在歐籍人社區之
內或附近經營「不清白女子的場所」,又在星期天上演傳統大戲,褻瀆
安息日的安寧。歐籍人和殖民地官員皆不滿中國人以薄木板所建的房屋
過於稠密,增加了火災和疾病傳播的風險。華人和英國人之間的這種接
觸,令雙方都產生種族主義,但它尤其使許多歐籍人認為自己屬於一個
特別的群體。
華人
由於我們對於勞動和中產階級華人的認識,大都來自殖民地檔案,
因此有關早期香港社會的研究,不管多麼周延細密,但對於如家庭生
活或物質文化等層面,資料所能透露的只不過是一鱗半爪。在香港開埠
2
Quoted in G. B. Endacott, A History of Hong Kong, rev. ed. (Hong Kong: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3), 122.
3
Christopher Munn, Anglo-China: Chinese People and British Rule in Hong Kong, 1841–1880 (Richmond, Surrey, UK: Curzon, 2001), 64.
52
香港簡史
初期,前來此地的華人大都來自低下階層,如勞工、工匠、受排擠的蛋
家人、娼妓、無業遊民和私梟。這些人甘於違反廣州當局嚴禁與外國人
合作的命令,顯示當時中國的惡劣境況,以及英國殖民統治所提供的機
會。太平天國時期,有大批富裕的華人家庭湧入,但即使如此,當時的
香港華人,主要仍然是把家眷留在內地家鄉的華裔男性。在1850年代中
期,女性只佔香港人口的四分之一至三分之一。明白到殖民地政府關注
的要務,是令華裔子民循規蹈矩、安分守己,我們就會更清楚了解早期
香港的華人社會是如何組織,而這些組織又有助我們知道當時華人所獲
得的機會和面對的問題。早期香港華人社會結構的重要特點是廟宇,如
主要供奉文昌帝及關武帝的文武廟,另一間早期廟宇廣福義祠,則是華
人供奉祖先的地方。
香港早期歷史有許多事例顯示勞動階級華人如何學習組織起來,保
護自己的利益。工人、工匠和店主為抗議政府頒佈法例規管他們的行
業,或對他們實行發牌制度,經常罷工罷市。雖然這些罷工罷市很少達
到目標,但顯示華人愈來愈意識到集體行動的力量。例如,在1891年,
木匠罷工爭取加薪,藤椅工人則罷工要求縮短工時。在1894至1895年,
箍桶匠公會由於有成員被開除出會並被外來者取代,四次發起罷工。我
們難以斷定這些集體行動事例背後的動機,是由於痛恨英國人還是擔心
生計。有些史家試圖證明這些行動體現了剛萌發的中國愛國主義,另一
些人則想顯示它們只是經濟上的自利行為,但事實永遠不會那麼截然分
明。有些罷工有反英意味,另一些主要是為保生計,其他則是抵抗英國
人想要控制和規管華人的措施。
以1884年的反法罷工為例。在1850年代末至1860年代初,法國以
保護天主教傳教士和修道院為由出兵越南,1874年強迫越南簽署條約,
歷史上是中國藩屬的越南為抵抗法國入侵向中國求助。到1880年代初,
第二章 早期殖民地社會 53
中法兩軍在中越邊境爆發零星戰鬥。1884年8月法軍攻打台灣和中國
沿海城市福州,華南地區的中國人攻擊歐洲人並燒毀他們的教堂。在香
港,華文報章報道中法衝突和法國進攻台灣及福州的消息,激起華人民
族意識。1884年9月中旬,殖民地政府不顧華商陳情,容許法國戰船停
泊香港補給和維修,令緊張情況火上加油。
罷工者避免肆意搶掠事件發生,全力對付外國人和想要協助法國人
的華人,但殖民地政府卻令局勢惡化,它向不肯為法國人工作的工人罰
款,又因為本地華文報章刊印中國政府的抗法諭示,而檢控這些報章的
編輯。判裁官向不肯為法國船裝卸貨物的華裔搬運工人罰款,從此罷工
矛頭針對的對象就擴大至殖民地政府。印籍警察向攻擊英國官員和其他
外國人的群眾開火後,引發連串示威和騷動,一直持續至10月。
雖然中國民族主義是引發反法罷工的原因之一,但實情其實更為複
雜。北京官員心急如焚,擔心局勢會一發不可收拾。因為他們打這場
仗的軍費,是來自香港銀行的貸款;所需的武器彈藥也是從這個殖民地
進口;他們也不想刺激英國人,以免英法兩國聯手。但廣州當局頒佈諭
示,嚴禁華人為法國人服務,又宣佈無論軍民,如能擒斬法國官兵、奪
繳法國軍械,或誅殺漢奸和懲罰其親屬,將論功賞賜銀兩官銜。這場罷
工顯示,雖然華人勞工常常是一盤散沙,但在受到外敵威脅時,是能夠
團結一致的。然而,罷工也暴露出工人的團結心與民族主義作用有限,
活動積極分子常常要以武力威迫不願罷工的工人就範。中國當局向三合
會和秘密會社提供金錢回報,藉以令它們參與事件,這些秘密結社帶頭
暴動,又恐嚇不參加罷工的工人。許多參與罷工的工人擔心在廣東的親
人受罪,又強迫其他人加入。
我們對香港華人精英的所知,遠較中產和勞工階層的華人為多,主
要由於政府記錄中有關他們的記載較多,也因為他們創立了各式各樣的
54
香港簡史
組織,而這些組織留有文字記錄。殖民地政府的政治機構把這些精英摒
諸門外,但他們運用多方面的資源來提升自己的地位和勢力。香港華商
以街坊公所為起點,不久就發展出龐大的民間組織網絡,令他們儼然成
為本地華人社會的領袖。
雖然類似的組織遍見於中國和海外華人社會,但香港華人社團因香
港的地理和政治情況而有其特殊之處。香港政府決意以盡量省錢的方式
管理這個殖民地,對於華人子民也不聞不問,他們須自求多福,依靠自
己的個人網絡,並培育自己的領袖,以代表他們的利益和滿足他們的需
要。在中國,在社會力爭上游的途徑是科舉考試,香港卻沒有這樣的制
度,因此華商須另覓方法把他們的財富和聲望轉化為對於本地華人社會
的影響力。在中國歷史上,百姓如遇糾紛,多求助於村中耆老或地方頭
面人物,靠這些法律以外的權威來仲裁;而香港華商就靠擔當中國地方
士紳的傳統角色來發揮影響力。最後,香港與中國近在咫尺,意味着中
國的動盪局勢會有利於香港商人。
這些華人民間組織中,最早的是1847年由盧亞貴和譚亞財(我們在
第一章已談過他倆)創立的文武廟。這座供奉文昌帝君和關武帝君的廟
宇,表面上是舉行宗教祭祀的場所,但它還發揮其他重要功能。不久,
香港華人不分鄉籍和行業,都視文武廟為主要的公共事務中心。這座廟
也發展為華人社會的非正式自治政府,設有由商人推舉的值理會仲裁糾
紛。因此,靠着文武廟與小型的街坊會,華人不久就發展出管理自身事
務的機制。雖然歐籍人常以猜疑眼光來看文武廟,認為它秘密控制「土
