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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和行政
級顧問職位,以及更改公務員各職系和職級架構的建議,並就這些事宜向財務委員會提 出建議。工務小組委員會負責審核政府在基本工程儲備基金項下,就工務計劃工程,或 由資助機構進行或代資助機構進行的建築工程而提出的開支建議,並就這些事宜向財務 委員會提出建議。
政府帳目委員會
政府帳目委員會負責研究審計署署長就政府及屬於公開審計範圍的其他機構的帳目 及衡工量值審計提交的報告書,有需要時可要求政府官員、公共機構的人員或僱員,出 席公開聆訊作出解釋和提供資料,或要求任何其他人士協助解釋和提供資料。政府帳目 委員會由臨立會主席任命7名議員組成。
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
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負責研究與議員申報個人利益有關的事宜,並考慮關乎議 員行為的道德標準事宜和調查涉及議員個人利益登記及申報的投訴,以及就與議員個人 利益有關的事項提出建議。委員會又對議員個人利益登記冊的編製、備存、取覽等各項 安排進行研究。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由臨立會主席任命7名議員組成。
議事規則委員會
議事規則委員會審核臨立會和各委員會的議事規則,在需要時提出修訂或修改。委 員會由臨立會主席任命12名議員組成。
內務委員會
內務委員會由臨立會主席除外的全體議員組成,其主席及副主席均由議員互選產 生。內務委員會負責處理與臨會有關的事務,為全體會議作好準備,並決定是否成立 法案委員會或小組委員會審議提交立會的法案和附屬法例。
法案委員會
除主席外,任何臨立會議員均可加入法案委員會,以審議有關法案的原則和利弊。 法案委員會也會研究條文的詳細內容和提出與法案有關的修訂。法案委員會完成研究工 作後,須向臨立會提交報告。委員會在其審議的法案獲得臨立會通過後,又或內務委員 會決定解散該委員會時,便會隨即解散。
事務委員會
臨立會已成立18個事務委員會,就行政長官的《施政報告》所提出與各具體政策 範圍有關的事項進行商議。在重要的立法或財務建議正式提交臨立會或財務委員會前, 事務委員會也會就這些建議提供意見。此外,事務委員會又研究引起公眾廣泛關注的重 大事項;這些事項可能是由臨立會或內務委員會交予事務委員會研究,或由事務委員會 自行提出。
專責委員會
臨立會可委出專責委員會,負責深入考慮若干事項或研究某些法案。成立專責委員 會的目的,是讓議員透過小組形式,研究某些複雜問題,並向臨會報告研究結果和提 交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