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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制度
目前有514位大律師和律師輪流參與「當值律師計劃」的工作,在8個裁判署 和4個兒童法庭審理的刑事專案中,免費替被控某些罪名的人士出庭。在裁判司 署被控下列罪名的人士,可獲當值律師的協助:身為三合會會員、遊蕩、藏有來歷 不明物品、外出時身懷偷竊工具、拒捕、藏有毒品可作非法販賣用途、藏有毒品、 藏有可吸食毒品的工具,以及藏有攻擊性武器等。另外,當值律師亦酌情免費為引 渡訴訟案件出庭,但鑑於各種資源有限,提供這種服務的情況並不多。在兒童法庭 方面,服務範圍則包括所有嚴重罪行。提供免費出庭的服務,並不審查被告人的經 濟狀況。年內,獲得法律輔導及律師代表出庭的成人及兒童被告共有16288名。
現時有354名義務律師參與「免費法律輔導計劃」,市民可於晚間前往沙田、荃 灣、灣仔、東區、旺角、黃大仙、觀塘和油蔴地各政務處,接受免費法律輔導服 務。透過138個志願機構的協助,每年約有3200人得到這項服務。有關方面明白 申請人的法律疑難後,便會在7至10天内安排申請人會晤律師。由於志願機構職 員早已詳細記錄其疑難所在,使律師在約見前已完成所需的研究,是以雙方會晤 時,律師便可提供具權威的意見。他們協助市民解決的問題有多類,其中包括婚 姻、就業、業主與租客的糾紛等。
「電話法律諮詢服務』在一九八四年開辦。該項服務設有10條電話線,在辦公 時間及晚上為市民提供多套錄音法律資料,每套為時2分鐘,旨在協助市民先行 明白其法律問題所在,然後鼓勵他們使用免費法律輔導計劃。錄音資料經常修訂, 主要有4大類:婚姻、業主與租客、刑事、財務。其後再增加多套詳細的錄音資 料,例如消費者法律和僱傭問題。查詢這些資料的市民,數目日增。以粵語和英語 提供的電話錄音資料,共有59套。一九八七年內,接到的電話諮詢達40354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