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公共工程和公用事業
議工作,遂於舉行九次會議之後解散。其後,當局把握機會,因應所接獲的意見和社會 經濟狀況的轉變,檢討條例草案所載的建議。
雖然公眾已有共識,認為需要簡化規劃程序和推動公眾參與,但在一些複雜的政策 問題上仍然意見分歧。這些問題需要在進一步諮詢主要的關注團體後才能解決。鑑於公 眾對提高現有規劃制度的效率和成效有強烈訴求,因此當局決定分階段對《城市規劃條 例》提出修訂,優先處理一些在社會上已有共識以及能為市民帶來即時利益的修訂項 目。
第一階段的修訂將集中於簡化規劃許可審批程序、加快擬備圖則過程,使規劃制度 更富透明度和更方便使用,以及加強強制執行規劃管制行動。預計第一階段的修訂項目 將於二零零三年提交立法會審議。
《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
《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屬政府手冊,就各類土地用途和設施制定數量、比例、位置和地 盤規定的準則。手冊適用於規劃研究,以及擬備或修訂規劃圖則等工作。當局不時檢討 手冊所載的準則,以配合政府政策、人口狀況,以及社會和經濟的趨勢。年內,當局制 定、更新或修訂了有關教育設施、天橋及行人天橋的橋底土地用途、工業、電力供應 電話服務、泊車設施和綠化計劃各方面的規劃標準與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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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深市民對規劃標準與準則的認識,並方便非政府機構使用,手冊除了按章分拆 公開發售外,內容也載於規劃署網頁。
全港發展策略
全港發展策略在香港的規劃機制中處於最高的規劃層次,為本港整體的土地用途、運輸 和環境制定全面的規劃和發展大綱,也為擬備次區域規劃圖則和更詳盡的地區圖則的工 作提供依據。
全港發展策略最近一次檢討於一九九六年完成。鑑於社會出現了一些影響規劃策略 的新因素,因此新一輪檢討——“香港2030:規劃遠景與策略”研究已於二零零零年展 開。這項研究從較廣闊的區域層面,以較長的規劃年期,評估香港日後的發展需要。
政府會在研究的過程中廣泛徵詢民意,使市民對全港發展策略有更深的認識,從而 達成共識。這項研究預期於二零零三年完成。
次區域發展策略
次區域發展策略是連接全港發展策略和地區規劃的橋樑,把全港發展目標演繹為五個次 區域的特定規劃目標。這五個次區域是都會區、新界東北部、新界西北部、新界東南部 和新界西南部。由於這些策略會對各個次區域的長遠規劃大綱有重大影響,因此政府廣 泛諮詢,收集公眾意見。
都會計劃檢討研究擬為都會區的發展和重建制定直至二零一六年及以後的最新規劃 大綱,範圍包括對一九九三年九龍建築物密度研究進行檢討。此外,當局同時進行另一 項研究,以制定規劃大綱,為維多利亞港海旁地區日後的發展提供指引。
有關新界東北和新界西北的綜合規劃及發展研究已把古洞北、粉嶺北和洪水橋定為 新一代的新市鎮。當局現正為這些地區擬備詳細的發展藍圖和進行影響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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