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教育統籌委員會
教育統籌委員會是教育事務方面的最高諮詢組織。該委員會按照社會的需要, 就整個教育體系的發展向政府提供意見。教育統籌委員會的職權是訂定整體教育目 標、制訂政策,並按可供運用的資源,就執行各項方案的緩急次序提出建議,統籌 及監察各教育階段的策劃和發展工作;以及推動教育研究工作。
委員會成員有14名,其中12名(包括主席在內)從社會人士中選任,目的在於 網羅多方面的個人經驗和專業意見,共同研究委員會所面對的問題,以收集思廣益 之效。這些人士包括教育委員會主席、大學及理工教育資助委員會主席和職業訓練 局主席。委員會的2名政府人員是教育統籌司(出任副主席)和教育署署長。
年內,教育統籌委員會着手草擬第五號報告書,集中研究教師專業的問題。探 討的問題包括師資教育、教育學院及語文教育學院的前途和與高等教育院校的關 係。
教育委員會
教育委員會是個委任的法定諮詢組織,負責就教育問題向總督提供意見。委員 會的主要工作是實施已核准的政策,並研究是否需要在學校層面上增訂或修改有關 政策。委員會成員包括下述多個與學校制度有關的其他諮詢與行政組織的主席:課 程發展議會、香港考試局、私立學校檢討委員會,以及有關學校輔導及支援服務、 學校行政與財務和學位分配辦法等事宜的諮詢委員會。教育委員會其他成員分別在 幼稚園、特殊學校、學校行政、職業訓練、高等教育、商業與專業等方面具有豐富 經驗。成員名單還包括兩位政府官員,擔任副主席的教育署署長,以及副教育統籌 司。
課程發展議會
課程發展議會負責統籌課程檢討工作,由教育署的輔導視學處加以協助。課程 發展議會正着手為每一階段的教育擬訂課程指引,就各學科課程綱要的適當發展方 向提供概括的意見。小學和中學的課程綱要合併統一,而中六的課程綱要發展亦 取得良好的進展。由一九九二年起,中六的課程綱要會包括一項標準的兩年制課 程,設有更多科目供學生修讀。年底時,該局已發展了16項高級程度及高級補-
程 度科目的課程綱要。
課程發展議會負責研究各項課程問題,例如公民與環境教育、以學校為本位的 課程發展事宜及增設新科目的可行性等。年內,該議會所研究的4個項目進展良 好,並且曾考慮是否適宜增設旅遊與旅遊業,以及特別為非理科學生設立科學等兩 個學科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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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統籌委員會在第四號報告書中建議增設課程發展處。年內,當局已就設立 課程發展處事宜展開籌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