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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公共工程和公用事業

為配合全港發展策略的各項建議,當局編訂詳盡的區域規劃綱言及地區設計 圖,作為深入進行土地用途規劃及發展管制的指引。年內,發展進度委員會通過了 新界西北區的規劃綱言,這套綱言載述政府對該區土地在日後使用及發展方面的打 算,可作日後擬訂該區設計圖及施行發展管制的一般指引。

當局已為新界4個分區制規劃綱言,現正着手為餘下的都會區編擬規劃綱 言。

為地區發展而編製的圖則有兩類:法定圖則和政府內部則,都是為管制土地 用途和個別地盤的樓宇面積,以應付本港人口不斷增長的需求,並盡量確保本港有 足夠的社區設施和公用事業服務。

法定城市圖則,通常稱為分區計劃大綱圖,是根據城市設計條例的規定,並在 城市設計委員會的指導下而制定。這些圖則標明日後土地用途的大概模式,劃定那 些地區將用作住宅、工商業、休憩、政府、團體或其他特定用途,可作公共及私人 投資建設時的參考資料。法定圖則在憲報公布給市民查閱後,即具法定效力。按 照建築物條例的規定,任何建築工程圖則,倘若與根據城市設計條例而制定的任何 草圖或核准圖則有所抵觸,建築事務監督可拒絕批准。

一九八七年,城市設計委員會公布21份法定圖則,其中包括新制定的圖則, 範圍遍及壽臣山/淺水灣及粉嶺/上水,另外19份是修訂圖則,範圍遍及主要市 區及新市鎮各部分。委員會考慮市民對公布圖則所提出的反對共29宗,其後修訂 若干草圖,再供市民審閱。目前主要市區共分43個規劃區,至年底時已制定37個 規劃區的法定圖則。新界方面,荃灣、葵涌、青衣、沙田、大埔、屯門、粉嶺/上 水和大嶼山南岸等8個地區,法定圖則經已制定。年內,再有2份法定圖則獲行政 局批准。

城市設計條例並規定每個法定圖則必須有註釋附表,表列出某一地區特許的 各類土地用途,以及須先獲城市設計委員會許可的其他用途。這項准許有關人士申 請更改規劃的規定,使設計土地用途時,能在規劃準則的範圍內更為靈活變通,並 可更完善地管制發展,以配合需求的改變。委員會於年內共考慮209宗這類申請, 上一年則為150宗。倘若委員會拒絕批准一項申請,申請人可要求覆核該項決定。 一九八七年內,要求覆核申請共26宗,一九八六年只有6宗。

一些規劃申請書涉及比較大型的全面重建計劃,對所在的地區頗具影響。年 內,城市設計委員會所審查的這類大型計劃,包括重建北角、鴨脷洲和觀塘的蜆殼 油庫、全面重建鴨脷洲舊油庫和電力站,以及發展大埔第二區的商業/住宅區。

發展大綱圖則和詳細藍圖,是政府內部在行政上用以指導發展的圖則。雖然兩 者都是依據區域規劃綱言與法定分區計劃大綱圖的基本範疇而制定,但詳細藍圖通 常顧及當地的情況,適用於新闢的土地或需要全面重建的地區。這些圖則都是執行 圖則,用以劃定和撥出土地作公共及私人發展用途。若與法定圖則比較,發展大綱 圖則和詳細藍圖通常採用較大比例繪製,詳細列明擬建的道路及保留給各種不同用 途的地盤。年內制定的這類圖則,包括馬鞍山市中心、元朗市東部、天水圍東部私 人房屋區及天水圍西北部的詳細藍圖。

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列明保留土地供各種用途的準則及標準、提供社區設施的 標準,以及繪製城市圖則和擬備規劃概要所必須留意的位置及用途規定。這份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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