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中文及英文均為中學所採用的教學語言。部分學校以中文授課,有些則採用英 文,更有些學校採用雙語教學。教育統籌委員會第四號報告書亦曾探討一些存在已 久的教學語言問題。該報告書所建議的架構是按照學生的語文能力把他們編組,目 的在於確保學生能夠掌握教學語言,從而有效地學習;同時又配合社會的需要,栽 培一些兼通國際語言英語以及中文的人才。
當局將擬訂客觀的目標為本評估,為個別學生選擇最適當的教學語言。這項評 估將提供與學生語文能力有關的資料,以幫助家長和學生選擇最合適的學校,並讓 教師大致上知道有關學生的語文能力。當局已成立工作小組,制訂這個架構及實施 有關的建議
。
當局亦會為數學科制訂目標為本評估。中、英、數3科的評估將逐步取代現時 用以協助各學校評估小一至中三各級學生學業成績的標準香港學科測驗。
當局共舉行3項公開考試來評定高中及中六學生的成績。中五畢業生可參加香 港中學會考。完成一年制中六課程的學生則可參加高等程度會考,這是進入香港中 文大學就讀的一個途徑。最後一屆的高等程度會考將於一九九二年舉行,其後所有 中六課程將改為兩年制,完成這項課程的學生可參加高級程度會考,以便入讀各高 等教育院校。
官立及資助中學的人手比例為中一至中五每班有教師1.3名,中六則為每班有 師2名。分班教授語文、家政、木工、金工、電腦、美術與設計、音樂等科目的學 校可額外增聘教師。學生與教師的比例約為20:1。七成的中學教席屬學位教師職 級。標準中學的班級結構為中一至中三年級6班學生、中四至中五每級4班、二年制 的中六課程則為每級2班,亦有部分學校採用「5555522」班數勻稱的結構。中一至中 五每班的標準學生人數為40名,中六則為每班30名。
當局於一九九零年採用一種新的標準中學設計,提供額外的地方及更完善的教 學設備。新設計的中學有26個課室、14個特別室及3個輔導教學室,可按照標準班 級結構開辦30班。
當局依照教育統籌委員會第四號報告書的建議,廢除學校原本可對男生施行的 體罰。因此,有關體罰會否抵觸新訂立的人權法案的問題,現已不再存在。
課外活動
課外活動是課程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可-
實學生的知識,以補在課堂所接受的 正式教育的不足。課外活動不論在校內或校外舉行,通常會於課餘時間在教師指導 下進行。
教育署透過在職訓練計劃及派遣督學到學校視察,向教師提供專業指導和意 見。此外,教育署亦資助部分活動;不少聯校計劃及活動均由該署舉辦或統籌,其 中包括公益少年團、愛丁堡公爵獎勵計劃、姊妹學校計劃、校際話劇節,以及體育 和康樂活動。
公益少年團於一九七七年成立,透過有組織的活動,培養學生的社區精神。公 益少年團的口號是「認識、關懷、服務」。年內,該團約有3萬名團員,分別來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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