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會會員銀行辦理付款手續。

出入口署當局對此一新辦法之解析,表示由八月

香港政府的對外貿易政策

三日起,貨物出口報關,須用新訂定之出口格式填寫

應用出口格式紙 除限制出口貨須用青色ZA 格式紙三份外(註一)用黄色 ZB 格式紙填寫三份。 用青色 ZA 格式紙填寫三份

用青色ZA 格式紙填寫三份

此項新格式紙註爲 Export Licence Declar

美國及其屬地菲律賓共和國

貨 物 來 源 中國、澳門、香港、朝鮮

任何國別

任何國別

朝鮮、澳門

任何國別

中國、台灣及英鎊區各地

任何國別

其他國家

任何國別

另由工商供應處規定

除限制出口貨品用靑色 ZA 格式紙填寫三份外(註一)用 黄色 ZB 格式紙填寫三份 除中國產品(註二)須用黄色 ZB 還寫二份外,其餘概免 用青色 ZA 格式紙填寫三份

應向指定銀行結滙率

ration 而非爲 Export Declarative),並增加 一項係說明貨物來自何國者,其詳細辦法如后:

除限制出口貨外(註一)概免結滙

全部結滙,辦法:(一)由法國英鎊賬 (Franch Sterling

account)及(二)由在法國之銀行而有港元賬在香港者 全部結酒,辦法:(一)由暹羅英鎊賬(Siameses Sterling account) 或 (一)由在過羅之銀行而在香港有港元者, 除限制出口貨品(註一)須向外滙統制官申請, 並用青色 ZA 格式紙外,其餘免結涎。

按照英倫銀行所定手續 須全部結

!

結滙手續如保有英 鎊在英國者可以接受 即以貨物織出之住戶名義賬項下發出 ,其他付貨辦法可向外匯管制官詢問(電話二四八四〇)如 係限制出口貨,其外匯可在美國撥出者, 結匯辦法可向當局 申請。

註一:限制出口貨,包括錫、白銀、木油,糖攝。除糖聽外,出口商准自用其所得之美滙百份之七十五(照其 F, 0, B, 貨值計

註二:中國產品,包括繫、木油、棉紗、茶、菜油、錫、鎢、銻、所謂中國產品係包括上列各項,不問其產自中國與否,申請出口需呈來源証明;如係產中 國者,須呈中國來源証明,來自其它各地者,如出入口署總監認爲需要呈繳証明書者,出口商需照辦。

在進口外滙供應方面,不論是美酒,英酒抑或其 它歐洲各國外滙,管制已較過去嚴格。本港商場上於 本年二月間,曾一度盛傳港府當局將於四月一日停止 美滙申請,藉以減少美元支出,事後雖未成爲事實, 但實際上美酒之批准,已減少至最低限度。以對日訂 貨所需之美滙來說,過去經港府批准之對日貿易商行

,前後約達六七十家,在初期每家所申請之外均無 限制,但自五月份以後,港府對此方面所需之外滙, 已力謀節省,五月份獲得外滙之商行僅得四十餘家, 六月份則減縮至六份一,七、八月份以後,每家所獲 得的外滙又再減縮,其所獲外滙之數量依各該商行之 情形而分爲一萬,大千,四千,二千不等。

除美滙外,香港當局對于英鎊及其他歐洲各國外 滙之管制,亦同樣嚴格。三月間,香港財政司宣告對 德國,義大利,葡萄牙,比利時,瑞士等五國外運之 供應,加以限制。在初期時,上述五國所需外滙尙可 親其貨物之本身對本港需要如何,而酌予批准,如工 廠向比利時訂購圓鐵,向義大利訂購棉紗,仍可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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