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94 — Page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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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

個,約有會員 30 600人)、香港職工會聯盟(有屬會28個,約有會員78500人)、香 港僱員工會聯會(有屬會16個,約有會員9000人)及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有屬會23 個,約有會員 19400人)。其餘的283個僱員工會,約有會員208000人。

勞資關係

年內,勞工處勞資關係科調解的勞資糾紛共166宗(每宗均涉及21名或更多的 工人);這些糾紛導致停工事件3宗,損失355個工作日。該科亦處理有關追討工資 及其他有關僱傭款項的申請,共達20995宗。

勞資關係條例提供特別調解、自願仲裁及成立調查委員會等途徑,以處理未能 循一般調停方法解決的勞資糾紛。

勞資關係科藉着種種活動,致力促進私營機構的良好勞資關係,如透過訪問個 別機構、僱主組織和職工會,及舉辦座談會進行宣傳;舉辦職工會聚會、訓練課 程、研習班、研討會及展覽;以及出版通訊、各類介紹勞工事務的單張和小冊子。 年內,當局先後舉辦了4個與僱傭條例有關的全港性研討會及12個研習班,共吸引 了700人參加。

勞資審裁處

隸屬司法部的勞資審裁處,採用快捷廉宜、不拘形式的途徑,就僱主與僱員之 間的一些糾紛,作出審裁。

年內,勞資審裁處共聆訊僱員索償聲請2576宗、僱主提出的索償聲請65宗, 而審裁專員判定的賠償總額逾4550萬元。這些案件有97.6%是在勞資關係組調停 未果後,交由審裁處接辦。

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

為了加快解決僱主與僱員之間的小額薪酬索償,勞工處於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二 十三日成立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仲裁根據僱傭條例及僱傭合約提出有關權益的索 償個案。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負責聆訊及仲裁涉及聲請人不超過5名、每名聲請人 所追討的金額不超過5,000元的個案。聆訊以公開形式進行,程序簡單,且不拘形 式。

涉及逾5名聲請人,或每名聲請人追討的金額逾5,000元的個案,仍由勞資審裁 處審理。

破欠薪保障基金

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的資金,來自向每張商業登記證每年收取的250元徵款。僱 員在僱主無能力償還欠薪和其他終止僱傭關係的利益時,可向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申 請特惠款項。該基金的保障範圍,包括僱員在提出申請前4個月內,已為僱主服務 而未獲支付的工資(以不超過18,000元為限),以及一個月工資代替通知金或6,000

市政局公共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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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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