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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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內,政府根據鄉村規劃及改善策略的建議方案,採取多項措施,以糾正新界 地區普遍存在的環境和規劃問題。其中一項主要工作是檢討所有現有的短期用途土 地,如認為土地用途有損環境,便不會再將土地租出該項用途。

現時新界存在的環境問題,大部分是由於市區以外地方沒有法定的規劃管制所 致。這些問題將會在日後修訂的城市規劃條例中處理。故此,有關檢討現行條例的 工作於年內繼續進行。

當局在新界區找出了多項環境問題,其中一項是越來越多土地改作臨時用途, 例如在一些從前用作耕種的農地上露天堆放貨櫃,以及其他有損環境的用途。當 局現正着手研究採取措施,制止人們在環境易受污染的地區,繼續雜亂無章地將土 地改作有損環境的用途。

為保護后海灣地區的自然生態環境,當局於一九八九年成立后海灣環境管理委 員會,並制訂一套行動方案,其中大部分措施已於一九九零年付諸實行及加以改 善。例如與中國成立了粵港環境保護聯絡小組,該小組於一九九零年七月舉行會 議,雙方就保護后海灣地區的政策達成協議。此外,並制訂詳細工程指引,以盡量 減輕在后海灣區進行疏浚、填海及渠務工程對環境所造成的影響。一九八九年,當 局在米埔和后海灣內灣多處別具科學趣味的地點闢設緩衝區,對這些地區的發展計 劃加以規限和管制。在一九九零年,規劃署成立了一個后海灣專責小組,以統籌后 - 海灣發展管制策略的制訂和施行工作。

在地區層面上,環境保護署繼續就所有地區規劃事宜提供意見。這方面的意 見,通常是以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內「環境」一章所載的指引和準則為依歸。

一九八九年,當局就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內「環境」一章進行全面的檢討。經修 訂的指引於一九九零年獲政府批准,內容包括最新的程序,並顧及環境保護法例最 近所作出的修訂。

年內,當局的一項重要工作,是就土地發展公司所聘用的顧問公司提交的舊市 區重建研究提供意見,以確保從保護環境的角度作出最理想的安排,同時又顧及其 他多項發展目標。

一九九零年內,有關方面就多個主要發展計劃進行環境影響評估,包括在青 洲、屯門和將軍澳等新市鎮,以及第三個工業邨進行的多項大型填海計劃、新界西 北部污水系統計劃、吐露港廢水輸出計劃和第八號貨櫃碼頭計劃等。其他須繼續進 行環境影響評估的個別計劃包括新界東南堆填區、港島東部廢物轉運站、油庫搬 遷,以及為燃氣輪機發電廠和大型發電廠物色廠址。

環境規劃的另一項主要工作是危險程度評估。由於本港以前並未徹底瞭解此 事,因此出現了一些具有潛在危險的裝置,對附近居民構成威脅的情況。政府現正 採取積極措施,確保在潛在危險裝置附近,不會進行與環境互不相容的發展計劃。

環境保護署、機電工程署和消防處與政府其他機構共同合作,研究目前有潛在 危險的地點,以及審議就發展潛在危險裝置而提出新的建議。環境保護署的主要任 務是就這些問題,向其他有關當局提供技術上的意見,特別是向負責管制現有設施 或批准新發展計劃的當局提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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