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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受全日制教育的學生,他們仍有機會繼續修讀可達學程度的兼讀課程或職業訓練課 程。
教育資助
一九九六至九七財政年度,教育方面經核准的公共開支達398.2億元,佔政府經常 總開支21%和非經常開支8%,受資助小學或中學約九成的建設成本、大專院校校舍差 不多全部建設成本、小一至中三教學方面的全部經常費用,以及中四至學程度課程約 83%的經常費用,均由公帑承擔。
非牟利幼稚園可獲退還所繳交的租金和差餉,並可根據在一九九五年九月推行的幼 稚園資助計劃獲得政府的財政資助。貧困的幼稚園學生家長則可申請減免學費。
大部分的中小學是由公帑撥款資助。由政府直接管理的中小學只佔少數,而大多數 官立及資助類別學校都由非牟利志願機構開辦,這些機構根據資助則例接受公帑資助。 大專院校是行政自主的法定機構,其中8間院校(包括香港教育學院)的經費是由大學 教育資助委員會撥用公帑資助。法定的職業訓練局運用公帑,推行全面的工業教育及職 業訓練制度。
由於官立及資助類別小學不乏學額,私立小學均不獲政府資助。但一些私立中學可 透過兩項計劃——直接資助計劃及買位計劃,獲得政府資助。
為改善私立中學的教育質素及向家長提供更多的選擇,當局在一九九一年推行直接 資助計劃。符合指定標準的私立中學,可就每名合資格學生獲得政府津貼。私立中學可 自行編訂課程,以及訂定入學條件和學費水平。加入直接資助計劃的學校共12間。當 局於一九九五年着手檢討該計劃,並於一九九六年八月完成檢討工作。檢討結果顯示直 接資助計劃的目標普遍為人接受。
根據買位制度,政府向私立中學購買學額,以彌補官立和資助學校學額的不足,而 買位學校則獲經濟資助,藉以提高水準。買位計劃將逐步取消,以配合直接資助計劃的 全面施行。當局現正協助參加買位計劃的學校提高本身的水準,以便這些學校日後可以 申請參加直接資助計劃。
年內,有18間私立買位學校與政府訂立合約,列明須在全日上課、班級結構、教 師資格,以及學校設施等方面加以改善。除非任何一方提早終止合約,或學校參加了直 接資助計劃,否則合約將於二零零一年屆滿。
法律根據
任何院校如在一天內為20名或以上學生,或在同一時間內為8名或以上學生提供教 育,其辦學方式必須符合有關法例的規定。所有學校,包括幼稚園、中小學及商科院 校,均須遵守教育條例(第279章)的規定。該條例載述有關學校、教師及校董的註 冊,以及強迫6歲至15歲兒童上學的規定。教育規例所涉及的範圍則包括健康及安全的 規定、費用及收費,以至教師資歷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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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訓練局條例監管科技學院、工業學院、訓練中心,以及弱能人士技能訓練中 心,而專上學院條例則對提供高等教育範疇以外的專上課程院校加以監管。香港考試局 及香港學術評審局是負責監管教育質素的兩個重要法定機構。教育獎學基金條例則規定 有關由市民慷慨捐助的獎學金的管理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