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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議局
政制和行政
新的區域議局,是為了提供更有效的服務,以配合新市鎮未來的人口增加而 設。一直以來,為市區居民提供廣泛服务的市政總署,須向市政局負責;而為新界 居民提供同樣服務的新界市政署,却向中央政府負責。成立區域議局的目的,同時 也為了糾正這種怪異的現象。市政局這個制度在市區行之有年,成績相當美滿,因 此政府決定將這個制度推及全港。
在市政局管轄地區範圍以外的公眾環境衞生和潔淨服務方面,區域議局的職責 會和市政局一樣。至於文娛康樂服務方面,區域議局的工作將包括康樂文化署以往 在地區上和區域上提供的各種服務。
區域議局將會有議員36名,其中12名會從各選區直接選出,而12名會是委任議 員。新界9個區議會的議員將各自互選1名代表參加區域議局。鄉議局3名代表將 會出任區域議局當然議員。
政府會在一九八五年初成立一個由委任議員組成的臨時區域議局,希望區域議 局在八六年四月正式成立前,能夠累積到一些實際工作經驗。12名直接民選議員的 選舉,預算在一九八六年三月市政局選舉時同期舉行。當選者的任期由一九八六年 四月一日開始,屆時新區域議局將正式成立。
為向市政局和新區域議局提供所需的行政服務,現時的市政總署和康樂文化署 將會合併及改組為兩個新部門,各由一名行政首長執掌,分別為市政局和區域議局 服務。此外更會增設一個文康市政司的職位,負責環境衛生和康樂文化方面的決策 工作,並且擔當協調任務,使兩個部門與兩個議局之間能衷誠合作、持有一貫的政 策和適當地運用資源。這名司級人員也會是中央政府和兩個區域議局之間的橋樑。
地方行政
一九八二年,當局在全港18個行政區內設立區議會和地區管理委員會。成立區 議會的目的,是在各區設立更佳途徑以徵詢民意和提供更多機會讓居民參與區內事 務。區議會的成員包括政府人員、委任非官守議員、來自其選區的民選議員、市政 局議員或鄉事委員會主席。他們主要提供諮詢服務,負責管理大部分地區事務。在 監察政府在各區的服務及建樹方面,區議會討論多項與區內居民息息相關的事宜。 所有區議會均獲政府撥款,以便在區內進行康樂文娛活動和小規模環境改善工程。 地區管理委員會的成員,全屬政府人員;各部門的政府人員可藉此共聚協商, 以期提高地區上的行政效率。地區管理委員會實際上負責為同區的區議會提供服務。
新界的區議會已根據區議會條例的規定,自一九八二年四月一日起成為法定組 織,至於市區的區議會,則自同年十月一日起成為法定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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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議會在廣徵民意和提供機會讓居民參與地區管理事務方面的貢獻,有目共 睹。為確保區議會能繼續應付香港不斷轉變的環境和市民的需求,當局在一九八四 年就區議會的組織和行政上的安排進行檢討。由於這次檢討,當局決定增加民選議 席,以加強區議會的代表性。預計在一九八五年三月選舉之後,民選議員與委任議 員的比例將會是二比一。倘若某些區議會因民選議席倍增而變得過大及影響其運 作,則區議員的總人數將會略為削減,但仍然保留二與一的比數。一九八五年三月 的選舉中,民選議席將由132個增加至237個,而委任議席則由135個略減至132個。 屆時非官守議員的總人數將會是36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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