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6 食物安全、環境衛生和漁農業

根據內地與本港達成的協議,所有從內地進口的家禽(鴿子除外)都必須注射H5 禽流感疫苗。此外,政府獸醫也定期到內地供港註冊家禽農場視察,確保供港家禽 全都健康。

本港禁止散養雞、鴨、鵝、鴿、鵪鶉等家禽,違例者最高可處罰款十萬元。在禁 令生效前已飼養家禽作寵物的人士必須申領豁免許可證才可繼續飼養,而賽鴿擁有人 則必須持有展覽牌照

寵物雀鳥商必須向衛生當局提交正式的衛生證明書或發票等證明文件,顯示雀鳥 的來源地或雀鳥供應商的名稱和地址。來歷不明的雀鳥,一概不得售賣。此外,雀鳥 商販須登記每宗交易的資料和更新管有雀鳥的記錄。

另一方面,為防止病毒在零售點積聚,政府繼續執行《2008年食物業(修訂)規 例》,公眾街市攤檔及新鮮糧食店內所有活家禽必須在每日晚上八時前屠宰。有關處 所也不得在晚上八時至翌日上午五時存留活家禽。

此外,活家禽零售商還須遵守一套嚴格的安全規則,例如確保在零售點工作的員 工穿着保護衣物:一旦發現家禽死亡,立即通知食環署:不得在處所內存放過量活家 禽;以及在禽籠加裝透明膠板,避免顧客與家禽直接接觸。零售商也有責任防止顧客 觸摸活家禽。

所有由外地進口的活家禽必須通過禽流感測試,才可交予進口商。

年內,政府暫停從有爆發禽流感的地方進口冰鮮或冷藏禽肉及禽鳥產品。如政府 對有關地方所採取的監控措施滿意,而有關地方已呈報再沒有禽流感出現,便會撤銷 禁令。

為有效監察禽流感,當局定期從家禽農場、家禽批發和零售市場,收集健康、患 病或已死亡禽鳥的血液樣本及/或糞便拭子作測試。此外,也會從休憩公園和寵物店 飼養的雀鳥,以及在濕地和其他地方的野鳥收集樣本。政府提供全日24小時服務, 接收和檢驗禽鳥屍體或病弱的禽鳥。本港現正採用快速的實時聚合酶連鎖反應測試方 法,以檢測樣本是否帶有禽流感病毒。此外,漁護署大龍獸醫化驗所新翼自二零零九 年起投入運作,亦強化了動物疾病診斷服務的支援

本地家禽農場的長期防控措施包括:要求農場適當保存農場運作記錄、加強清潔 和消毒設施、把種雞及肉雞分開飼養管理,以及裝設金屬網防止小型雀鳥進入農舍等。

二零一零年,本地活雞農場有30個,農場的總最高飼養量為130萬隻。

漁護署為須執行銷毀家禽職務的人員舉辦培訓課程,並每年進行銷毀活家禽行動 的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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