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 和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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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檢討的第二項結果是:一九八五年區議會選舉後,官方代表將不再出任區 議員。但他們會繼續定期列席區議會會議,以便提交討論文件、答覆問題和作出解 釋 各區議會的主席將由非官守區議員互選出來。

荃灣區現已發展為一個龐大的地區,鄰近四周分佈多個發展重點區;全港九各 區中,荃灣的人口最多,不但包括原有的荃灣區,而且還包括一山之隔的葵涌和青 衣島。此外,荃灣和葵涌/青衣在發展方面有所不同,面對的問題也不同。因此, 檢討的第三項結果是:政府決定分設兩個區議會——一個專為荃灣市而設,而另一 個則負責葵涌和青衣的事務,這樣各區議會便可更有效地為當地居民服務。換言 之,原有的18個區議會便會增至19個。

這次檢討的最後一項結論就是:由於各區議會對管理人口稠密的市區方面已起 一定的作用,所以應該讓區議會在市區管理方面擔當更重要的角色。

現屆區議員的任期將於一九八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期滿,而下一屆選舉將於同月 進行。實施上述各項改變後,預期各區議會的工作將邁進一個新領域,日後並可更 有效地為區內居民服務。

區議會與市政局、區域議局和鄉議局的聯繫

港九及新界的區議會與市政局和鄉議局(代表新界原居民就新界事務向政府提 出意見的法定組織)這兩個現有的代議制組織,一直保持聯繫。市區區議會為民選 及委任的市政局議員提供席位,而新界區議會則為鄉事委員會主席預留席位。

由一九八五年四月起,新界的9個區議會都會分別選出一名代表,加入臨時區 域議局。區域議局將於一九八六年正式成立。這制度可使新界區議會和區域議局保 持緊密的聯繫。

市政局及區議會的選舉制度

市政局及區議會的選舉是以選區制度為基礎,而眾多市民均享有選舉權。幾乎 所有21歲以上的香港本土人士,或年滿21及在香港居住超過7年的居民,均有資格 申請在其所住選區登記為選民。選民登記屬自願性質,在每年的八、九月舉行 九八四年大規模的選民登記活動增加了521951名新選民。截至一九八四年底,已 登記為選民的人數有1421391人,與所估計290萬有資格登記為選民的人數比較, 約佔49%。這些登記選民中,有 995 321 人住在市區,可在市區舉行的市政局選舉 及區議會選舉投票;其餘426070 人為新界居民,可在新界舉行的區議會選舉及一 九八六年四月舉行的新區域議局選舉投票

過去一年,由於考慮到增加區議會民選議席的需要、地理環境、人口增長與遷 移,以及各區居民的特色,區議會的選區分界已作出修改。將於一九八五年三月舉 行的區議會選舉將全港劃分為19個地區和145個選區。市區劃分為10個地區,其下 再劃分為83個選區;新界則劃分為9個地區,其下再劃分為62個選區。這表示將增 加1個地區及23個選區。大部分選區將有兩名民選議員。新界區議會的民選議席將 由56個增加至92個,而市區區議會的民選議席則由76個增至145個。

市政局選舉共劃分15個選區,每一選區由數個市區內的區議會選區組成,設有 一個民選議席。新的區域議局則除了其他類別的議席外,還有12個以選區為基礎的 民選議席。

選民只可在其所登記的選區內投票,但可成為任何一個選區的市政局、新區域 議局或區議會的候選人,只要該選民本身在本港居住10年以上,又獲該選區內10名 選民提名即可。每個選區有1至2個議席,由獲選票最多者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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