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財務 65

恒生指數及 H 股指數期貨及期權合約的持倉限額,不足以讓他們應付客戶的需要

可超逾該等限額最高達50%。經修訂的規則在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生效。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證監會批准香港交易所為利便在現貨市場推出第三者結算而

修訂有關規則。該等修訂准許聯交所參與者把本身須向香港交易所履行的結算及交收

責任,交予另一名結算參與者。此舉為交易所參與者提供一個既可減少後勤部門運

作,又可讓他們專注於核心業務的選擇。

此外,香港交易所提出在證券及衍生產品市場發行新交易權的建議,證監會也予

以通過。根據新安排,如果新的交易所參與者在投標程序中,未能向現有交易權持有

人購得交易權,交易所可以50萬元的價格,向該名新參與者發出新交易權。新程序在

二零零七年三月七日生效。

證監會就衍生權證市場進行檢討後,在二零零六年三月提出六點方案,以完善市

場運作。截至二零零七年年底,六點方案中的大部分建議都已落實,包括頒布新的推

廣指引,規定上市文件必須採用淺白語言,利便增發及相同權證的發行,全面禁止發

行人提供佣金回扣及其他獎勵計劃,以及加強投資者教育和改善資訊發布。證監會現

正與香港交易所聯合實行餘下的建議,即收緊有關流通量提供者的規定。

新的保薦人制度和《適用於保薦人和合規顧問的指引》在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生

效。只有那些符合嚴格資格規定的中介人,才可繼續從事保薦人或合規顧問工作。截

至年底,在 267 個獲發牌或註冊進行第六類受規管活動的中介人中,有 189 個已受發

牌條件規限,不得擔任保薦人或合規顧問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證監會發表有關規定所有持牌法團必須以電子方式遞交財務

申報表的諮詢文件。以電子方式遞交財務申報表,可盡量減少現行數據收集程序中的

人手錯誤,並使直接處理程序得以進行,利便證監會有效率地處理申報表,令業界及 證監會同時受惠。這項轉以電子方式遞表的措施,與本地及海外其他金融服務界的做 法一致 諮詢期在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日結束,證監會現正研究諮詢期內所收到的意 見。

年內,證監會繼續嚴格監管持牌中介人。證監會識破兩宗經紀行挪用客戶資產的 詐騙事件。在這些事件中,證監會都採取迅速而果斷的行動,以保障投資者的利益, 包括對有關經紀行施加適當禁制,以及向法院申請委任獨立管理人接管經紀行的運 作。這些措施維護和保障了客戶的利益.

此外,證監會繼續集中執法資源,打擊市場失當行為和不誠實或使客戶蒙受風險 的中介人。截至二零零七年年底,尚未完成的上市公司調查個案有14宗。關於上市公 司的調查方面,證監會首次取得針對上市公司一名前董事的取消資格令,禁止該人出 任董事或參與任何上市公司、附屬公司或關聯公司的管理,為期四年。證監會也向一 家上市公司的五名前董事展開了同類的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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