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 就業
約半數的僱員工會附屬於以下根據《社團條例》註冊的四個主要勞工組織:香港 工會聯合會 (有屬會 174 個)、港九工團聯合總會 (有屬會 33 個)、香港職工會聯盟 (有 屬會 73 個) 和港九勞工社團聯會 (有屬會 57 個)
破產欠薪保障基金
破產欠薪保障基金成立的目的,是為因僱主無力償債而被拖欠工資和解僱補償金 的僱員,提供特惠款項,資金來自向每張商業登記證每年收取的600元徵費。基金的 保障範圍包括:申請人服務的最後一天前四個月內累算不超過36,000元的欠薪;最多 達 22,500 元或一個月工資的解僱代通知金,以數額較少者為準;最多達五萬元的遣散 費,超出五萬元者另可獲發餘額的一半。
年內,勞工處繼續採取積極進取的措施,全力打擊逃避支付工資責任的僱主,以 防止欠薪事件轉化為向基金申請特惠款項的個案。基金接獲的申請,從二零零五年的 9 967 宗,下降至二零零六年的7532宗,是自一九九六年以來的最低記錄。基金的 財政狀況亦有所改善,在二零零六年錄得3.45億元盈餘。年內,基金向6686 名合資 格的申請人,發放共1.43 億元款項。
僱員權益和福利
《僱傭條例》訂明與僱傭有關的各種僱員福利和權益。除了遵守法例訂明的各種規 定外,勞資雙方可自由議定其他僱用條款和條件。
由二零零零年十二月起,所有僱主必須按照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的法例,為僱員登 記參加強積金計劃。強積金計劃由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規管。年底時,僱主參加 強積金計劃的比率為 98.5%、
工作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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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例,僱主一般不得僱用 15 歲以下的兒童工作。在符合嚴格規定的情況 下, 13 及 14歲的兒童可受僱於非工業機構工作。在符合有關僱傭規例的情況下, 15 至 17 歲的青少年可在工業場所工作。勞工法例有特定條文,保障他們的安全、健
康和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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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督察負責巡查工作場所,嚴格監察僱主有否遵守各項勞工法例,以保障本地 和外來工人的法定權益,並確保僱主持有有效保單,以承擔僱員的工傷補償。勞工督 察在巡查工作場所時,也會查核僱員的身分證明文件,並會根據情報與警方及入境事 務處的人員採取聯合行動,打擊非法僱用勞工活動。二零零六年進行的聯合行動共 189 次,較二零零五年增加7.4%,而行動中拘捕的非法勞工及涉嫌僱用非法勞工的僱 主,則分別有502名及231名。勞工處亦廣泛宣傳該處的投訴熱線(2815 2200),鼓 勵市民舉報非法僱用勞工事件。
根據二零零五年四月或以後發出的招標邀請簽訂政府服務合約的承辦商,如因有 關合約而需要僱用大量非技術工人,則必須與受僱執行有關工作的非技術工人簽訂標 準僱傭合約,列明僱傭條件,以保障非技術僱員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