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 金融財務
在兩宗仍在進行的內幕交易調查個案中,證監會提出兩項獨立申請,要求法院針 對金錢及其他財產發出緊急臨時凍結令。這些凍結令可阻止涉嫌參與內幕交易的人或 代表這些人持有的資產及財產,在證監會持續進行的調查過程中被散盡
年內,證監會成功檢控九名人士/公司,所涉及的罪行包括操縱市場和披露虛假 或具誤導性的資料。證監會也向另外九名人士/公司發出了傳票,但截至年底,該等 個案尚未完結。在其中一宗涉及操縱市場的個案中,法院首次對操縱市場者判處即時
監禁的刑罰。二零零六年有十宗成功檢控個案和兩宗未完成個案。此外,轉介警方的
個案則有 20 宗。
保險業
主要特色
年底時,香港共有 178名獲授權保險人,其中 90名在香港註冊成立,其餘 88 名則在內地及22個海外國家註冊成立,當中以在美國註冊成立的為數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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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二零零六年的毛保費總額達1,560 億元,較二零零五年增長 13.7%.
保險業的毛保費在二零零六年微升 1.8%至230 億元,有關增長主要由意外及醫療保
險業務表現強勁所帶動。由於索償和管理開支較高,一般保險業務的整體承保利潤,
由二零零五年的25億元跌至二零零六年的21億元。
長期保險業務在一九九一年至二零零六年持續取得雙位數字年增長,保單保費在 二零零六年上升16%至1,331億元。有效個人人壽業務保持強勁,保單保費高達 1,149 億元,佔保單保費總額 86.3%。有效個人人壽保單數目在二零零六年也增加了
7.6%,增至 710 萬份。
年底時,香港共有 31 550 名保險中介人,包括 31 042 名保險代理 (其中 2 150 名是保險代理商)及508名保險經紀。
保險業監督
保險業監理專員獲行政長官委任為保險業監督。根據《保險公司條例》,保險業監 督的主要職能是規管和監管保險業,以促進保險業的整體穩定,並保護現有和潛在的
保單持有人。
《保險公司條例》制定了一套綜合監管制度,規管各類保險業務。條例的兩大宗旨 是確保本港所有獲授權的保險人財政穩健,以及保險人的管理層職位由適當人選擔 任。為達到這兩個目標,條例訂明多項準則,包括設定資本及償付準備金的最低金
額 以及規定只有適當人選才可擔任保險人的董事和控權人。
經營一般業務的保險人還須在本港持有資產,以應付本港保單持有人的索償。至 於壽險業務,有關方面推行了一套精算師委任制度,確保保險人能夠履行本身的責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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