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制度
一九九七年六月制定的《家庭崗位歧視條例》(第527章)訂明,對負有責任照顧直 系家屬的人作出歧視,均屬違法。《家庭崗位歧視條例》、《性別歧視條例》(第480章)
和《殘疾歧視條例》(第487章)的施行情況,均由平等機會委員會監察。
《個人資料 (私隱) 條例》(第486章) 於一九九五年八月制定,旨在保障個人資料私 隱權,並使國際認同的保障資料原則具有法定效力。一九九九年,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 署繼續處理根據條例提出的投訴,並推行各類活動促使市民認識和遵守有關條例。這些 活動包括舉辦研討會,製作電視宣傳短片和巡迴展覽等。此外,公署亦製備查閱個人資 料所用的指定表格,以及有關身份證號碼、消費者信貸資料和互聯網上私隱保障等一系 列指南。
知識產權署署長
知識產權署署長一職,是根據《知識產權署署長(人事編制)條例》於一九九零年 設立的法定職位。知識產權署負責商標註冊處、專利註冊處和外觀設計註冊處的運作。 此外,該署也就保護知識產權的政策和法例提出建議,並向各政府部門提供知識產權方 面的民事法律意見,以及提高公眾對知識產權的認識和尊重。
平等機會委員會
平等機會委員會根據《性別歧視條例》成立,在一九九六年九月二十日開始全面運 作。委員會負責監察《性別歧視條例》、《殘疾歧視條例》及《家庭崗位歧視條例》的 施行。委員會也致力消除基於性別、殘疾及家庭崗位的歧視,並提倡人人享有平等機 會,無分性別、傷健及家庭崗位。年內,委員會處理了有關上述三條反歧視法例的 7 111 宗查詢及536宗投訴。此外,委員會也舉辦各種活動,促進公眾認識、了解及遵行 有關法例,包括在未來三年前往全港18區舉辦社區巡迴活動來宣傳平等機會信息,以 及編製教材套向幼稚園學童灌輸平等機會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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