著事務」,但殖民地政府則以樂觀其成的態度看待這種安排,因為它符合
政府不花錢治理華民的如意算盤。
1866年團防局成立,令華商領袖可以處理殖民地政府無力遏止罪案
的問題。殖民主義宣傳的重要主題之一,是殖民統治可以令治安得到保
第二章早期殖民地社會 55
障,但開埠初期的香港充斥罪案和海盜活動。當時的警隊主要是由印度
人和被解僱的歐籍水手組成,華洋商人都一再投訴警察無能和貪污。洋
商和華商都須依賴華人守衛、更練和街勇來維持治安。在1866年初,有
謠言指廣州的中國人計劃火燒和劫掠香港,幾個街坊公所領袖,包括譚
亞才和殷商地主何亞錫,要求港督麥當奴(Richard MacDonnell)准許成
立一隊由守衛和更練組成的團體,以保護他們的財產。這團體完全由華
人出資成立,在政府眼中,團防局的成立顯示富有華人的公民責任日漸
高漲。
另一個重要的華人社團是1868年成立的南北行公所。它最初成立是
作為南北行(從事轉口貿易的華人商行)的互助協會,後來成為這個殖
民地最大的商業和行業社團。南北行公所除管理同業公會的活動,提供
銀行和保險服務外,還兼設維持社區治安的更練所和防火的水車館。如
同中國國內外的其他華人社會,這些工作既提供街坊鄰里服務,又保障
公司行號的財產。它們代表華人現在更廣泛地參與本地公共領域,顯示
出社群精神、都市意識,以及對於改善全體市民生活的承擔,這些都是
殖民地官員希望從華人臣民身上看到的特質。
在香港華人的諸多民間組織中,最重要的非1869年創立的東華醫
院莫屬。它的創立充分體現了華人精英的能力和資源,也反映了香港醫
療史,並顯示政府和歐籍人對本地華人的態度。開埠之初的香港一直疾
病肆虐,但殖民地政府主要關注香港歐籍人口,以及衛戍部隊中歐籍和
印籍士兵的健康;而華人也對西方醫藥抱有偏見,很少向寥寥可數的政
府醫院求醫。在1869年4月,有調查揭發在廣福義祠擺放祖先靈位的大
廳,病重垂危之人與屍體為鄰共處一室,殖民地政府和華人領袖蒙羞,
急欲亡羊補牢。一群華商遂倡議創辦華人醫院,不到兩個月後,一個由
約二十名華人頭面人物組成的醫院委員會成立,由何亞錫擔任主席,另
56
香港簡史
一買辦梁安也大力推動。
東華醫院在1872年正式開幕啟用,其成立的主要目的是以中醫中藥
為華人治病。但如歷史學家冼玉儀所寫:「它的工作深入社會多個層面,
它不可避免地捲入最世俗和最聳動的事件。」賑濟貧民,運送華人遺體
和骨殖回鄉安葬,拯救被拐騙的工人和婦女並資遣回籍,主持瘋人收容
所。* 除了醫療、公益和慈善服務外,東華醫院另一項同樣重要的功能,
是其在社群事務方面的工作。該醫院成為了華人社會的文化和公共事務
中心,是華人聚集起來舉行祭祀儀式的地方。許多華人對於陌生的英國
法律及其法院和貪污的書記員敬而遠之,遇有民事糾紛,寧願交由東華
的董事局仲裁。東華也管理華人人口,尤其是十九世紀中來自廣東的移
民大增的時期,對殖民地政府來說,這是十分寶貴的服務。
歐籍人
香港早期的歐籍人分為五類:殖民地官員、商人、專業人士、從事
管工或低級職位者,以及為倫敦傳道會等團體服務的傳教士。為香港上
海滙豐銀行這類公司工作,可以獲得優渥的生活,遠勝於在英國老家當
文員。許多來自澳門古老家族的葡萄牙人效力香港政府和英國公司,擔
當文員和翻譯,他們通常是在澳門和香港的天主教會受教育。勞工階層
的歐籍人主要包括警察、政府督察、監工和領班、士兵、海軍和商船水
手、機械技工、工匠和娼妓,他們來香港工作主要是因為這裏的工資比
英國高。繪畫中國外銷畫的畫家中最有名的錢納利(George Chinnery),
也在香港盤桓過一段日子,雖然他更喜歡葡萄牙治下的澳門的地中海風
4 Elizabeth Sinn, Power and Charity: The Early History of the Tung Wah Hospital, Hong Kong
(Hong Kong: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9), 1.
第二章早期殖民地社會
57
57
情。早期歐籍人也包括一小撮無業貧民、流浪漢和被放逐之人——通常
是被解僱的水手、逃兵或罪犯。早期香港的歐籍人社群和華人一樣,大
多數是男性。有些歐籍女人以僕人或保姆為業,很少數則自己開店售賣
洋裝和女帽。
到香港訪遊的人常得到一個印象,就是香港的歐籍人趾高氣揚,對
中國文化不感興趣,又輕蔑和鄙視本地華人,還會用拐杖和雨傘打華裔
工人。1877年一名來訪的英國人抱怨英國軍官虐待華人,「彷彿他們是極
低等的動物」。「歐籍人對待華裔人力車夫的態度往往十分惡劣粗魯,不把
車資交到車夫手上,而是丟在地上,還常常對他們拳打腳踢。不過,這
裏的歐籍人不是只有一種,所以歐籍人或英國人對待香港華人的態度也
不只一種。富有的華人,尤其是懂說英語和熱心樂善者,較受香港歐籍
人歡迎和接納。正如史家安德葛所說,香港開埠初期的歐籍人當中既有
「貪婪自利的冒險家」,又有「情操高尚、致力促進公眾福祉的人」 此
外,雖然歐洲女人的種族主義可以不亞於男人,但她們往往較關心華人
所面對的問題。
。
在香港開埠初期,歐籍人面對許多問題,我們如果視而不見,對他
們會很不公道,其中十分重要的是他們的死亡率很高,主要是因瘧疾等
熱帶疾病引致。歐籍女性特別是女傳教士的死亡率尤其高。美國傳教士
叔何顯理( Henrietta Shuck)是最早來到香港的西方女性之一,她在1844
年 11 月因產後併發症去世。傳教士理雅各之妻瑪麗(Mary Legge)在
1852 年 10 月去世時年僅三十六歲。港督寶靈的女兒埃米莉(Emily)是
5
Quoted in James Pope-Hennessy, Half-Crown Colony: A Hong Kong Notebook (London: Jonathan Cape, 1969), 53.
G. B. Endacott, A Biographical Sketch-Book of Early Hong Kong (Singapore: Eastern University Press, 1962; reprint with new introduction by John M. Carroll, Hong Kong: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2005), viii.
