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2 人口和入境事務

優秀人才入境計劃

優秀人才入境計劃於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八日推出,目的是吸引內地及海外優秀 人才來港定居。這項計劃設有配額,初步所訂的每年配額為1000人。這項計劃還設 有兩套計分制,即“綜合計分制”和“成就計分制”。申請人須選擇其中一套計分制來 接受評核,與其他申請人競爭配額。甄選程序會定期進行,藉此把配額批予最優秀的 申請人。申請獲批准的人士,無須在來港定居前先獲得本地僱主聘任。政府已設立諮 詢委員會,由行政長官委任的官方及非官方委員組成,負責就如何以最佳方法分配名 額,向入境事務處處長提供建議。

二零零六年,當局共收到 587 宗申請,其中122 宗經初步篩選後已送交諮詢委員 會評核。在這 122 宗申請中,有 83 宗獲分配名額 (按“綜合計分制”及“成就計分制” 獲分配名額的申請分別有73 宗及十宗)。截至二零零六年年底,有25名獲分配名額 的申請人已獲發入境簽證或入境許可證來港定居

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

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於二零零三年十月推出,目的是讓那些把資金帶來香港投 資,但不會在計劃範疇內在港參與經營任何業務的人士來港居留。這些投資者所引入 的新資金,將有助香港的經濟發展。計劃一般適用於外國國民、澳門特別行政區居 民 中國籍而已取得外國永久性居民身分的人士、無國籍但已在外國取得永久性居民 身分並持有確實可以重新進入該國所需文件的人士,以及台灣居民。申請獲批准的人 士須在香港把不少於 650 萬元投資於房地產或獲許的金融資產 (例如股票、債券、存 款證、後償債項和其他合資格的集體投資計劃)。截至二零零六年年底,入境事務處共 收到 1 910 宗申請,其中978宗獲正式批准,205 宗獲原則上批准。獲原則上批准的 申請人,只須按照計劃所訂明的方式作出投資,便會獲得正式批准。 978 名獲正式批 准的申請人的總投資額達69.9億元。

來港就業

本港一向實行寬鬆靈活的來港就業政策。內地以外的外來人士只要具備香港所需 而又缺乏的特別技能、知識或經驗,或能對本港經濟作出重大貢獻,均歡迎來港工 作。他們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七年以上,並已選擇香港為永久居住地後,可依法申請 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年內,逾100個國家和地區共21958名專業人士和技術、行 政或管理專才,獲准來港就業。

輸入内地人オ計劃

輸入內地人才計劃於二零零三年七月推出,目的是吸引內地優秀人才和專業人才 來港工作,以滿足本港對人才的需求,從而促進香港在經濟和其他領域上的發展,並 提高香港在全球化市場的競爭力。

輸入內地人才計劃不限行業,亦不設限額。計劃的審批準則與一般來港就業政策 的審批準則一致。除了商界和金融界的專才外,計劃也適用於輸入藝術、文化、體 育,以至飲食界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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