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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安全

交通

一九八五年引致傷亡的交通意外,減少了1.13% 年內發生的交通意外計有 14 930 宗;其中4390宗為重傷事件,280宗引致死亡。一九八四年則有 15 100宗 交通意外,重傷事件佔4650宗,引致死亡的事件則佔290宗。年內,運輸署會在 88個地點進行調查,以確定交通意外的成因,並會就其中56個地點建議工程方面的 補救辦法。

在減少交通意外方面,道路安全運動繼續發揮重要的作用。一九八五年道路安 全運動的主題為司機與行人使用道路不小心所導致的後果、定期維修車輛的需要,以 及乘單車的安全問題。在新的道路交通法例中,道路安全是相當重要的一環。一九 八五年六月一日起,所有車輛必須安裝反光車牌。道路交通(違例駕駛記分)條例 於一九八四年八月實施,為阻遏不良的駕駛積習提供了一個有效的解決辦法。根據 此條例,被判違反各種道路安全規定的司機,均會被扣分,如在兩年內扣滿15分或 更多者,可能會被取消駕駛資格。

至一九八五年年底,全港共有242隊學校交通安全隊,隊員超逾7300名。學 校交通安全隊的主要責任,是保障學童在上學及放學途中的安全。道路安全議會是 一個諮詢組織,年內繼續統籌全港道路安全的事宜。

道路收費

一九七九年香港内部交通政策白皮書會預測,由於市區道路網受到種種限制而 不能有多大發展,因此當局必須遏制私家車輛的增長率,以防止交通擠塞達到難以 忍受的程度。當局在一九八二年五月實施了一組財政措施,目的是將私家車輛的每 年增長率限為5%。這些措施包括加倍徵收車輛首次登記稅,每年牌照費則增加 3倍,並將汽油每公升增加7角。結果,領牌的私家車輛數字減少約43000輛, 而由於是年經濟衰退,這些措施更為見效。不過,自一九八三年年底開始,下跌率已 告放緩。在一九八五年,領牌的私家車輛數目只下跌24500輛,而一九八四年則下 跌36200輛。登記車輛的總數為169200輛,而一九八四年的數目則爲 184 600輛。

當局認為,雖然向擁有車輛的人士徵收重稅,在控制交通擠塞方面頗爲奏效, 但卻不是解決擠塞問題的最公平辦法。當局認為理想的辦法,是減少在擠塞地區和 繁忙時間內行駛車輛的數目。要達到這個目的,辦法之一是採用電子道路收費, 向在繁忙時間內使用交通繁忙的道路的車輛徵收費用。一九八三年,政府批准試驗 推行電子道路收費計劃,並委託顧問估計交通方面會有多少收益,研究裝置主要的 技術配件,進行測試,然後撰寫詳細的報告。

有關電子道路收費試驗計劃的工作,已於一九八五年六月完成。據顧問估計, 如果經濟繼續繁榮,而每年牌費的實際價格亦無再次提高,則擁有車輛的人數必定 再度增加。縱使公共交通和道路網繼續擴展,至九十年代初期,本港市區仍會面臨 嚴重而廣泛的交通擠塞問題。若要解決問題,當局可採用電子道路收費計劃或進一 步將每年牌費提高,兩者同樣能夠將擠塞程度減至可以接受的程度,但電子道路收 費計劃可容許更多人擁有車輛,在影響車輛的使用方面更具伸縮性。而一般來說, 由於能夠節省行車時間和成本,因此經濟方面的益處亦更大。

試驗結果顯示,電子道路收費計劃在技術上是可行的辦法,在本港施行相信可 以奏效。有關的設備已試驗了六個月。在這期間,當局在港島中區18個收費點的路 面下裝置了磁性電子線圈,2600部裝有電子車牌的車輛在行經該區時,行踪即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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