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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年體
則例所估計之標準、新界物業(新九龍除外)乃 在該屋估價四分一上征稅,若地主與業主非同屬 一人,則須分別繳稅。若稅金非由地主或業主辦 納,代繳人可將稅金由租金內扣除,又任何一私 人產業,若在任何一估計稅年度內,有一個整月 內或以上無人居住者,其無人居住期間所繳之稅 金,則照額發還,惟以一個月爲單位。
關於個人薪金所得稅,職 員收入包括:(一)其所 受之薪金,養老金,紅利,恩俸,佣金(舟車費 不在內)。(二)雇主所免費給予之住所之租值 。(三)若僱主以低廉租值將屋租與職員,應照 其應付之租值計入其入息內抽稅;惟租值超過其 入息六份之一者,所超過之數目,則不計入可征 稅之範圍。已正式結婚之夫婦,其妻子之入息, 將計入丈夫之入息門,同樣繳稅,惟稅務專員得 依照情形」或准予夫婦分別繳稅,不作一人收入 繳稅。本年所得稅。將照去年入息估計征收,規 定稅率多少迄未確定,惟入息多少所負稅率之比 數則已規定如下:
(一)每年入息有五千元者:照規定稅率抽 四份一9(二)有一萬元收入者:後五千元照定率 抽一半。(三)有一萬五千元收入者:則最後之 五千元(卽其第三個五千元),要照定率抽四分 三。(四)有二萬元收入者:則第四個五千元, 照定率十足抽稅。(五)有二萬五千元收入者: 則第五個五千元,要照定率十足抽稅又加定率 粉】。( 六)有三萬元收入者: ·則第五個五千元
法令規章
保務類
收入,照定率十足抽稅又加定率之一半。(七)有 三萬五千元收入者:則最後五千元,照定率十足 抽稅又加定率之四分三。超過此額以上,則照定 率加倍征收。以上征法,乃指未婚者而言。 該案 又規定個人及家屬免征額如下: 個人免征額定五 千元」妻屬免征額定四千元,第二個兒子免征額 定二千元,第三個兒子免征額定一千元,第四個 兒子免征額定一千元,故一妻四兒者年入一萬三 千元以下者免征。關於免稅之種類,包括政務人 員,及駐在本港之外國領事館議員,及響在香港 居住而非香港居民等。非本港居民,或在本港暫 住之居民(又規定若在本港居住共超過一百八十 日以上者,須負該年度之稅務,若居住共超過三 百日以上者,其在不同一年份時,則須負兩個年 睫之稅務),所有一切個人收入;除由雇主特 之欸項外,俱作所得論;而征稅負稅之人,在其, 開始獲得所得起至停止獲得所得止,負責繳付所 得稅。
營業利益稅之意義,係指 營業利益税
及在香港經營商務而獲得 之利潤,則應納稅。利益稅除公司外,個人營業 所得者亦要納稅:例如經營商務或專門職員所得 之收入,惟若眞每年入息在五千元以下者,可免 繳稅:其個人營業利益稅,將照薪給稅率征收, 其在英國已繳稅者,到港後,已繳稅之期限内可 免再繳;其本人不在港而由代理主理其業務或利 益者,並須同樣課稅;只其代理不只一人,則數 代理之入息或利益總合,作其本人一人之利益征
稅;每有限公司派與股東之息口 無須計入該 公司應納稅之款項內,惟每公司於分息後,應以 証書發給每股東。艾個人經營商務或專門職業所 得之收入,其所納之利益稅額,不得超過任何一 種商務收入超過五千元所納之稅額;夫妻同住一 處而經營各業者,其溢利稅按一人計征收。爲求 確定個人之溢利額,其用作浴利之一切支出,當 在减除之列,而不能减除之費用,包括私人銷費 , 不爲浴利工作之支出所付之資金,虧本額,或 退回資金,改善費,保險費,或賠償費支付,非
·用作溢利之屋租,及任何非溢利之支出。若計算 股份公司之盈虧,其薪金或股東酬報費,或股本 息,或貸歎等欸項,不能减除。若屬暫時居住本 港之居民,其與本港居民合作經營商務者,亦須 納稅;若暫時居住本港之居民,其獨自經營商務 但溢利幾何?當難以計算,惟專員可按相當比
率,征收其稅務。股份公司之溢利計算法,不論 其股東之多少?但以股份之名義作一次之征稅。 保險公司溢利之計算法,除經營支銷費外,統作 溢利論。凡組織之會所,或類似會所之組織,其 向會員征收任何費用,若當會費者,則不須納稅 ,若作營業性質而收得之會費,則視作營業用, 而負納稅之責任。溢利稅之繳付,將减除財產稅 而後計算公司之股息,不能觀作個人之溢利而計 溢利稅。
利息税
利息稅係指凡任何一項債 務在一九四七年以後到期
償還,例如公債按揭到期還欸之貨單,債款,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