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和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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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角色。他們提供意見,協助政府擬訂政策,參與制定法例,監察政府施政效率, 並且處理市民對政府部門的申訴。
兩局非官守議員的事務,包括研究各項法案、政府建議施行的重要措施,以及 收取各公共團體及市民所提出的意見。
兩局非官守議員設有16個小組,定期與政府高級人員開會討論各方面的施政問 題,例如教育及人力、衛生及福利、公務員事宜、房屋、工商業、交通及公共關係 等。重要的政策及問題,均在會上討論,亦可能提交立法局會議席上公開質詢及舉 行辯論。此外,更有由港督委任的小組,例如「警方投訴事宜常務小組」,就是由 7位非官守議員和增選成員律政司組成,負責監察警方處理市民對警察投訴的方 法;又如「總督特派廉政專員公署事宜投訴委員會」,是由7位非官守議員和1位 律政署人員組成,負責監察廉政公署處理市民對該署投訴的方法。
非官守議員定期訪問政府各部門及港九新界各區,以了解本港各區的最新發展。
「行政立法兩局非官守議員辦事處」協助議員蒐集資料及執行職務。該辦事處 雖由政府負責經費,但並非政府部門。辦事處亦是眾所周知的申訴途徑,處理市民 向議員所提出的申訴、上訴及意見,有關指責政府部門行政失當事宜。兩局非官守 議員處理申訴的制度,與若干國家的法定處理申訴制度不同,本港的法例並未予以 明文解釋或規限。根據該制度,兩局非官守議員有權向政府部門索閱檔案,與高級 人員會晤,以及對政府部門的現行慣例和政策提出質詢;又可將重要的事件,提交 立法局或行政局處理。兩局非官守議員的年報,對各項工作均有詳細的叙述。
市政局與地方行政
市政局
二
市政局為一法定組織,負責為市區內近400萬市民提供各項服務。市政局權力 來自市政局條例,其中規定擔負若干法定職責,如清潔街道、收集垃圾、食物衞 生,包括監察菜館、食物店、街市、屠場等地方的衛生標準,以及負責其他環境及 食物衞生職務。與衛生問題有密切關係的販商管理工作,亦由市政局負責。
市政局並且承擔市區酒牌局的職務。其他職責與康樂文化活動有關,包括興建 及管理所有體育設施如游泳池、公園及遊樂場、網球場、室內及室外運動場。
市政總署署長是市政局的最高執行人員,由其領導的市政總署負責執行局方政 策和決定。市政局由一九七三年開始財政獨立,大約75%經費來自差餉,其餘則來 自各種收費和牌費。市政局一九八四/八五年度的收入預算約為15億5,600 萬元。
市政局由30位議員組成,其中15位由各選區選出,15位由港督委任。市政局每 月舉行公開會議一次,以通過各項附和處理財政事務。至於日常工作則主要由13 個專責委員會及14個小組委員會負責。所有會議均以英語或粵語進行,倘有需要, 則使用即時傳譯服務。
差不多所有市政局議員均編配有個人或共同使用的接見市民辦事處,以處理及 答覆市民的投訴。投訴範圍很廣,泰半涉及市政局職權以外事項,惟議員仍盡力向 各政府部門或公共團體尋求答案,協助市民。
若干議員並無私人辦公室,市政局因此給予資助,以便租用辦公室,妥善地執 行市政局議員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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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局全部議員均在區議會擁有席位。民選議員在本身選區工作,而委任議員 則由局方委派至各區議會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