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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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處在港口內共設有76個繫泊浮筒,供船隻在海上裝卸貨物之用。船隻可透 過船隻航行監察中心,預約使用這些繫泊浮筒。這些浮筒分為兩類,適用於長度不 超過137米和183米的船隻停泊。這些繫泊浮筒大部分是颱風浮筒,使船隻在熱帶風 暴襲港期間仍可繫穩。

大量內港小型船隻,對港口的有效運作十分重要。年內,超過1700艘躉船和 400艘機動貨艇,運載貨物往返繫泊於港內碇區或浮筒的遠洋輪船,以及沿岸的私 人和公共貨物裝卸區。本地船隻共有16000艘,包括上述船隻、渡輪、駁船、工作 艇、漁船及遊艇。港口內的燃料補給設施良好,船隻可隨時從商營碼頭、油站或港 內多艘私營燃料補給船獲得燃料供應。食水可在船隻停泊處或向私營載水艇購買。

港口擁有大量設施,為載重量達15萬公噸的各類船隻和鑽油台,進行修理、上 乾塢或上排等工作。規模較小的船廠,則能夠建造和維修工作艇及遊艇。

一九九三年後期,海事處展開危險品管制制度,以期更準確掌握進出本港的危 險品數量及種類。待確定這個管制制度的試驗結果後,海事處將以國際海事危險品 守則為基礎,實施一套更嚴格的危險品管制規定。

由於到港船隻的數量越來越多、體積越來越大,而填海工程的步伐亦不斷加 快,因此準確先進的海道測量及海圖服務,亦日益需要。海事處現正設立水道測量 辦事處,以滿足需求。

--__ 海事處亦提供收集和清理垃圾的船隻,從遠洋輪船及本港水域收集和清理垃圾

每年共5100公噸。

一年內,位於青衣島的化學廢物處理中心啟用,按照國際防止船隻污染公約的規 定提供接收設施,處理船隻排放的油質及化學廢料。

港口國管制

年內,共有50艘訪港的遠洋船隻接受檢驗,以確定是否符合國際安全及環境保 護公約,約佔訪港船隻的0.9%。接受檢驗的船隻當中,約75%須對不足之處加以 改善後,方可啟航。香港十分支持維護海上安全的國際合作事務,並在一九九三年 十二月,簽署一份亞太區的港口國管制諒解備忘錄,以提高這些海上檢驗的效用。

本地船隻檢驗服務及有關服務

海事處亦為在本港水域內航行的本地船隻,提供圖則審核和安全驗船服務。該 處正就本地船隻申領證明書、安全及管制等規定,擬定一套合理準則,明確指出船 東、操作人員及政府的責任,以加強安全。

該處亦提供免費檢驗及諮詢服務,以推廣修船、拆船及海上貨物裝卸方面的安 全工作方法。

政府船隊

海事處轄下的政府船隊共有為數約330艘機動船,在港口內隨處可見。除了港 口巡邏小輪、滅火輪和水警輪外,政府也有小輪負責辦理入境事務、港口衛生和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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