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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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表現卓越的學校、推廣和宣傳各學校的卓越教育工作,以及在學界培養優質文化,鼓 勵學校因應本身的獨特條件追求卓越成就。督導委員會共收到211份提名書,提名187 所學校角逐315個獎項,結果已在二零零一年七月公布。在管理組織、教與學、校風及 培育,以及學生表現這四個主要教育範疇,共有六所學校獲傑出學校獎,另有18所學 校獲優異獎。

為新來港兒童及青少年提供教育

教育署資助非政府機構為內地新來港的學齡兒童開辦適應課程,協助他們適應本港 的社會和學校環境。

教育署製作了一套英語自學套,分發給學校及非政府機構,供新來港兒童使用,又 提供中、英、數三科的測試,協助學校評核這類兒童的水平,以便安排他們入讀小二至 中四班級。該署亦向教師提供意見,為新來港入讀小一至中三的學童剪裁合適的中、英 文科課程。

一九九七年九月,教育署推行校本支援計劃,發放整筆津貼給錄取內地新來港兒童 的公營學校。學校可利用津貼為新來港兒童提供校本服務,協助他們融入本地的教育制 度,例如舉辦補習班或課外活動,設計特別的教材和購買特別的輔導教材。由二零零一 年九月起,這項津貼的款額調整為每名小學生2,720元,每名中學生4,035元。由二零零 零至零一學年開始,上述適應課程和校本支援計劃已擴展至包括非漢語兒童及回流移民 兒童。教育署於二零零零年開始推行為期半年的全日制啟動課程,作為內地新來港兒童 的另一項抵港後服務。課程旨在幫助這些兒童於入讀主流學校前,提高基本學習技巧, 加強個人發展及社羣適應能力。

為增加15歲或以上的新來港青少年接受教育的機會,教育署由一九九六年九月開 始,把申請入讀各項成人教育課程的入學年齡,由18歲降低至15歲。

家庭與學校合作

家庭與學校合作是推行優質教育的重要元素。政府一向積極推動家校合作,並在一 九九三年根據教育統籌委員會的建議,成立家庭與學校合作事宜委員會。經過委員會不 斷努力推動家校合作,家長教師會的數目在二零零一年一月已增至約1100個。年內, 委員會舉辦了“新世紀學習型家庭運動”,提倡“以家庭為學習單位”的概念,內容包 括親子義工計劃、家長朋輩輔導計劃,為家長教師會提供培訓課程以及其他活動。

二零零一年六月,立法會財務委員會通過撥款5,000萬元,加強家長教育,並鼓勵 家長參與教育事務。八月,教育署邀請非政府機構、學校(包括幼稚園)和家長教師會申 請家長教育活動津貼,舉辦家長教育活動。有關兒童的生理、心理和智力發展的家長教 育資料正在編製中。

課外活動

近年推行的教育改革提倡“全方位學習”,通過課堂內外各種不同形式的學習,讓 學生獲得全面的學習經歷。課外活動可以創造有利的環境,引發學生的學習興趣,促進 學習的成效。教育署除了向教師提供有關課外活動的指引和意見外,還資助活動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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