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社會福利
政府竭盡所能,建設香港成為人人互相關懷的社會,使每個人都能夠自 立自主、自尊自信、和諧共處、幸福快樂。為確保香港有一個可持續的 社會福利制度,政府落實了多項新措施,並重訂本身的核心角色和職 能。年內的主要成就,包括加強支援有需要的家庭、推動身體健全的綜 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受助人自力更生、重整長者社區服務、改革津助制 度(包括實施整筆撥款的資助模式),以及重整社會福利署的架構。推行 這些措施的目的,是要改善提供服務的效率,以應付在規劃和提供福利 服務時所面對種種更大的新挑戰。
香港致力照顧和支援社會上最缺乏自我照顧能力的人。政府通過提供社會福利,肩負起 特殊的社會責任,提供資源-
足的安全網,照顧老弱傷殘人士的身心健康,以及鼓勵一 切有條件的人士關懷社會上其他有需要的人。發展福利服務的主導原則,是共同建設人 人互相關懷的社會,使每個人都能夠自立自主、自尊自信、和諧共處、幸福快樂。
衛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和社會福利署署長分別負責制定和推行社會福利政策。這些 政策均按照以往編製的《社會福利白皮書》以及行政長官發表《施政報告》時所編印的 《施政方針》小冊子所載目標而制定。二零零一年十月,政府分別就福利服務、安老服 務、促進婦女的福祉和權益等範疇編印《施政方針》小冊子。
在制定社會福利政策方面,政府徵詢下列委員會的意見:社會福利諮詢委員會、康 復諮詢委員會、安老事務委員會和婦女事務委員會。他們分別就社會福利發展、康復服 務和安老服務提供意見,以及就婦女事務向政府提供宏觀策略建議。委員會的成員均由 行政長官委任,主席則由非官方人士出任。社會福利署與各非政府機構緊密合作,這些 機構接受政府資助,提供大部分的福利服務。
二零零二年的社會福利開支為310億元,其中215億元(69.3%)用於提供經濟援助、 69億元(22.3%)為資助金、22億元(7.1%)用於社署提供的福利服務、四億元(1.3%)用 於合約服務。社會福利開支佔公共經常開支總額的14.4%
。
主要成就
社會福利署年內最顯著的成就,就是加強支援有需要的家庭,推動身體健全的綜合社會 保障援助計劃受助人自力更生,以及重整長者社區支援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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