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和行政

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兩個臨時市政局和臨時區議會的議員包括所有在一九九七年七月 一日前在任的議員,以及一些新的委任議員。

臨時市政局

臨時市政局負責為大約350萬市區居民,即全港約53%的人口提供市政服務,負責 保障環境衛生和公眾健康、提供文娛服務和場地,以及提供康樂活動和設施等方面的事

務。

臨時市政局共有議員50名,每月舉行會議一次,以通過各項與局務有關的附例和

正式動議。

臨時市政局全局常務委員會每月舉行會議兩次,處理臨時市政局的日常事務。其轄 下的14個專責委員會,則通常每月舉行會議一次。此外,其轄下也設有三十多個小組 委員會和工作小組,分別處理特定事務。除了敏感議題須閉門討論外,所有臨時市政局 會議均公開舉行。

市政總署署長是臨時市政局的首席行政人員,也是市政總署的首長。該署約有職員 17 000 人,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架構中最龐大的文職部門。市政總署署長的職責包括 策劃和督導市政總署各方面的工作,以及制定政策建議供臨時市政局考慮。政策獲通過 後,由市政總署以臨時市政局執行機構的身分,予以推行。

臨時市政局財政獨立,一九九七至九八年度內,共耗資72億元籌辦各類經常活動 和實施各項建設工程計劃。該局約八成的經費來自政府撥出的部分差餉,其餘收入則來 自各種牌費和其他收費。

臨時市政局在港九各區設立會見市民辦事處,供議員接見市民。港九居民也可通 過“議員輪值制度”,向臨時市政局表達意見。按照該制度,臨時市政局安排議員輪值 接見已預約的市民,每周兩次。

臨時區域市政局

臨時區域市政局負責為新界及離島地區三百多萬居民提供市政服務,處理一切有關 環境衛生、食物衛生、簽發酒牌、公眾衞生及潔淨服務的事宜,並提供康樂、體育、文 娛設施和服務。

臨時區域市政局共有議員50名,主席和副主席均由議員互選產生。臨時區域市政 局的執行部門是區域市政總署。該署約有職員11200名,由區域市政總署署長掌管,負 責推行臨時區域市政局的政策。臨時區域市政局財政獨立,收入主要來自轄區所徵收的 差餉。在一九九七至九八年度,該局的差餉收益約佔總收入的85%,其餘收入則來自各 種收費及街市攤檔的租金收入。該局在一九九七至九八年度的總收入為48.7億元,總開 支則為50.9億元;其中2.2億元虧絀之數由儲備帳下撥款支付。

臨時區域市政局通過五個專責事務委員會及一個酒牌局履行其職責。五個事務委員 會分別負責建設工程、文化藝術、環境衛生、財政施政及康樂體育等事宜。酒牌局每三 個月舉行一次會議,審議具爭議的酒牌申請。

此外,臨時區域市政局設有九個按地區劃分的地區委員會,負責監察該局所提供的 市政服務及設施。每個地區委員會,由臨時區域市政局議員及來自臨時區議會和地方組 織的增選委員組成。

11

Share This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