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政府的語文教育政策是培育年輕一代,讓他們好好掌握兩文(中英文)三語(粵語、普通話 和英語)。此外,政府認為,學生接受普通教育時,應使用不妨礙學習過程的語文。為 此,政府採取了“母語教學、中英兼擅”的教學語言政策。公營小學一般以中文授課。至 於公營中學,在初中階段,學校可因應學生學習英語的能力和意向、教師以英語授課的 能力和所作的準備,以及學校支援英語學習的措施,訂定教學語言安排,以增加學生接 觸和使用英語的機會;在高中階段,學校可視乎其本身情況,以及教師和學生所作的準 備及能力,選擇以中文或英文教授個別科目。

為實現教學語言的政策目標,政府鼓勵學校採用不同策略,例如營造有助推動中英語文 學習的理想環境、針對中英文加強學生“學會閱讀"(即學會獨立閱讀)及“從閱讀中學 習”(即學會廣泛閱讀並從中獲取知識)的能力,以及鼓勵跨學科的語文學習。

以英語為母語的英語教師計劃

目前,逾400名以英語為母語的英語教師在中學任教,另有逾450名這類教師在小學任 教。他們與本地的英文科教師協力提升教學成效,讓學生在更真實互動的英語環境中學 習英文。聘用這類教師除可為本港學生創造更理想的英語學習環境外,亦有助促進教學 上的創新。這計劃為課堂教學帶來正面的改變,促使學生更加積極學習英文。

為非華語學生提供的支援

政府致力鼓勵並支援非華語學生盡早融入社會,包括幫助他們適應本地教育體系和學好 中文。政府在二零一四年的《施政報告》公布一系列措施,加強為非華語學生提供的支 援。教育局由二零一四至一五學年起,為學校提供“中國語文課程第二語言學習架構”, 協助非華語學生解決學習中文作為第二語言時所面對的困難,以及銜接主流的中文課 堂。此外,政府會由二零一四至一五學年開始,在高中分階段為非華語學生提供與資歷 架構第一至三級掛鈎的應用學習中文(非華語學生適用)課程。配套措施包括提升中文科 教師教授中文作為第二語言的能力、撥款支持學校為非華語學生提供密集中文訓練,以 及建構共融學習環境

“學習中文支援中心”為非華語學生在課後或假期提供輔導課程、發展教學資源,以及舉 辦專業發展工作坊,支援教授非華語學生的教師和學生家長。

為幫助非華語學生,教資會資助的院校在特定情況下,接納大學聯合招生辦法申請人循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以外途徑考取的其他中國語文科資歷,包括綜合中等教育證書 (GCSE)、國際普通中學教育文憑(IGCSE)、普通教育文憑(GCE)(包括高級補-

程度(AS-Level) 和高級程度(A-Level))。在副學位課程方面,亦有類似安排。政府資助非華語學生報考上 述中國語文科考試,他們只須支付相等於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考試費的款額。 在經濟上有需要的非華語學生,更可獲豁免或半額減免“資助考試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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