58
香港簡史
嘉諾撒仁愛會修女,出力創辦了幾所教會學校,她去世時也只有三十七
歲。
大多數在港歐籍人自命不凡,認為自己所屬的社群很獨特,不同於
華人、印度人和歐亞混血兒,而到香港訪遊的歐洲人常發覺香港的歐籍
人社群內分際繁多。與英國人相比,葡萄牙人較多與華人通婚,還會說
粵語,他們的等級似乎介於其他歐籍人和歐亞混血兒之間。1860年九龍
割讓後,葡萄牙人就普遍住在九龍,這種居住地域上的分離,強化了他
們的身份認同。英國人比起其他社群更為執著於社會地位。太平山是香
港島的最高點,俯瞰山下的主要商業區,住在那裏代表登上社會地位的
巔峰。有位不具名的作者在本地英文報紙說,太平山「居高臨下睥睨一
切人一切事」。「太平山就像印度德里北部的山中小鎮西姆拉,高於這個殖
民地的其他地方。太平山在地理和社會生活上與其他地區隔絕,自給自
足,有着雅緻英國城鎮的所有特點——有英式住宅和別墅、俱樂部,還
有一家酒店、私家醫院、聖公會教堂,以及1888年通車的山頂纜車。除
了居住地點外,能夠加入如香港會、木球會、賽會馬、婦女遊樂會等精
英俱樂部,也是英國人社會地位的象徵。香港的主要歐洲人俱樂部,沒
有一間容許華人入會。創立於1846年的香港會,早期不接納「店主、華
人、印度人、女人和其他不受歡迎者」。
社會學家認為,香港的英國人之所以如此執迷於社會地位,主要因
為大多數香港英國人其實是來自英國中產階級,儘管他們不願承認,
並假裝並非如此。香港跟印度那些英國殖民地不同,此地沒有真正的貴
族,香港的英國官員和商人在社會地位上頗為平等。就算是勞動階層的
7
“Betty,” Intercepted Letters (Hong Kong: Kelly and Walsh, 1905), reprinted in Barbara- Sue White, ed., Hong Kong: Somewhere between Heaven and Earth (Hong Kong: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6), 147.
第二章 早期殖民地社會 $9
白人,一般都是擔任工頭或監工,所以通常有華人下屬。由於歐籍人對
於社會地位如此沉溺,社交俱樂部和利益團體就應運而生,它們提供了
一些受認可的行為模式,並規定領導的方式和準則,令歐籍人共同體更
形強化。歐籍人身處一種他們感到陌生和莫名其妙的文化之中,他們之
間的眾多社會分野,不但沒有削弱凝聚力,反而令這個社群得以維持團
結感。
歐亞混血兒
香港早期也有為數不少的歐亞混血兒,通常是歐籍男人和華裔女人
所生的後代。歐亞混血兒在香港社會中的位置複雜尷尬,難以嚴格分
類。作者潘鬘( May Holdsworth)形容歐亞混血兒「既非魚亦非禽」,「徘
徊於白種人和華人之間,對前者來說,他們代表與土著女人之間不光采
的轇轕;後者則非常注重血脈與宗族世系,對於不能把自己父親名字寫
在神主牌上的人十分鄙夷。
8
殖民統治主要是建立在種族和階級分隔的基礎之上,因此,歐亞
混血兒那種搖擺不定的種族和社會地位,對歐籍人造成威脅。李美琪
( Vicky Lee )說,歐亞混血兒「受到雙重猜疑,首先是因為他們擁有與眾
不同的身份,另一方面因為他們其實沒有真正的身份,既非此亦非彼,
結果被視為不光明正大和投機取巧」。不同於澳門的葡萄牙人,香港的英
國人從不把種族通婚視為能促進和諧與穩定的良法。相反,在許多歐籍
人眼中,歐亞混血兒猶如「美國南部州份的白種貧民」,殖民地官員則常
8
May Holdsworth, Foreign Devils: Expatriates in Hong Kong, with additional text by Caroline Courtauld (Hong Kong: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2), 186.
9
Vicky Lee, Being Eurasian: Memories across Racial Divides (Hong Kong: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2004), 24.
