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125

鑑於改革工作繁複,影響深遠,政府將制訂各新高中科目的課程及評核指引,並 擴大專業發展計劃及校本支援服務,以提升教師和校長推行改革的能力。各大學將於 二零一二年九月開始提供四年制學士學位課程

教學語言及中學學位分配辦法檢討

二零零五年二月三日至七月二日,教育統籌委員會轄下的檢討中一派位機制及中 學教學語言工作小組,進行了為期五個月的諮詢,蒐集公眾對中學教學語言及中一派 位機制長遠安排的意見。二零零五年十二月,政府接納教統會提交的《檢討中學教學 語言及中一派位機制報告》。

政府已決定,修訂的中學教學語言安排會在二零一零年九月開始實行,而母語將 繼續作為中學的主要教學語言,但須同時提升學生的英語能力。一如以往,個別學校 如欲以英語授課,必須在學生能力、教師能力及支援措施三方面符合既定的條件,並 須接受每六年進行一次的檢視,以確保質素。在培育學生兩文三語能力方面,提升英 語能力是不可或缺的一環。因此,學校無論採用哪種教學語言,都應致力提升學生的

英語能力。

修訂的中一派位機制適用於二零零七年九月及以後升讀中一的學生。根據修訂安 排,學校自行分配學位的比例將會提高,而家長在自行分配學位和統一派位階段的學 校選擇亦會增加。

小學推行專科教學

由二零零五至零六學年起,政府向官立及資助類別小學提供額外資源,為推行專 科教學作出支援。中、英、數三科的教師將可專注教授本身專長的科目,俾能深化教 學知識和發展專業才能,藉以提升學與教的成效。

資助學校設立法團校董會

《2004 年教育(修訂)條例》已於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生效。所有資助學校的辦學 團體必須在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或之前,就屬下每所資助學校提交法團校董會章程草 稿,以便設立法團校董會管理學校。法團校董會須包括下列所有主要相關人士:辦學 團體代表、校長、社會人士、經選舉產生的家長、教員及校友代表,以及獨立校董。 法團校董會領導學校發展並參與學校決策,以提高學校運作的透明度和加強問責。

自上述條例生效後,教育統籌局已進行多項支援措施,協助學校設立法團校董 會。這些措施包括擬訂章程樣本及指引、為設立法團校董會而提供網上法律諮詢服 務、為校董提供培訓、為法團校董會和校董提供責任保險、擬備財務管理手冊,以及 提供一筆過現金津貼。設有法團校董會的學校在運用撥款方面亦享有較大彈性。截至 二零零五年年底,共有37所資助學校設有法團校董會,並有166所學校承諾在二零

零五至零六學年設立法團校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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