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逶午馁 第三十七回
居住須知
如何辦理申請手續
符合申請條件的人士,只要填妥申請表格,連同本人 的卅八毫米(吋半)正面相片一張,寄九龍城鄉政局郵箱 八九一九二號即可。依照高齡人士優先配屋計劃的申請人 ,則要另外附上各人身份證影印本或證明年齡之文件。
有關申請表格及説明書可向房屋署各屋邨辦事處、港 九及新界各區政務處諮詢處、各區市政局議員接見市民辦 事處或房屋委員會總辦事處索取,不收費用。
每戶申請的家庭,紙可與寄一份申請書,而家庭成員 的名字,亦不得列於另一申請書內,否則,重複的申書, 一概作廢。此外,任何申請書若有虛報或訛騙情事,一經 發現,也會取消;以虛報或訛騙手段獲配房屋的,其單 位更會被收回。
組織大厦分層業主法團
多屣大廈業主衆多,他們不可能大家都是相識的,如 果大家都抱着各家自掃門前雪的思想,大廈的管理一定會 發生問題,如果能夠共同組織一個社團,並設立一個管理 委員會,大厦的管理自然會當完善得多,遭遇有特別事 故的時候,大家亦可團結一致,透過社團去爭取權益。
怎樣成立業主法團
第一步工作,就是召開業主大會。召開業主大會的辦 法有好幾個。首先,在很多的分層大廈來説,當業主購買 分層樓宇時,如果不是和該大厦的其他業主共同訂立一份 公共契約,便是一受到一份公共契約的約束。因為一座 具有很多住戶和很多共同業主的大厦裏面,時常都會發生 各種重要問題,所謂公共契約,就是把處理這些問題的辦 法訂立起來。所以,如果訂有這份契約,便由契約所規定 負責大廈管理事宜的任何人士召開業主大會,或由契約所
授權的任何其他人士進行召開。
第二辦法就是:不論有無訂立公共契約,都可以由共 同擁有該大厦業權份數百份之五或百份之五以上的業主聯 同安排舉行業主大會。
如果公共契約有明文規定要依照上述兩種的其中一種 辦法去召開大會,以便即席設立管理委員會的話,就應依 照道規定而辦理。否則,就要由共同擁有該大厦業權份數 不少過百份之五十的業主聯同設立管理委員會。
此外,還有一個召開業主大會的辦法,就是向地方法 院申請頒令一名業主安排召開,但這種申請要由共同擁有 大廈業權份數不少於百份之二十的業主提出。當採用這個 辦法召開業主大會時,不論業主是否親自或委派代表出席 或甚至出席人數未達到全部業主的半數,只要出席者有
·過半數投票通過,即可設立管理委員會。
如何開業主大會
依照上述任何一種辦法安排召開業主大會時,召集人 必須負責於開會日期最少十四天之前將通知書送達毎一業 主。會議召集人須負資發出通知。
通知書可親自送交或用掛號信按照最近所知地址寄達 每一業主,或留交一名居住在有關樓宇的成年人轉交業主 。除此之外,並要在民政司所認可的本港中英文報章各一 份刋登通知啓事。這種認可的報章名單,將由政府憲報刊 出。至於名單的副本,亦可向各區政務處及新界各理民府 索取。
會議通知書必須説明開會日期、時間和地點,以及會 議中要決定的事項,包括設立管理委員會的事宜在内。
在大會席上,業主可以選出管理委員會各委員,並且 委任一名委員做主席。此外並須委任一名秘書,但該秘書 毋須由該委員會的當選委員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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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篇)
八
管理委員會於成立後之十四天内,必須依照該條例的 規定申請將各業主註冊為法團,其辦法是向政府合署西座 十二樓註冊總署田土註冊處處長申請;如果大厦是座落於 新界所註冊的土地,則向該土地的有關理民府申請。申請 時,必須用規定表格,並須附下列文件;
(甲)如果該大廈訂有公共契約,須附呈該契約副本 一份:
(乙)業主大會通過設立管理委員會的決議案副本一 份;
(丙)聲明書一份,聲明業經安善地進照該條例所規 定的程序,設立管理委員會。
如果業主大會是由地方法院頒發命令召開,則該項命 令的副本一份,亦須一併呈交。
田土註冊處處長如果認為各項手組都已辦妥,便會批 准各業主註冊為法團。
成立互助委員會
近二十年來,香港商業大廈林立,這些樓宇都是分 租售,業主及住客數目衆多,因而出現嚴重的管理問題, 如治安,清潔,及公共設備的保養等。
一九七零年,政府通過多層大廈(業主立案法團) 例, 鼓勵業主組織法團管理大廈,但因不少大厦的住客 多是租戸,業主大部份居他處,對於成立業主立案法團管 理大厦多不感興趣,所以很難凑合足夠數目的業主成立法
鑑於多層大厦住客若有需要協力改善大厦內外環境衞 生及保安等,使樓宇管理更臻完善,政府遂於一九七三年 開始推行互助委員會計劃。互助委員會計劃最初以私人住 宅樓宇為推行對象,其後擴展至公共屋邨,工廠大廈,臨 時房屋區及木屋區。
成立互助委員會的條件比較簡單,組織富於彈性,可
代替規定較衆的多層大厦管理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