60
香港簡史
擔心殖民統治下出現這種種族混雜,會產生新一類「搖擺階級」。寶靈曾
憂慮「土著母親與各階級外國人所生的孩子」,會「因為處於無人照顧的
可憐處境,開始長大成為危險份子」
10
。
如同在其他歐洲國家的殖民地,香港的歐亞混血兒人口膨脹,令本
地歐籍人社群萌生種種疑慮,由種族混雜、疾病,乃至血緣不純和道
德敗壞,不一而足。不過,不少歐亞混血兒在香港成就甚高。由於歐亞
混血兒在本地出生,通常中英文皆通,歐籍人往往認為他們比純種華人
更可信賴、忠心和可靠。跟在其他亞洲殖民地的情況一樣,香港的歐亞
混血兒常常充斥商界和政府的文書職位。有些歐亞混血兒,如何氏兄弟
何東、何甘棠和何福——成為富甲一方的殷商和華人商界領袖。但他
們在社會上仍常被歐籍人和華人排斥,因此多與其他歐亞混血兒通婚,
產生了獨特的歐亞混血族群,還爭取到自己的墳場,專門安葬歐亞混血
族群先人。
印度人
香港的非華裔人口也包括許多印度人,當中有帕西人貿易商,他們
有些人是殖民時代香港最早的地主。香港的帕西人和他們在孟買的同
胞一樣,以多財善賈、忠厚老實和樂善好施聞名。帕西人的社群很小,
但有些成員卻通過鴉片貿易而發跡致富。儘管帕西人富裕,忠於英國,
又慷慨捐輸,但卻被摒諸歐籍人社交圈子之外。他們大多數自成一群,
1854年更闢設專供帕西人下葬的墳場。在港印度人中以回教徒和錫克教
徒佔大多數,他們在香港從商、從軍和當警察。英國人常僱用印度人為
10 Quoted in Munn, Anglo-China, 323.
第二章早期殖民地社會
61
警察和獄卒,因為他們不大可能協助華人囚犯逃走。在港印度人從一開
始就以男性佔絕大多數。例如在1845年,362 名印度人(不包括衛戍部
隊中的印兵)中有346名是成年男性,其餘是婦孺。這些印度人受歐人
和華人排斥,因而自成一族群。
政府、法律和司法
香港早期的政府制度受眾多互相關連的因素塑造。在開埠初期,這
個殖民地的組織方式是與發展對華貿易密不可分,在1860年前,香港總
督身負三項獨特任務——與中國當局談判,保護英國在華貿易,以及管
理香港經濟。《天津條約》和《北京條約》簽訂,令英國人獲得外交權益
後,英國外交部接管對華事務,港督從此只專注處理香港事務。英國政
府的如意算盤,是以盡量省錢的方式經營這個殖民地,因此投放於社會
福利或教育的經費很少。此外,若說英國統治者對這個殖民地的華人居
民有任何關注,那只限關心如何管束他們,並防止他們損害本地歐籍人
的利益。
憲政架構
根據由1843年4月5日頒佈的《英王制誥》(Letters Patent )奠定的
香港憲制,香港由英國政府委派的總督管治,副總督、輔政司、行政局
(舊稱議政局)和立法局(舊稱定例局)則輔贊政務。行政、立法兩局由
港督委任的官守和非官守議員組成。行政局常被形容為港督的內閣,它
主要是諮詢機構,成員主要來自英資公司高層。但行政局議員有時候會
62 香港簡史
和港督意見分歧,並發揮制衡其權力的作用。在1880年代前,立法局議
員幾乎全無華人。儘管這個基本憲政架構多年下來有一些小修小改,但
在1980 年代之前,並沒有經歷重大改變。
政治代表權的問題很早就在香港歷史上出現。在1845年8月,英國
商人向港督戴維斯陳情,要求減稅和增加政治代表。但殖民地部( 舊稱
藩政院)同意戴維斯的看法,認為若答應英商的要求會令他們權力過大,
凌駕於佔人口大多數的華人。寶靈在1856年建議,向擁有土地並每年繳
納超過十英鎊地租的人(包括華人),賦予選舉一名立法局議員的權利。
殖民地部反對寶靈的主張,理由是代議政制會令華人利益團體獲得支配
地位,而且華人並未準備好實行代議政制。殖民地大臣拉布謝爾(Henry
Labouchere)說,「或許除了少數賢士外」,香港華人和「中華民族」大
部分人一樣,「極為缺乏最基本的道德要素」。
11
此後,要求推行代議政制的呼聲很少再聞。雖然本地歐籍商人要求
以某種形式參與市政管治,但他們堅決把華商排除在外。這些歐籍人擔
心,提出這種要求代議政制的建議,會令香港華人獲得過多權力,這不
但會損害英國利益,還可能幫助清廷控制香港。華人在這方面沒有提出
任何認真的要求,大多數要求憲制改革的聲音,反而是來自認為香港政
府須保護歐籍人利益的歐籍商人,他們還認為香港政府應向加拿大、澳
洲和新西蘭的殖民地政府看齊。
11
法律與司法
英國在法律上的第一項關注是:治理香港華人應用華律還是英律。
Reprinted in Steve Tsang, ed., A Documentary History of Hong Kong: Government and Politics (Hong Kong: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1995), 65.
第二章早期殖民地社會
33333
63
這個考量是根據兩方面的因素,第一是整個大英帝國的法律理論和實
踐,第二是香港本地的特定情況。英國把它所征服的人的法律傳統,有
所取捨地加以吸收,隨着愈來愈多領土納入版圖,大英帝國繼承了一張
法律制度的大網,這張網結合了英國普通法、英國成文法和地方的習慣
法。吸納地方法律的部分原因是出於實際需要:英國人知道,在一些像
印度那樣幅員廣大和多元化的地方,他們不可能猝然厲行根本變革。但
另一個原因是英國人有一種看法,認為管治非英國人只能用他們的本土
制度。另外,清廷官員在談判《南京條約》期間,要求英國人以中國法
律管治香港華人。結果,中國法律和風俗只要不違反英國禁止奴隸的律
令,則仍容許其一仍舊貫。
直至近期之前,歷史學家普遍認為這種安排令香港華人放任自流,
隨意自由發展。英國人對於開埠初期香港所憧憬的,是將建設成人們
常稱的英治華夏(Anglo-China),以文基賢的話說:「是英式善治的典
範,歐洲文明活生生的展示,東方與西方的交會,兩種文化的風俗、制
度和科技,在此地以相得益彰的方式接觸交融。」因為殖民地政府未能
協助香港實現這樣的理想,也無法從本地華人領袖身上獲得可靠的幫
助,直至十九世紀末,政府和歐籍居民愈來愈認為香港華人大多數是罪
犯。香港警隊的編制是大英帝國最大之一,此地還駐有重兵,實行精心
設計的專賣和稅收制度,並以高壓的宵禁和登記制度控制佔人口大多數
的華人。香港的刑事司法制度創造專門針對華人的新罪名和懲罰,香港
華人「生活在由擾民的管制法律和警務手段構成的制度之中,這套錯綜
複雜又變動不居的制度,不斷將眾多日常活動列為犯法行為,數以千計
的人因此得直接面對警察和出入法庭」。
12
12 Munn, Anglo-China, 2−4.
64
64
香港簡史
13
本來,香港早期的刑事審判制度應當是糅合中國和英國制度的精髓,
但實踐起來,如文基賢所說:「這個殖民地的華人得到兩個世界的糟粕。
警政手段嚴苛,還有令人莫名其妙的法例交織而成的大網,專門設計來
規管一些在中國會以其他方式規管的行為,這令在港華人與官府接觸的
次數,比起他們在中國時要頻繁得多。」 香港的司法工作也不是依照英
國的法律實踐。由於總巡理府(chief magistrate)屬於行政部門而非獨立
司法機構的一部分,他所關心的往往是打擊罪案,而非履行公義。早期
的裁判官資歷極不足,甚至無資歷可言。政府依賴如總巡理府威廉·堅
(William Caine)這些所謂的中國通,威廉·堅常被指貪贓枉法,並以嚴
刑峻法聞名,連英國下議院都表示關注。香港最高法院沒有大陪審團,這
個制度決定法庭是否受理檢控官提出的起訴。在香港,律政司就是檢控
官,而這裏的陪審團很小,由六名男性組成,幾乎全是歐籍人。
在早期香港的司法,殖民地官員常聲稱法律公正無偏,但事實卻
是相反。法院往往先入為主,認定華人被告有罪,而法官如休姆(John
Walter Hulme)以重判非歐籍被告聞名。華人不熟悉英國法律,遇到不利
於他們的判決也很少能上訴。他們常因輕微罪行被檢控並定罪。許多歐
籍人認為「仁慈從寬」的英國法制無法阻嚇華人,所以華人所受的懲罰
通常比歐籍人重。殖民統治者相信,貧窮華人寧進監牢多於流落街頭,
所以經常對華人判以當眾鞭笞,而杖刑和戴枷這些刑罰只會施用於華人
身上。在1859年3月,兩名英國人因殺害一名華人僕役被處絞刑,後來
輔政司孖沙(William Mercer)指,處死兩人乃彰顯「在不列顛法律治理
之下,對於一切人等,不分國籍種族,不論當時環境如何,皆一律平等
公正辦理」。雖然這次問兩名英人,據說令駐紮九龍的中國官員認識到
13
Ibid., 159.
