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984 — Page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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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和行政

開廣泛辯論;另一次是在每年二、三月間撥款法案提出二讀時,該局就預算案財經 事務展開辯論。

非官守議員可就政府應負責處理的公眾事務,向政府提出詢問,以便知悉詳 情,或要求政府處理。這些口頭提問和作答,均在立法局內進行;而議員亦可就先 前已作答的事項,再提出補-

問題,待當局就有關答覆再作闡釋。

該局的其他事務,尙有動議討論附屬法例、報告書及政策文件(綠皮書及白皮 書)等,以便進行辯論。每次立法局開會時提交該局的所有文件,連同會議過程的 詳細紀錄,均全部予以保存。

財務委員會

立法局的財務委員會,由布政司出任主席,成員包括財政司和另外一位立法局 的官守議員(目前是地政工務司),及立法局全體非官守議員。該委員會負責仔細 研究公共開支,每年三月舉行多次特別會議,審核支出預算案;並於全年內定期舉 行會議,凡涉及更改該年度已由立法局通過的撥款預算的請求,均須在會議中提 出,並予以考慮;此外,又須注意推行新政所需的費用。特別會議於一九八四年內 首次公開進行,准許市民旁聽。有關的會議常規經適當修訂後,定期會議亦會自一 九八五年三月起全部公開舉行。財務委員會屬下有兩個小組委員會,即人事小組委 員會及工務小組委員會。

工務小組委員會由財政司出任主席,成員包括地政工務司和17名立法局非官守 議員。該委員會負責覆檢公共工程計劃中工程的進度和實施次序,並向財務委員會 提出有關更改該等計劃的建議。

人事小組委員會的成員,包括13名立法局非官守議員,由其中一名議員出任主 席;其他成員有銓叙司及財政司。該委員會負責詳細審查有關增設首長級職位, 開設新職級及更改薪級的提議,並向財務委員會作出建議。此外,並審查各部門有 關員額編制的報告。

政府帳目委員會

一九七八年五月十日,立法局決議成立政府帳目委員會。該委員會是立法局的 常務委員會,成員包括主席及6名委員,全部由立法局非官守議員出任。政府每年 的收支帳目表,先由庫務署署長擬備,再由核數署署長加以審查,核數署署長並且 根據核數條例所賦予的權力及所規定的職務,審查任何有關事項,然後一併提出報 告。政府帳目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審閱核數署署長的報告,再向政府提交報告。該 委員會的首要任務,在確保一切公共帳項按撥款目的而開銷,所有支出均有所值 而政府在財務管理方面嚴正不苟。

每年十一月,該委員會向立法局提交核數署署長的報告,然後召開公開會議討 論。在會上,每一支出帳目的審查人員將根據核數署署長的報告提出證據資料。該 委員會會議所得的結論擬備報告,在每年一月向立法局提交。政府對該委員會報 告的反應,詳載於政府批示中。該批示闡明政府為施行該委員會的建議而採取的步 驟,或解釋政府為何不接納有關建議。每年在政府帳目委員會向立法局提交報告書 後三個月內,該份政府批示亦提交立法局省覽。

行政立法兩局非官守議員

行政立法兩局的非官守議員,藉着參與政府的施政,在本港的行政上擔任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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