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

第四十三四

法規新編

E條的規定,命令該人繳付法院或裁判司認為合理的款項,以抵償拆除招牌及進行修 補工程所需的費用。

封閉樓宇和沒收船隻

十、 第一四七條設立妨礙執行罪,該罪可判罰款一萬元及入獄六個月。

十一、 草案第五條在原有條例内加訂十二項新條款。

十二、 第一五三A條規定法院或裁判司在下列情况下對有關樓宇頒封閉令: (a) 某人就與該等樓宇有關指定罪行被判有罪; (b) 該項定罪的通告已於2星期內張貼於有關的構宇上,並在一份英文報章 及一份中文報章中刋登;而

(c) 在該次定罪後四個月起計十二個月期間,有人犯第二宗指定罪行而且涉 及該樓宇。

十三、各指定罪行為:

(a)原有條例下列條文所規定的罪行:

(i)第一三九條,關於經營賣淫塲所;

(註)第一四三條,關於租出樓宇作賣淫場所;

(五)第一四四條,禁止若干類人士容許樓宇或船隻用作經營賣淫塲所: 及

(运)第一四五條,禁止若干類人士容許樓宇或船隻用作慣常賣淫塲所; 和

(b) 該項定罪的通告已於二星期內張貼於有關的樓宇上,並一份英文報章及一 中文報章中刋登;而

(c) 按摩院條例》(第二六六章)第四條所列的經營(或其他行為】無牌按 華院罪。

十四、第一五三B條規定:封閉令所針對的樓宇應予封閉六個月,並由法庭執達 史執行該令。

十五、第一五三C條規定:有下列情况時,經警務處處長申請,法庭裁判司郎 顏宣布有關船隻應予沒收:

(a)某人已就涉及該船的某項指定罪行被判有罪;

(b)該項定罪的通告已於二星期內送達該船的船主,並分別在《憲報》,一份 英文報章及一份中文報章中刊登;而

(c)在該次定罪後四個月起計十二個月期間,有人犯第二宗指定罪行而且涉及 該船。

所謂指定罪行上文第十三段所列各項,但原有條例第一四三條除外。

十六、第一五三D條就宣布一艘船隻應予沒收後的程序作出規定。警務處處長有 權查封及扣留該船,而假如他眞有此舉的話,便須將有關聲明的通告送達該船船主並 在《康報》、一份英文報章及一份中文報章中刊登。凡對該船有索討權的人均可於卅 天內發出通知,表明他主張該船不應沒收。

(第四篇)

十七、第一五三到條規定:有關沒收船隻的申請應向裁判司提出。裁判司可酌情 決定是否下令沒收。

十八、第一五三條涉及上訴和暫緩執行的申請對於封閉令、船隻應予沒改聲明 和沒收令的影響。

十九、第一五三G條規定:發出封閉令後,法院或裁判司如認為建議中的佔用人 建議中對樓宇的使用方式不大可能對在附近居住的任何人士造成妨害或煩擾,則可將 該命令暫緩二年執行。這樣暫緩執行的條件是:樓宇由建議中的人佔用,且僅作建議 中的用途。此外還可以附加其他條件,包括交付保證金而在違反有關條件時予以没收 的條件。

二十、第一五三且條就更改暫緩執行封閉令的條件一事作出規定。

廿一、第一五三上條規定:法院或裁判司如認為有關人士已違反暫緩執行的某項 條件,則可宣布本來暫緩執行的封閉令重新生效。一項命令重新生效時,該命令暫緩 執行的期間不算作封閉令生效期間的一部份。

廿二、第一五三條屬於程序條文。

廿三、第一五三K條就按照《田土登記條例》(第一二八章】規定登記封閉合, 暫緩執行封閉令以及封閉令重新生效等事宜作出規定。

廿四、第一五三毛條設立妨礙執行罪、妨害用以封閉任何樓宇的任何事物罪和進 入已按封閉会予以封閉的任何樓宇罪。每罪可判罰款一萬元及入獄六個月。 廿五、草案第六條對 按摩院條例》(第二六六章)作出相應修訂。

廿六、拆除及儲存違禁招牌、以及拆除招牌後對有關樓宇進行修補工程所需的費 用,估計為每年五百萬元。預期無需增加公衆員的人手。

公安類

一九八九年管制免責條款條例草案

本條例草案旨在實施法律改革委員會於入管制免責條款研究報告書》內所載的建 議,其內容則依照報告書的建議~以英國《一九七七年不公平合約條款法令》為藍本。 二、本條例草案對於可以合約或告示内的免責條款而逃避因違約或疏忽所引致 法律責任的程度,加以限制。一般來説,紙有在業務過程中產生的法律責任,才受到 限制;如有人在非業務過程中提供服務(例如以他的汽車接載朋友),則使他可免為 該項服務負上法律責任的免責條款不受本條例管限。至於在非業務過程中產生的法律 責任,則如是憑藉售賣貨品合約內隱含的保證而產生的,亦受到限制;因此,下文第 三(c)及四(c)段所提及的管制適用於在非業務過程中售賣物品(例如他的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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