第二章 早期殖民地社會 65
英國法庭的公正云云,但是,歐籍人犯下針對華人的罪行,他們所得的
判刑,通常比起華人對歐籍人犯下相同的罪行為輕。
殖民地立法機構還通過各種只針對華人的法例。在1842 年 10 月,
在發生了一連串團夥劫案後,威廉·堅頒佈禁令,除了更夫外,所有華
人在晚上11點後一概不准在街上行走。1845年後,總登記官(registrar
general)有權進入任何華人的住所,所有華人家庭都須向政府登記,為
歐籍人工作的華人僕役亦須登記。在1857年第二次鴉片戰爭期間通過的
一條法例,要求華人晚上外出須持有由警察司簽發的夜行紙(夜間通行
證 ),還准許任何在站崗或巡邏的歐籍人,「在晚上8時至次日黎明前,
如遇見或發現任何華人逗留室外,並有理由懷疑其圖謀不軌,而該人對
盤查又不予理會或不肯回答,可開火將其擊斃。」H
雖然 1857年條例的歧視措施,大部分在 1858 年已撤銷,但其他條例
卻接踵而來。1866年頒佈的《維多利亞城戶口登記條例》,要求華人家
庭和為歐籍人工作的華人僕役登記。1870年頒佈的《十四號條例》,要
求所有維多利亞城華人在入夜後須提燈籠上街。1888年頒佈的《管理華
人條例》規定,除了舉行宗教儀式和逢年過節外,華人未經總督批准,
不得舉行公眾集會。同年頒佈的《歐人住宅區保留條例》規定,城中若
干主要地段只可興建西式洋房。雖然港督軒尼詩(John Hennessy )曾指
這些條例是「令人髮指的階級法例」,但許多殖民地官員認為這些措施
合理,理由是大多數香港華人是自願來到此地,想走的話悉隨尊便。然
而,這種理由也是不正確的,因為殖民地政府沒有把英國佔領香港前就
居於此地的華人和後來遷入的移民加以區分,也沒有把意欲長居香港的
14
Quoted in Peter Wesley-Smith, “Anti-Chinese Legislation in Hong Kong," in Ming K. Chan,
ed., Precarious Balance: Hong Kong between China and Britain (Armonk, NY: Sharpe, 1994),
97; also quoted in Munn, Anglo-China, 285.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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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簡史
