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2006 — Page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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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 115

加強對違例欠薪的執法行動

勞工處繼續加強對違例欠薪的執法行動。二零零六年,該處就違例欠薪而發出並 已成功檢控的傳票達 785張,為歷來最高的數字,較二零零五年的587張增加 34%。年內,兩名公司董事及一名僱主因為拖欠工資而被判監禁。勞工處同時加強教 育和宣傳工作,提醒僱主履行依時支付工資的法定責任,並使僱員認識申索的權利和 擔任控方證人的重要性。

僱員補償

香港的僱員補償制度採用不論過失的補償原則。根據這項原則,僱員受傷、患上 職業病或死亡的個案不論是否因僱員的過失引致,僱主均須支付補償。《僱員補償條 例》涵蓋僱員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而引致的受傷和死亡個案,同時也涵蓋由 指明的職業病引致的受傷和死亡情況。僱主必須持有有效保單,以承擔在該條例和普 通法下的法律責任。

勞工處於二零零三年以試點形式在建造業推出自願復康計劃,目的是協助因工受 傷的建造工人能更好和更快地康復,並在安全的情況下盡快重投工作。該計劃其後更 擴展至飲食、運輸及製造業,令參與計劃的僱主、保險商和受傷工人數目遞增。勞工 處會繼續改善該計劃,令所有相關者受惠。

勞工處僱員補償科負責執行《僱員補償條例》,協助受傷僱員和已故僱員的家人向

僱主索償。該科亦管理免息貸款計劃,為需要經濟援助的因工受傷僱員及因工死亡僱 員的家人提供貸款。年內,共有11名受傷僱員獲提供總額達16 萬元的貸款。

遇有僱主拖欠工傷補償,受傷僱員或已故僱員的家人可根據僱員補償援助計劃獲 得援助。計劃的經費,來自僱主購買僱員補償保險時所繳付的徵款。

年內,勞工處通過研討會、宣傳聲帶及電視台短片,教育僱主及僱員認識他們在 《僱員補償條例》下的權益和責任。

患上肺塵埃沉着病的人士,可根據《肺塵埃沉着病(補償) 條例》向肺塵埃沉着病 補償基金委員會申索補償。至於在一九八一年法例生效前經診斷患上肺塵埃沉着病的 人士,則可根據肺塵埃沉着病特惠金計劃獲政府發放特惠款項。截至二零零六年年 底,共有 2 158 名肺塵埃沉着病患者根據條例或特惠金計劃按月/季獲發放款項。另 有 102 名因肺塵埃沉着病引致死亡人士的家屬獲發補償金。

從事指定高噪音工作而失聰的僱員,可根據職業性失聰補償計劃獲得補償。該計 劃由職業性失聰補償管理局管理。年內,管理局共批准了51宗職業性失聰補償申請, 發放補償款項達 610萬元。此外,管理局亦批准了 298 宗購買聽力輔助器具的申請,

共支付了 76 萬元。

工資保障運動

最低工資及標準工時的議題備受公眾關注,但對於是否立法訂定最低工資及標準 工時,社會各界有不同看法。經平衡各方意見和審慎考慮本港的社會經濟環境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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