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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五分之一的香港人曾接受全日制教育,顯示社會人士對教育十分重視。 香港是推動亞洲區經濟發展的其中一個強力中樞;為了維持這個地位,政府的 財政預算,仍把教育列為優先考慮的一個項目,而除社會福利外,教育所獲分配的 資源也較其他項目為多。
鑑於為中小學提供學額的目標已差不多全部實現,而高等教育擴展計劃亦已取 得良好進展,因此年內當局繼續着重推行一些措施,確保學校教育保持良好質素, 足以讓本港在社會和經濟方面得以繼續改進。教育統籌委員會第五號報告書提出一 些主要建議,旨在改善教師的專業發展和工作環境等方面,這些建議已於二月獲採 納為政府的政策。
教育體系的結構
教育機會包括幼稚園、小學、中學(包括工業及職業先修學校)、工業學院及高 等教育院校。小學以上的絕大部分學額,均由政府免費提供或資助大部分費用。所 有幼稚園均由私人團體開辦,其他由私人大力資助的教育機構包括國際學校,以及 提供語言、電腦和商業課程的學校。
法例規定,所有6至15歲的兒童,必須接受全日制教育,或完成中三課程,兩 者之中以較早者為準。
大多數兒童在3歲時便開始在幼稚園接受學前教育。小學教育通常由6歲開始, 為期6年。兒童年約12歲便會升讀文法學校、職業先修學校或工業學校,接受3年 制的初中教育。中三之後,大多數學生繼續升讀兩年制的高中課程,修業期滿便可 參加第一次公開考試,即香港中學會考。其他學生會修讀職業訓練的全日制技工課 程,少數則選擇在這階段輟學,不再接受正式教育。
香港中學會考之後,學生可升讀兩年制中六課程,修畢可參加香港高級程度會 考;或修讀兩年或3年制職業課程,修畢可獲頒證書或文憑;又或修讀3年制師資訓 練課程。高級程度會考之後,可獲錄取修讀學位或文憑課程,或修讀通常為期兩年 的師資訓練課程。至於在完成高中或中六課程後,便不再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學生, 仍有機會繼續修讀可達學位程度的兼讀課程,或職業訓練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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