華人和把家眷留在中國的過客加以區分。
治理華人
雖然殖民地政府的法律機構,大都致力於控制華人,但政府很少花
工夫去了解它的華人子民、他們的社會或他們的風俗。相較之下,印度
的英國官員認為,要管治這個英國「王冠上的寶石」,必須學習當地語言
和文化,但大多數在中國和香港的英國官員卻不是這樣想。當然,例外
的情況總是有的。戴維斯來港出任總督前,是少數曾習中文的東印度公
司職員。語言學家和外交家威妥瑪(Thomas Wade)曾在香港擔任英國駐
華商務監督的漢文副使,後來成為劍橋大學中文教授。殖民地首名總登
記官費倫(Samuel Fearon)成為倫敦大學國王學院中文教授。但在開埠
初期的香港,這樣的人是鳳毛麟角。在英國佔領香港二十多年後的1859
年,來港不久的總督羅便臣( Hercules Robinson)就抱怨,其新政府中的
高級官員,沒有一個能讀或能寫中文。
早期的香港政府也沒有採取認真的措施廣納華人意見。在1880年首
名華人獲委任進立法局前,唯一負責華人福利的人是總登記官,而總登
記官是會說中文的歐籍人,首名總登記官是1844年由港督戴維斯委任。
在 1880 年代之前,殖民地政府所依賴的是少數歐籍語言學家,而成效多
半欠佳。在這些所謂中國通中,有一些特別複雜和聲名狼藉的人,一個
是總登記官高和爾(Daniel Caldwell),他娶了華裔女人為妻;另一人是
信義會傳教士郭士立(Karl Gutzlaff),他為鴉片商當通譯,以換取使用
他們的船散發傳教小冊子。但殖民地政府僅僅依賴這些中國通、通譯和
中間人,往往造成官民隔閡,時會引致嚴重問題。貪污受賄、涉嫌經營
妓寨和勾結海盜的高和爾,不懂許多香港華人說的客家話。郭士立的中
第二章早期殖民地社會 67
文造詣不佳,令他誤譯政府的告示,有時候引致殖民地政府與華人之間
出現暴力甚至致命的爭執。
雖然有些殖民地官員認為,華人最好是由他們自己的「自然領袖」
來管治,但殖民地政府須小心行事,以免給予華人領袖過多權力而招致
歐人怨憤。港督戴維斯在1844年制定法例,授權總督委任「本土華人
保安人員」( 即保甲長)。1853年港督文咸擴大這個制度,賦予地保調
解民事糾紛的權力,又規定地保薪俸由華人社會支付。一群英籍居民指
出,這種做法在印度行不通,在香港更不可能成功:「地球上沒有比中
國人更腐敗的民族,上至佔據大位的皇帝,下至淪落穢土的乞丐,無-
不謊話連篇,又以宣誓來支持謊言。」寶靈在1856年提出議案,容許華
人執行律師業務,一名立法局歐籍議員反對,指華人「是怪誕的民族,
並且......普遍十分奸詐、腐敗和虛偽,可靠法律顧問應有的那些品質,
他們全部付諸闕如」 。不過,英國政府終在1857年允准華人取得律師資
格,而寶靈在1858年制定法例,令華人可擔任陪審員,並容許中式遺囑
在法庭上具有效力。保甲制則終在1861年取消,一方面是因為歐籍人士
反對,另一方面是由於華人商賈階級冒起,政府想與其改善關係。
15
華人無法在自治方面發揮更大作用,最大障礙是殖民地政府自相矛
盾的政策。繼寶靈後出任港督的羅便臣,為使本地華人了解政府政策,
下令出版中文版《香港憲報》(舊稱《香港轅門報》),但卻沒有推出實
質措施尋求華人精英的協助。雖然他口口聲聲說香港之所以能成為成功
港口,華人的貢獻十分重要,但他也相信大多數香港華人都是罪犯。他
針對可能與歐籍人及其財產接觸的華人,設計了各種登記制度。為保護
由華人貨船運載的歐籍人財產,他在1860年制定法例,要求船主和船員
15 Quoted in Wesley-Smith, “Anti-Chinese Legislation in Hong Kong," 91.
68
香港簡史
繳費領取牌照,並賦予警察廣大權力,可以無須搜查令搜查貨船。1863
年他推出管理轎子和轎夫的措施。羅便臣在1865年離任時沒有華人送
行,是首個受此冷待的港督。
箝制華人最厲害的港督,當數接替羅便臣的麥當奴。麥當奴來港
時,已在大英帝國有差不多二十年當殖民地總督的經驗。雖然他聲稱降
低了罪案率,並減少香港囚犯數目,但他能這樣做是靠擴大警權,加強
宵禁和大肆執行笞刑、絞刑和遞解出境——這些刑罰不但施用於被定罪
的犯人,還施用於乞丐、痲瘋病人,以及「危險」和「可疑」人物。為
舒緩香港監獄人滿之患,麥當奴在1866年推出解決方法——囚犯可以自
願被打烙印或刺字,然後遞解出境,條件是他們要是潛回香港,就會被
鞭笞並再次入牢服刑。
比起羅便臣,麥當奴更加相信在法律面前,歐籍人和華人不應平
等。麥當奴推行更加廣泛的登記制度來管理華人。在1866年,他試圖
管制所有進出維多利亞港的華人船舶。麥當奴最受爭議的改革,是他一
項曇花一現的計劃:為了整肅警察貪風,他准許領牌開賭,藉以管制賭
業。麥當奴的種種措施,幾乎全受香港華人社會反對,而反對的結果各
異。1866年的登記條例實施後,有些華人乾脆離開香港;另一些人就不
繳費領新牌照,以抗拒其他條例。但這種反對通常無法對政府的政策產
生什麼效果。不過,華人精英成功迫使麥當奴取消管制賭業的計劃。他
們在 1871 年陳情,指這種制度助長貪污、破產、搶劫、自殺和賣童為
奴。
接替麥當奴的軒尼詩,和之前歷任港督一樣,把犯罪行為定義得很
寬泛,令華人動輒得咎,又動不動就起訴,藉以控制華人。不過,軒
尼詩認為麥當奴的措施不人道,並有違英國法制,他致力廢除笞刑、打
烙印和刺字。他希望按照英國的標準將香港的刑罰制度現代化,因此實
第二章早期殖民地社會
69
69
行更長的監禁期,以此取代打烙印和遞解出境。對於軒尼詩的改革,儘
管有些華人精英反對,但整體華人社會大都十分支持。軒尼詩最終得償
所願,殖民地部在1880年廢除打烙印和鞭笞(雖然接替軒尼詩的寶雲
(George Bowen)贊成對囚犯施以笞刑,小至十二歲或只犯輕微罪行的人
照樣要受此皮肉之苦)。
軒尼詩在納閩(Labuan)擔任總督期間,對當地華人留下良好印象,
他也是首位港督認真採取措施以尋求香港華人協助,並聽取他們的意
見。1880年軒尼詩委任伍叙為首名立法局華人議員。雖然伍叙的任期只
是臨時,但這項任命反映了華商的影響力日益強大,他們在1879年要求
增加政治代表。伍叙生於新加坡(因此是英國子民),是香港唯一在英國
受教育的華人律師,1877年更成為首個取得英國律師資格的華人。他在
短暫的任期屆滿後回到中國(當地通常稱呼他為伍廷芳)擔任清政府法
律顧問,後來成為首名中國駐美公使。1883年港督寶雲說服殖民地部讓
他提名三名立法局非官守議席,其中一席由華人充任,從此立法局才有
華人議員。寶雲提名的華人議員是黃勝。黃勝先後在馬禮遜學堂和美國
接受教育,是報人兼商人,後來在華盛頓的中國駐美公使館供職。寶雲
稱黃勝「完全能以英國人眼光觀察華人事務,亦能以華人眼光觀察英國
人事務」
16
軒尼詩也致力消除種族歧視和種族隔離。他在 1877 年和1880年容許
華人在從前保留給歐籍人的地區購地,1880年又協助本地華人領袖取消
大會堂博物館和圖書館的歧視政策,令華人可在若干時段使用這兩項設
施。軒尼詩在巴巴多斯( Barbados )擔任總督時,由於他在種族平等方
面抱持自由主義思想,已令他與當地英國人不睦。在香港,歐籍人抨擊
16
Quoted in G. B. Endacott, Government and People in Hong Kong, 1841–1932: A Constitutional History (Hong Kong: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1964), 101.
70
香港簡史
他「偏袒華人」的政策令罪案增加,還令華人紀律蕩然和不尊重歐籍人。
歐籍人對軒尼詩如此反感,乃至1882年他離開香港時,英商中沒有人到
碼頭出席傳統的送行儀式。但華人領袖到來送別這位港督,送上禮物和
繡匾。
馭民之術?
今天研究殖民地政府如何治理臣民的學者,一般集中於殖民統治的
文化層面多於政治或經濟層面。例如,他們常把殖民地教育視為強而有
力的工具,可以令學生在新的殖民地層級體系中成為有用之人,又能製
造順民,並可培養合適的殖民地精英,從而分隔殖民者和被殖民者。同
樣,強制執行西方的兩性關係思想,也有助歐籍殖民統治者控制子民。
例如,印度的英國人規定最低婚姻年齡,並違反印度習俗鼓勵寡婦再
嫁。印度還有殉夫習俗,寡婦在丈夫去世火葬時,可投入柴堆隨夫自
焚,以表貞節;英國人在1829年把殉夫列為非法。雖然許多印度人支持
廢除殉夫,但有些學者認為英國人取締這種習俗,是要彰顯自己的道德
優勢性,並令殖民統治顯得合理。在華歐籍女性致力廢除纏足習俗,也
有助合理化西方在中國的半殖民勢力。
殖民地教育
和其他殖民地的情況一樣,香港的這些文化計劃的目的或結果,從
來不是那麼截然分明。例如,雖然殖民地教育的設計旨在訓練順民,
以及協助促進中英兩國之間的商業和外交關係,但它是受幾個因素所影
第二章 早期殖民地社會 71
響:中國和英國國內的政治形勢和教育發展,中英兩國之間不斷變化的
關係,以及香港本身的情況,包括「本地華人的社會組成和態度」
17
。
殖民時代香港最早的學校是私塾和教會開辦的學校,如1842年由澳
門遷到香港的馬禮遜學堂(以第一個到中國的新教傳教士馬禮遜〔Robert
Morrison〕命名),還有由倫敦傳道會開辦、1843 年從馬六甲遷到香港的
英華書院。在1847年,英國政府根據英國本土的類似計劃,容許殖民地
政府向幾所華人私塾提供有限度的資助。資助香港的華民教育背離了英
國的殖民政策(在印度,東方語言學者相信,西方知識和價值觀可以藉
由印度的語言散播,但英國語言學者認為政府應只支持英文,結果後者
佔上風),香港學塾數目在1850至1859年有所增加,而傳教士開辦的英
文學校則減少。
雖然在香港教育體系中,教會仍然發揮重要作用,但政府聽從理雅
各的意見,開始更着力推動教育,並加強英文教育(理雅各雖是傳教士,
但反對教會控制教育和推行強迫的宗教教育。他也敬仰儒家思想,認為
無須以基督教取而代之)。之所以出現這種轉變,一方面是由於英國國內
對教育的態度有所改變,不再贊同由教會控制教育;另一方面是殖民地
部相信,教授英文有助改善中英關係。但這種變化也反映了正在崛起的
華人中產階級的態度和要求,他們要求英文教育的呼聲愈來愈高。1862
年創辦的官立男校中央書院(後改名皇仁書院),很快取代私塾,成為本
地華人中產階級趨之若鶩的學校(更富裕的華人通常把兒子送到中國,
或僱請私人老師;政府在1880 年代末創辦第一所官立女校)。許多華人
男孩認為入讀中央書院,是日後在歐資公司或中國海關覓得好工作的終
南捷徑。到了1870年代,許多中央書院畢業生在本地商行、中國條約口
17
Alice Lun Ngai Ha Ng, Interactions of East and West: Development of Public Education in Early Hong Kong (Hong Kong: Chinese University Press, 1984), viii.
