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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
條件;修訂建築地盤(安全)規例,以禁止18歲以下未經訓練的人士在建築地盤內工 作;修訂破產欠薪保障條例,讓受退休計劃保障的僱員,得以由退休計劃追討破產 欠薪保障基金,支付遣散費等特惠款項。
當局計劃在一九九五至九六年度再制定新法例,以期繼續改善工人福利及提高 工業安全標準,以及成立基金,為因工作而聽覺受損的工人提供賠償。政府亦正採 取有關措施,懲罰未能符合安全標準的承建商。
執行法例
年內,因違反由勞工處執行的各條例及規例而遭檢控的案件,共有8102宗;所 處罰款共達30,412,565元。
勞工顧問委員會
勞工顧問委員會是一個非法定組織,成立的目的是為有關人士提供機會,就勞 工政策及法例等事宜進行諮詢討論。委員會共有12名委員,其中6名代表僱主,其 餘6名則代表僱員,並由勞工處處長或副處長出任當然主席。
委員會屬下設有多個小組委員會,分別處理就業輔導、工業安全與健康、勞資 關係、僱員補償及實施國際勞工標準等特別事項,以期更有效應付日益繁重複雜的 勞工問題,並鼓勵僱主僱員更積極參與勞工事務。透過諮詢勞工顧問委員會所蒐 集得的僱主及僱員意見,有助制定進步的勞工法例,俾顧及各有關方面的利益。
國際勞工公約
現時有若干國際文件訂定勞工標準,其中包括國際勞工組織制定的國際勞工公 約。這些公約為有關勞工管理、就業權利、工作條件、工業安全及職業健康、勞資 關係及社會保障等事宜,訂定標準。勞工處處長確保香港履行國際勞工公約所規定 的義務。
國際勞工公約對於制定本港勞工法例,具有重大影響。迄一九九四年底,適用 於香港的國際勞工公約共有49條,以這個數目來看,香港較國際勞工組織亞太區大 部分成員國的情況為佳。
職工會
職工會須根據職工會條例的規定登記。該條例由職工會登記局局長執行。一經 登記,職工會即成為立案法團,並享有若干民事訴訟的豁免權。
年內,新登記的職工會共25個。迄年底,共有職工會548個,其中僱員工會佔 506個,僱主組織佔26個,由勞資雙方聯合組成的工會佔16個;上述工會的總會員 人數分別約為545800人、2500人及14600人。
大多數僱員工會,分別附屬於本港5個根據社團條例註冊的聯會,即香港工會 聯合會(有91個附屬工會,約有會員200 300人)、港九工團聯合總會(有屬會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