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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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法例

在勞工事務方面,勞工處處長是政府的主要顧問,並負責提出建議,制定新勞 工法例和修訂現有法例。當局的勞工政策,是務求香港在勞工安全、健康和福利方 面,能夠和其他處於相若經濟發展期的鄰近國家,有大致相同的水平。當局在過去 10年來共制定了119項勞工法例,藉以達到上述目標。

年內,當局制定了勞工法例11項,其中包括:修訂破欠薪保障條例,提高該 條例所定有關欠薪及代通知金的特惠款額;修訂肺塵埃沉着病(補償)條例,為肺塵 埃沉着病患者提供新賠償計劃,以每月付款直至他們去世的方式,為病患者提供更 佳的福利;修訂僱員補償條例,調整最高賠償金額;以及修訂工廠及工業經營條 例,調整罰則,以打擊違反規定的行為。

勞工顧問委員會

勞工顧問委員會是一個非法定組織,協助制定勞工政策及法例。委員會共有12 名委員,其中6名代表僱主,其餘6名則代表僱員,並由勞工處處長或副處長出任當 然主席。

委員會屬下設有多個小組委員會,分別處理就業輔導、工業安全與健康、勞資 關係、僱員補償及國際勞工標準的實施等特別事項,以期更有效應付日益繁重複雜 的勞工問題,並鼓勵僱主僱員更積極參與勞工事務。透過諮詢勞工顧問委員會, 可確保僱主及僱員的意見在制定勞工政策時獲得討論,以便訂立既進步而又平衡的 勞工法例,顧及各有關方面人士的利益。

國際勞工公約

現時有若干國際文件訂定勞工標準,其中包括國際勞工組織制定的國際勞工公 約。這些公約為有關就業權利、工作條件、社會政策、勞工管理、勞資關係及社會 保障等事宜,訂定標準。勞工處處長確保香港履行國際勞工公約所規定的義務。

國際勞工公約對於本港勞工法例的制定,具有重大的影響。迄一九九三年底 適用於香港的國際勞工公約共有49條,以這個數目來看,香港較國際勞工組織亞太 區大部分成員國的情況為佳。

職工會

職工會須根據職工會條例的規定登記。該條例由職工會登記局局長執行。一經 登記,職工會即成為立案法團,並享有若干民事訴訟的豁免權。

年內,新登記的職工會共22個。迄年底,共有職工會532個,其中僱員工會佔 491個,僱主組織佔26個,由勞資雙方聯合組成的工會佔15個;上述工會的總會員 人數分別約為525800人、2600人及14500人。

大多數僱員工會,分別附屬於本港5個根據社團條例註冊的聯會,即香港工會 聯合會(有89個附屬工會,約有會員192 500人)、港九工團聯合總會(有屬會66 個,約有會員 30600人)、香港職工會聯盟(有屬會27個,約有會員75200人)、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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