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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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運用英國方面的有關法例,達到這個目的。直到現在,香港是依賴英國運輸部門 來決定航運政策,以及制訂和執行有關的國際公約,其中包括國際海事組織所制訂 的公約。

在一九九七年以後,本港便不能繼續在航運管理方面依賴英國。中英聯合聲明 規定,將來香港特別行政區可以根據本身的法例,繼續進行船舶註冊。因此,本港 必須改革現行有關船舶註冊和航運方面的法律和行政體系,以確保本港擁有本身的 船舶註冊處。

中英聯合聯絡小組於一九八六年同意接納在香港設立新船舶註冊處的基本原 則,並於一九八七年三月成立一個成員包括政府和本地航運業代表的督導小組,就 設立新船舶註冊處的有關細節提供意見。有關船舶註冊處的法律與管理細則、技術 標準、海員訓練和簽發證書等事宜的詳細建議書,業已提交政府考慮。有關新船舶 註冊處的法例草擬工作已經展開,船舶註冊處預料可按照原定時間在一九九零年下 半年成立。

海事處技術政策科負責制訂技術標準,以及草擬有關設立和管理新船舶註冊處 的法例,範圍包括將註冊處電腦化,以及制訂必要的技術政策,確保把有關國際公 約所規定的標準寫入法例內,並使之適用於本港的船隻。此外,技術政策科亦委派 香港方面的代表,聯同香港船東協會的代表出席有關海事安全、污染和人手編制等 一事項的技術會議。

美國於一九八六年為針對外國船隻而制訂的稅務改革法,對本港現時和日後的 一船舶註冊處和很多船東造成不少問題。這條法例規定對所有與美國進行貿易的外國 船東徵稅。為了解決這些問題,香港政府與美國簽訂互惠協議,豁免彼此間在航運 收益方面的稅項。這項協議在一九八九年八月簽訂,生效日期追溯至一九八七年一 月。

民航

總督於十月在立法局首次會議席上宣布,政府決定在大嶼山北面的赤鱲角興建 新機場,以配合未來的港口及市區發展計劃。新機場預定在一九九七年六月正式啟 用。

一九八九年內,當局完成了多項有關興建新機場的顧問研究工作。經考慮這些 研究結果後,政府始行宣布興建新機場的決定。有關啟德機場發展潛能的顧問研究 結果顯示,即使現有機場大事擴建,在九十年代中期以後仍不足以應付航空交通的 預測需求。此外,當局又進一步展開多項研究工作,以物色適當地點興建新機場。

新機場選址研究認為,當局可以在南丫島以西的海港西部填海區,發展一個有 兩條跑道的機場。不過,檢討赤鱲角總計劃的顧問研究,則確定了先前所作多項研 究的結果;這些研究指出,赤鱲角是最適合興建新機場的地點。

(有關港口及機場發展策略的詳情,載於本年報的封底內頁地圖。)

由民航處管理的香港國際機場,年內展開了多項新的工程,以應付航空交通的

預測需求。

為應付航空交通的預測增長,政府原則上接納了機場容量及發展潛能顧問研究 所提出的建議。顧問公司提出一套全面的改善計劃,並建議實行「需求管理」。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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