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
住戶如因加租或家庭入息減少,以致租金與入息比例超過規定的百分率,便可 申請減租,為期12個月,並每年檢討一次。
住戶的租金與入息比例若超過兩成半,寬減額將為兩成半;若超過33%,寬減
額則為五成。
假如一年過後,有關住戶的境況仍沒有好轉,便可申請調遷往同區內租金較低 廉的單位。調遷時,住戶可獲發住戶搬遷津貼,並獲免租一個月。
至於老人和弱能人士方面,如租金與入息比例超過兩成,可獲兩成半寬減額; 如超過兩成半,寬減額則為五成;而在獲得租金寬減期間,他們可繼續居於原有的
單位。
已遷入租金較低廉單位的家庭,如租金與入息比例仍然超過兩成半,可再申請 租金援助,但其個案須每12個月檢討一次。
房屋編配
年內,共有11 400個新單位和14000個空出單位租予各類合資格的申請人。
編配予公屋輪候冊上申請人的單位佔最多,約有10100個(39%)。所有名列公 屋輪候冊的申請人,其申請均依登記日期的先後及所選擇的地區,予以審查。如這 些申請人的家庭總收入和居港年期均符合規定,便可獲得編配公屋單位。現時兩人 家庭每月入息限額是8,300元,10人或以上的家庭入息限額則為21,800元。迄年底 的申請書數目為15萬份,至於在一九八五年一月設立的單身人士公屋輪候冊,申請 書總數則達21500份。單身人士每月的入息限額為5,000元。
至於第二大類獲配單位的人士,則是受整體重建計劃影響的租戶(佔兩成),以 及因須進行發展計劃而住所遭清拆的家庭(佔兩成)。
其餘獲編配單位的人士包括初級公務員、火災及天災災民,座落於危險地點的 寮屋及其他搭建物的住客,以及由社會福利署推薦而值得體恤的人士。
使用電腦處理約350萬名申請人和住戶的資料,可提高房屋編配效率和查出重 複申請個案,並提供有用的統計資料。
為高齡人士安排居所
任何年老夫婦或至少兩名單身老人合成一組提出的申請,可在兩年內獲編配公 屋;年內,有2200人根據這項老人優先配屋計劃獲得安置,而配予這類人士的單位 則達1190個。
自一九八七年「長者住屋計劃」推出以來,房委會已撥出超過2200個單位,安排 可以自我照顧、獨立生活,而又年屆60歲或以上的體健老人入住。這類住屋設有長 者住屋主任服務,協助處理緊急事故。
至於一些需要較全面護理服務的老人,當局會轉介社會福利署,以便安排遷往 較合適的居所。
房委會於一九九三年十二月成立的高齡人士住所專責小組委員會,已於一九九 四年六月完成為老人提供居所的全面檢討工作。有關的建議其後獲房委會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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