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用途檢討

十二

規劃、土地和基建

規劃署在全港各地進行土地用途檢討,包括檢視空置的政府土地,並藉此物色約150幅具 房屋發展潛力的用地;如果可以如期修訂有關法定圖則,當中的大部分用地可於二零 一四/一五至二零一八/一九年度的五年內推出,以供興建逾21萬個單位,其中逾七成 為公營房屋單位。政府會繼續就具房屋發展潛力但須修訂法定圖則的用地,徵詢區議會 及相關持份者的意見。截至二零一五年年底,政府已就其中63幅用地向城規會呈交法定 圖則修訂建議,預計可提供約74000個單位(包括42000個公營房屋單位及32000個私人 住宅單位),而當中46幅用地已完成法定規劃程序,涉及約41000個單位。

商業用地供應

商業空間和用地的供應對香港經濟的持續發展至為重要。政府增加商業/商貿用地供應 的措施包括把核心商業區內合適的政府物業及政府、機構或社區用地改作商業用途、於 相關工程完成後在中環新海濱提供商業空間,以及繼續推行活化工廈措施,直至二零 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年內,規劃署着手改劃美利道多層停車場大樓及位於金鐘的金鐘廊作商業/寫字樓用 途。規劃署又於三月展開另一項規劃及設計研究,以探討洗衣街及旺角東站政府用地作 綜合發展(包括住宅、商業/寫字樓/酒店項目、休憩用地及/或政府、機構或社區設 施)用途的潛力。

九龍東現提供約200萬平方米商業/寫字樓樓面面積,並且有潛力再提供約500萬平方米 的商業/寫字樓樓面面積。政府在二零一四至一五年度售出兩幅位於九龍東的政府土 地,提供約128000平方米商業/寫字樓樓面面積。

另一方面,政府正研究如何善用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人工島的土地作商業發展及其他經 濟用途。如技術及財務評估顯示計劃可行,可供發展的總樓面面積可達50萬平方米。

批地

政府的政策目標是提供穩定而持續的土地供應,以應付房屋及社會經濟發展需要。政府 把預計可於該年度出售的用地納入賣地計劃,並按季預先公布出售土地計劃,為市場提 供清晰明確的土地供應資訊。政府於二零一五年二月公布二零一五至一六年度賣地計 劃。二零一五年六月,政府優化賣地安排,在季度中加推用地,以便更靈活和迅速回應 不斷轉變的市場情況。

政府一般會公開出售政府土地,作私人住宅、商業及其他發展之用。二零一五年,政府 售出17幅住宅用地、五幅商業/商貿用地、一幅工業用地和兩幅加油站用地,總面積約 為20.92公頃,總收入約為448.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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