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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

看澹年任 第二十六回 居住須知

明年度差餉新估價

一律增加百分四十

差餉物業估價署長,重新估價下一年度的差餉額,一律增加百分之四十,而徵收率則由百分之十七減爲 百分之十五,看來是減,實際是加。新區大廈無影响,受管制住宅樓宇暫時影响不大,廉租屋頓有影响。

徵收率減爲百分十五

一九七三年至七四年財政年度所定的差餉新估價額, 現已重新編定,比較以前的估價額,一般增加大約百分之 四十。以上是差餉物業估價署長范禮透露的。又該新估價 額,是按照物業在有關年度的實際租值而定,又由於港九 及新九龍市區的差餉徵收率,現擬由百分之十七減至百分 之十五,若一旦通過徵收百分之十五的話,則在新的財政 年度實際繳納的差餉,以往多出百分之二十三點五。

爲使讀者容易瞭解起見,可以由下列的舉例說明如下 :由於差餉估價額係根據樓宇每年的租值,租金一萬元的 房屋,在本年度差餉徵收率百分之十七來說,須繳納差餉 一千七百元。但是,在新的財政年度,由於差餉新怙價額 增加百分之四十,租金遂由一萬元至一萬四千元,不過 差徵收率減爲百分之十五的話,則繳納的差餉是兩千 一百元,與一千七百元相若,僅百分之二十三點五。故新 差餉估價額雖增加百分之四十,但如果差餉徵收率減至百 分之十五的話,實際繳納的差餉不是多出百分之四十,而 是多出百分之二十三點五左右而已。

據估價署長范禮透露,有關將差餉徵收率減至百分之 十五而付諸實行,則政府在新的財政年度,可徵收差餉達 港幣五億港元,較本年度之三億八千四百萬元,多出一儇 千萬元。

廉租屋受影响

屋宇建設委員會、香港房屋協會、政府廉租屋邨及其 他廉租屋邨樓宇,在新的財政年度,其差估價額將與不 受政府資助的私人樓宇趨於一致,估計繳納的差餉較今年 多出一倍有多。至於新區大廈,其差餉額在徙置規例内有 明文規定,故不受差餉新估價影响。凡受加租(住宅樓宇 管制條例所保障的樓宇,卽在一九七〇年三月五日的差 餉估價額在一萬五千元以下的樓宇,不能因爲差餉估價額 的重新修訂而加租,換言之,除非住客事先同意,否則差 餉仍須由業主繳付。

差餉物業估價署現已着手按照重新編訂的物業估價表 將個別物業就一九七三年至七四年度所定的差餉新估價 額,向繳納差餉人士寄發估價通知書。此次增加百分之四 千的差餉估價額,在過去四年來之第一次重新修訂,新的 估價額爲按照物業在有關年度的實際租而定,並於一九 七三年四月一日起實行。

由於物業的租值在過去數年來普遍增加,因而按照租 值而定的差餉新估價額,比以前的估價額,一般增加大 百分之四十。港九及新九龍市區物業的差餉徵收率,擬由 百分之十七減爲百分之十五。至於新界方面須繳差銅的物 業,其徵收率則仍照以往規定爲百分之十一無變更。

(第七篇)

不能藉機會加租

凡受加租(住宅樓宇)管制條例所保障的樓宇,不能 因爲差餉估價額的重新修訂而乘機加租,在住客方面而言 除在事先已同意負責繳納差餉外,所增差餉費用,由業 主負責繳納。通常而言,小型住宅樓宇,差鏞合併於租金 內計算,故住客無須負担增加的費用。

至於加租(住宅樓宇)管制法例所提供的保障,仍繼

·續採用於一九七〇年三月五日較於物業估價表内的差餉估 價額作爲準則,即在一九七〇年三月五日所定的差餉額為 一萬五千元或以上的樓宇,方行不受保障。而物業估價表 的重新編定,對於一九七〇年三月五日時已獲得加租(住 宅樓宇)管制法例保障的樓宇,當時差餉估價額在一萬 五千元以下的樓宇,不受影响

屋宇建設委員會、香港房屋協會、政府廉租屋邨及其 他住宅樓宇,其差餉估價額在經過檢討之後,有頗大的增 加,使此等樓宇的差餉估價額,與不受政府資助的私人樓 宇趨於一致。

由於廉租屋邨樓宇的差餉以整座估計,因此個別的住 戶將不會收到估價通知書,不過廉租屋邨管理當局將會在 適當的時候,通知住戶有關任何擬加的差

舉凡繳納差餉的人士,他對差餉的新估價額有所不滿 時,可到所屬地區與差餉估價官商談,或向地方法院提出 上訴。

差餉收入與年俱增

土地和差餉是港府當局財政收入的兩大項目,也是居 民直接和間接的一項沉重負担。

所謂差餉,就是當局按照每個居住單位的租值所徵收 的費用。表面上來看,這筆錢是由業主支付,但實際上是 羊毛出在羊身上,業主照採計在房租内,無形中也是住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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