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85 — Page 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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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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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大約32000個車位,所收費用由每小時3元至7元不等,通常最低收費額為兩 小時或三小時的泊車費用。

路旁泊車位設在不妨礙交通的地點,通常裝有收費錶收費。一九八五年年中, 全港設有收費錶的泊車位共14500個,收費時間由星期一至星期六,每日上午八時 至午夜十二時。然而,在車位需求甚殷的地區,例如銅鑼灣、跑馬地及尖沙咀等, 星期日及公眾假期由上午十時至晚上十時亦須收費。當局在這些地區作出的調查顯 示,該項延長收費時間的辦法對管制這類車位的供求情況,證實非常有效;當局逐 計劃於一九八五年年底在灣仔、跑馬地、尖沙咀、九龍城、油麻地、旺角等區內更 多地方,採用該項收費辦法。

有關違例泊車的執法事宜,是由交通督導員和皇家香港警務處的交通部人員負 責。當局向違例泊車人士發出繳付定額罰款通知書,目前違例泊車每次罰款140元。

車輛牌照

領有牌照私家車數量的下降趨勢,在一九八五年緩和下來。經已登記的新私家 車總數由一九八四年的6569輛,增加至11200輛。新學習駕駛的人數,每月仍約 有 4000 人。根據在一九八四年八月實施的駕駛違例記分制,有31名持有駕駛執照 人士由於觸犯道路交通(違例駕駛記分)條例內的各項規定,被扣15分或以上,因而 被取消駕駛資格。

貨車

已登記的貨車數目由一九八四年十二月的72060輛增至一九八五年底的77000 輛。現在有越來越多的貨車,載運貨物來往本港及中國;這些貨車全部須在本港及 中國登記。

一間顧問公司於一九八四年會對本港貨車業作出研究,並向政府提交一份報 告。報告書內的多項建議,原則上已獲得政府接納。政府會優先考慮的建議,包括 改善貨車泊車位短缺的情況,及提高貨物裝卸的效率等。政府會考慮把這些建議在 各有關地區實施。

車輛檢驗

運輸署設有4個驗車中心,分別位於九龍灣、土瓜灣、上葵涌及掃桿埔。驗車 中心內的設施,每年為所有公共服務車輛、車齡較高的貨車及領有牌照載運危險物 品的貨車,進行重新發牌前的檢查。交通意外的肇事車輛,則交由警方設於何文 田、葵盛圍及鴻興道的車輛拘留所檢驗。機場車輛則在機場接受檢查,至於專利巴 士,則在巴士公司的廠房檢查。

根據交通諮詢委員會中華巴士公司維修工作研究小組所提出的建議,運輸署已 加強對中華巴士公司屬下巴士的檢驗,並成立一執行小組,負責檢控使用損壞車輛 的專利巴士公司。在道路車輛檢查及所有發生意外車輛的調查方面,運輸署亦給予 警方技術上的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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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局及立法局經已通過一項建議,准許私營車房為車齡逾6年的私家車輛 每年進行檢驗。根據該項計劃,若干私營車房會被選定為驗車中心,並獲授權檢驗 車輛,以及按照操作守則及道路交通條例中所列的規定,發出檢驗汽車機械及格證 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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