72
香港簡史
岸、日本和美國謀職。
中央書院畢業生不久躋身這個殖民地最成功商人之列,許多人擔任
外資公司買辦或自己創業致富,當中最著名的要數歐亞混血族群的何氏
兄弟。聞名遐邇的大亨何東,1873年入讀中央書院,十七歲時加入廣東
海關,1880年辭職,轉到怡和洋行擔任買辦。他是眾所公認的香港首
富,與這個殖民地幾乎所有大企業都有來往。何東是香港和中國的著名
慈善家,其弟何甘棠是怡和洋行助理買辦,後來自立門戶也事業有成,
並擔任東華醫院總理。何甘棠在香港和中國大力參與公益服務,樂善不
倦,善名更勝其兄。何東另一弟弟何福,1881年於中央書院畢業,後來
繼何東之後成為怡和洋行買辦。
規管娼業和傳染病
香港以發牌制度規管娼業,常被人視為另一種形式的控制,因為它
是政府干預殖民地居民(尤其是華人婦女)生活的手段,這個事例還顯
示殖民政府可以隨意選擇哪些本地法律和風俗加以保留或取締。不過,
娼業和教育一樣,實際情況更為複雜得多。殖民政府並非總能為所欲
為,它須向殖民地部和英國國會負責,並經常須與大英帝國其他地方的
法例保持一致。它也不能觸怒華人社會。殖民地政府還常獲得華人領袖
的協助,例如那些為阻止妓院蔓延至城中高尚地區而支持發牌規管娼業
的人。
從香港開埠之初起,妓院和性病就成為這個殖民地歷史的一部分。因
為在英國佔領香港後前來的華人和歐籍人絕大部分是男性,香港男女比例
一直極度失衡,而大量駐軍令失衡情況更形嚴重。雖然太平天國期間大量
華人湧入,為香港帶來多一些女人,但1872年香港首個正式的人口普查
第二章 早期殖民地社會
73
顯示,華人男女比例是七比一,歐籍人則是五比一。到了1850年代,香
港成為了著名的賣淫中心和性病溫床(尤其是梅毒)。1876年的人口普查
顯示,香港二萬五千名華人女性中,六分之五是娼妓。巡理府在1877年
估計,香港華人女性每六人只有一人已婚或為妾,其餘都是娼妓。
華人女性沒有嫁人或被納為妾,就被認定是妓女,與其說顯示娼妓的
實際數目,不如說反映歐籍人對於華人的態度。香港歐籍人常視華人女性
為性和道德的危險之源,因此香港政府在1857至1890年對娼業實行發牌
和規管,根據妓院接待的是歐籍人還是華人嫖客,嚴格限制只能設在特定
的隔離區域。香港在1857年通過《傳染病條例》,這條法例與馬耳他和愛
奧尼亞群島(兩者都是英國屬地)在同年制定的法例相似,規定妓院須向
總登記官登記,領取營業牌照,強制妓女每週接受體檢,處罰把性病傳染
給嫖客的妓女(和妓院主持人),並扣留染病妓女在性病醫院。英國國會
在 1866 年通過英格蘭和威爾士的《傳染病法》後,香港就在1867年制定
新的《傳染病條例》,取代1857年的法例。新法例規定,總登記官和警察
司可以無須搜查令進入被懷疑是妓院的場所,令殖民地政府有更大權力規
管娼業。史家菲利帕·萊文(Philippa Levine)指,這證明「殖民地居民
的生活,尤其是女性華人的生活,遭到更大的侵擾」
18
殖民地官員聲稱,這些法例有助拯救婦女,令她們不被妓院奴役,
不受老鴇剝削,以及防止娼業蔓延至城中良民所居地區。然而,制定這
些法例的主要目的,是為士兵、水手和警察供應健康的華人妓女,藉此
防止他們染上性病。因此,只有接待西方人的妓女才須受檢查,而實際
上只有接待歐籍警察和士兵的娼妓才受規管。在1880年,港督軒尼詩向
殖民地大臣說:「香港制定妓院法例的真正目的,非為保護娼妓,而是提
18
Philippa Levine, "Modernity, Medicine, and Colonialism: The Contagious Diseases Ordinances in Hong Kong and the Straits Settlements," positions 6(3)(Winter 1998): 685.
74
香港簡史
供潔淨的華人婦女,供殖民地上的英國士兵和皇家海軍水手取樂。」就
此目的而言,該法例的成效很顯著。但是,法例「不但沒有遏止這種齷
齪的奴役」,反而「無疑令它更猖獗」。”在1881年6月,軒尼詩說「此
地幾乎每家妓院都有婦女被買賣」 雖然殖民地部不支持軒尼詩全面檢
20
討法例,但批准對它們作一些小修訂。
在1886年英國國會廢除《傳染病法》後,殖民地部下令各殖民地政
府廢止它們的傳染病法例。港督德輔(William Des Voeux) 竭力試圖維
持現況。德輔說,士兵和警察的健康攸關本殖民地的安全,而這制度是
保障女孩不被鬻為娼,遏止性病傳播,並防止妓院蔓延到城中正當社區
的唯一方法。最後在1889年,立法局通過《婦女及女童保護條例》,並
廢除 1867年制定的《傳染病條例》,但之後恢復幾乎所有的妓院發牌和
登記條例。雖然這條法例在1890年因為違反殖民地大臣的命令而被廢
止,但沒有帶來太大影響,因為那些或遵從或忽視早前法例的娼妓依然
故我,繼續操持舊業。
雖然登記和規管娼業對於防止妓院奴役或剝削娼妓沒有什麼成效,
但卻達到它的主要目的——防止士兵和水手染上性病,並防止妓院蔓延
至城中風俗良善的地區(這似乎是華人領袖主要關心之事)。到了1893
年,由於遭到英國國會猛烈抨擊和英國國內團體施壓,香港政府被迫停
止所有登記和檢查計劃。這次情況和1890年不同,變化非常巨大。妓女
19
20
Hennessy to Kimberly, November 13, 1880, in Correspondence Relating to the Working of the Contagious Diseases Ordinances of the Colony of Hong Kong (London: Her Majesty's Stationery Office, 1881), 45-47, reprinted in Irish University Press Area Studies Series, British Parliamentary Papers, China, 26: Correspondence, Annual Reports, Conventions, and Other Papers Relating to the Affairs of Hong Kong, 1882–99 (Shannon, Ireland: Irish University
Press, 1971), 624-25.
Hennessy to Kimberly, June 15, 1881, in Correspondence Relating to the Working of the Contagious Diseases Ordinances of the Colony of Hong Kong, in British Parliamentary Papers,
China, 26, 625.
