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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公共工程和公用事業

此外,該署為上水至落馬洲支線鐵路工程進行收地。年內,共有162084平方米農 地、130平方米屋地和70053平方米地下地層徵用作此用途。年底時,政府支付的補償款 額共約6,500萬元。

批地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土地全屬國家所有,由特區政府負責批出和管理。適合私營機構發展 的政府土地,可通過拍賣或招標方式出售。另一方面,政府會收取象徵式地價,以私人 協約方式把土地批予非牟利教育、醫療及慈善機構營辦學校、醫院、社會福利及其他社 區設施。此外,政府會以十足市值批地予公用事業公司安裝設備。

一般而言,新批出的政府土地租契年期由批租日期起計定為50年,承批人除繳付地 價外,並須由批租日期起每年繳納相當於該土地應課差餉租值3%的地租。地租會隨應課 差餉租值其後的改變而調整。

二零零二年三月四日,地政總署公布一年賣地計劃(二零零二零三年度)和四年土 地發展計劃(二零零三/零四至二零零六/零七年度),說明五年内可作私人住宅發展及 非住宅發展用途的土地數量。賣地計劃會列出定期公開拍賣和招標的詳情,以及一份申 請售賣土地表。由一九九九年四月起,當局推出申請售賣土地制度,由市場靈活決定需 要額外土地的數量,以應付市場需求。

年內,當局以公開拍賣方式售出十幅總面積6.42公頃的私人住宅發展用地。其他大 型的批地項目包括批出將軍澳第86區一幅32.68公頃的土地,供地鐵有限公司興建車廠。

政府在十一月十三日公布了一套穩定樓市措施,當中包括:停止定期拍賣土地、取 消該財政年度內餘下的兩次土地拍賣,以及暫停申請售賣土地表制度至二零零三年年 底,之後的新土地只會以申請方式出售,目的是恢復市民對房地產市場的信心。

除了政府供應的土地外,私人土地契約持有人可以主動要求修改土地契約條款(通常 須補地價),以便根據當時的規劃意向擴-

發展規模或改變發展類別。修改契約條款的個 案以修訂契約或換地形式處理。年內,當局共完成173宗修改契約條款個案,涉及土地總 面積197.73公頃。

土地及產業管理

清理環境專責組在一九九四年成立,負責清理自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以來,在新界鄉郊地 區因許多農地被改作露天存貨及工業用途而形成的環境黑點。年內,該組清理了248幅土 地,涉及面積為22.55公頃。到目前為止,該組總共清理了2023幅土地,總面積達 247.31公頃。

該組協助當局物色合適的地點,作為與貨櫃運輸/露天存貨活動有關的用途,目 前已批出兩幅土地。該組並在規劃與露天存貨有關用途的地區致力改善基礎設施,以 及統籌有關政府部門預防和管制非法棄置廢物的工作。

產業管理組負責管理已收回,獲交還、契約期滿的物業。二零零二年,地政總署接 管了29個物業,使接管物業總數增至471個,其中14個物業已經售出,20個物業則以短 期形式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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