第二章 早期殖民地社會
75
不再接受體檢,新的妓院在之前不能進入的地區開業,而在1897年,香
港半數士兵因染上性病而要接受治療(十年前只有約百分之十五)
。
我們對於那些妓女知道些什麼?許多華人妓女是被誘拐販賣而淪落
風塵,另一些則是被貧窮的父母販賣為娼。當時的報告提到香港少女為
免被拐帶,在公眾地方化裝成男孩。其他女來自淫業早已發達的廣州
和澳門。至於歐籍妓女,大部分人在來港前已以賣淫為業,但有些人則
因時運不濟而淪落為娼。到了十九世紀末,歐籍妓女中出現大量為躲避
大屠殺而逃離俄國的猶太人。其他歐籍婦女對這些妓女避之唯恐不及,
她們主要住在城內歐籍人居住區域的邊緣,或者如灣仔這些以華人居民
為主的地區。但是,歐籍妓女的生活不一定卑微潦倒,有些在社會上攀
至高位,最後到歐洲或美國退休,生活優游。
有一組人是所謂的涉外婚婦——歐籍男人的華人妾侍,尤其是歐籍
女人在十九世紀末大量到來之前。許多這些女人是蜑家人,有些是她們
的歐籍主人從廣州和香港的妓院中買來的。華人稱她們為鹹水妹,這些
女人住在香港的歐人商業和住宅區之間的邊緣地帶,這地區是歐籍妓
女、印度商人和店主、葡萄牙人,以及接待歐籍和中高階層華人嫖客的
華人妓女的混合團體所居住。雖然這些受保護女人部分發展得很好,但
她們的地位非常脆弱。大多數歐籍男人最終回國,把華人妾侍留在香
港,她們在這裏被華人社會主流所鄙視。這些女人的子女形成歐亞混血
族群的最早期成員。
妹仔
香港有許多婦女和女童是本地稱為「妹仔」的婢女,她們是通過被
稱為「荷包老母」的中間人被賣到富人家庭。這種安排遍見於中國各地,
76
香港簡史
名目或許不同,幫助貧寒家庭的女兒找到更好的家庭,並協助富人料理
家務。香港在1844年通過的第一條法例明令禁止奴隸制,但殖民地政府
和大多數華人都不認為這包括妹仔。儘管對於蓄婢風俗偶有批評,主要
來自香港的傳教士和英國官員,但這種制度的法律地位在1870年代前都
不受質疑。
蓄婢問題突然廣受爭議是時勢使然,在1870年代末,為滿足香港
對於娼妓和僕役的需求,一個龐大的拐賣網絡發展出來,在中國農村拐
帶女孩,再賣到香港。1869年蘇伊士運河通航,香港成為歐美遊客的
熱門旅遊地點,許多這些旅客發現這個英國殖民地竟然容忍這種做法而
大駭。維多利亞時代旅行家伊莎貝拉·伯德(Isabella Bird)形容婢制是
「中國風俗所認可的一種極為可厭的奴隸制形式,在維多利亞城已達到
觸目皆是的地步」。”這問題也引起英國改革派團體關注,例如反奴隸制
協會( Anti-Slavery Society)和保護土著協會(Society for the Protection
of Aborigines )。在加州,美國政客引蓄婢為證據,支持限制華人移居
美國。另一方面,本地華人精英受益於婢制,此時他們勢力已經鞏固
壯大,足以捍衛這種行之已久的中國風俗。在1878年11月,四名商紳
聯名具稟港督軒尼詩,請准設立公局,以杜絕廣東省東莞縣拐賣兒童風
氣。此四人都是祖籍東莞,其中一人是南北行公所創辦人馮明珊。
1879年10月,正按察司司馬理(John Smale)指蓄婢風俗牴觸英國
和香港禁止奴隸制的法律。司馬理估計香港有一兩萬名女孩為奴婢。他
說:「我看穿我們文明光鮮亮麗的表面,看得愈深,愈相信此地生活的廣
闊底層暗流,彷彿像黑奴盛行時代美國的南方各州,多於近似英國的普
Isabella L. Bird, The Golden Cheronese and the Way Thither (London: John Murray, 1883),
21
41.
第二章早期殖民地社會 77
世文明。」”司馬理的抨擊引起華人社會物議沸騰,不到兩週一批華商就
上書港督軒尼詩,請准成立保護被拐賣婦孺的機構。這些商紳提醒軒尼
詩,義律在 1841年2月發出的公告表明香港華民可奉行其傳統風俗,又
不厭其詳解釋誘拐販賣與蓄婢習俗之間的差別。他們還警告,禁止蓄婢
會迫使廣東貧苦之家實行另一個傳統風俗——溺殺不想要的女嬰。
司馬理譴責這種行之已久、廣為人接受的華人習俗,許多香港人覺
得是多此一舉。令事情更為複雜的是妹仔在領養家庭中的地位曖昧-
半是僕人半是家人,有些妹仔最後被納為妾,並繼承了丈夫的財產。英
國殖民地政府的最高行事方針之一是:過份干涉土著風俗可能帶來風
險。但批評者認為蓄婢是往往會助長性侵犯的奴隸制,而辯護者則稱婢
女所受的對待如同家人,並且全靠這種制度,這些女孩才免於淪為娼妓。
華人精英請准成立公局以遏拐風,希望藉此把拐帶和蓄婢制加以區
分,從而保留這個與他們切身利益有極大瓜葛的風俗。他們的陳情也是
一重宣示,顯示華人精英擁有處理這個情況的必要資源。經過一連串研
究探討婢制是否涉及奴役後,事件提交到英國上議院,上議院認為,對
於業已根深蒂固的華人風俗,殖民地政府不應干涉。1880年軒尼詩批准
華商的計劃,1882年保良局正式成立。殖民地部最終決定,唯一要做
的,就是確保婢女不會被賣為娼,為此在1887年通過一條法例。
相較於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的反蓄婢運動,1870年代末至1880年初
的這場有關婢制的爭論為時不長,而且主要局限在香港之內。這場爭論
和其後成立的保良局,也沒有令蓄婢制度有任何實質改變。軒尼詩寄望
2222
Smale's declaration, October 6, 1879, enclosed in Hennessy to Hicks Beach, January 23, 1880, in Correspondence Regarding the Alleged Existence of Chinese Slavery in Hong Kong, Presented to Both Houses of Parliament by Command of Her Majesty, March 1882 (London: Her Majesty's Stationery Office, 1882), 13, reprinted in British Parliament Papers, China 26,
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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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簡史
保良局能廢除婢制,但批評者認為,成立保良局是巧妙的詭計,目的是
保證殷實之家不斷有穩定的年輕僕人供他們役使,富有華人男性又能有
一批女性供他們選納為妾。如冼玉儀所說,華商的「勝利造成長遠的後
果」。雖然保良局做了許多值得稱道的慈善公益工作,但是它「在這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