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和行政
財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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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局的財務委員會,由布政司出任主席,成員包括財政司和另外一位立法局 的官守議員(目前是地政工務司),及立法局全體非官守議員。該委員會負責仔細 研究公共開支,每年三月舉行多次特別會議,審核支出預算案;並於全年內定期舉 行會議,凡涉及更改該年度已由立法局通過的撥款預算的請求,均須在會議中提 出,並予以考慮,此外,又須注意推行新政所需的費用。財務委員會屬下有兩個小 組委員會,即人事小組委員會及工務小組委員會。
工務小組委員會由財政司出任主席,成員包括地政工務司和15名立法局非官守 議員。該委員會負責覆檢公共工程計劃中工程的進度和實施次序,並向財務委員會 提出有關更改該等計劃的建議。
人事小組委員會的成員,包括13名立法局非官守議員,由其中一名議員出任主 席;其他成員有銓叙司及財政司。該委員會負責詳細審查有關增設首長級職位, 開設新職級及更改薪級的提議,並向財務委員會作出建議,此外,並審查各部門有 關員額編制的報告。
政府帳目委員會
一九七八年五月十日,立法局決議成立政府帳目委員會。該委員會是立法局的 常務委員會,成員包括主席及6名委員,全部由立法局非官守議員出任。政府每年 的收支帳目表,先由庫務署署長擬備,再由核數署署長加以審查,核數署署長並且 根據核數條例所賦予的權力及所規定的職務,審查任何有關事項,然後一併提出報 告。政府帳目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審閱核數署署長的報告,再向政府提交報告。該 委員會的首要任務,在確保一切公共帳項按撥款目的而開銷,所有支出均有所值, 而政府在財務管理方面嚴正不苟。
每年一月,該委員會向立法局提交核數署署長的報告,以及該委員會根據每一 支出帳目的審查人員及其他證人所提供的證據資料所編製的報告。其後該兩份報告 成為公開文件,轉送外交及聯邦事務大臣。政府對該委員會報告的反應,詳載於政 府批示中,該批示更詳述政府為施行該委員會的建議而採取的步驟,或解釋政府為 何不接納有關建議。每年在政府帳目委員會向立法局提交報告書後三個月內,該份 政府批示亦提交立法局省覽。
行政立法兩局非官守議員
行政立法兩局非官守議員,在港府施政中,擔當一個重要的角色。他們提供建 議,協助政府訂立政策,參與制定法例,監察政府施政效率,並且處理市民對政府 部門的申訴。非官守議員由總督委任,分別選自社會不同的階層,他們除出任議員 外,更在各類的諮詢委員會佔有300多個席位,處理種種與公眾及社會有關的事務。
非官守議員對於各項法案、重要的政府措施、引起爭論的政策、或公眾團體及 個別人士提供的意見,都會詳加研究。負責監察警方處理市民對警察投訴的「兩局 非官守議員警方投訴事宜常務小組」,成員包括7位非官守議員和增選成員律政 司。由6位非官守議員及1位律政人員所組成的「總督特派廉政專員公署事宜投訴 委員會」則負責監察有關不滿廉政公署的投訴是否獲得適當處理。非官守議員更設 立若干小組,定期與政府高級人員會晤,討論政府的事務及施政。遇有重大的問 題,亦可在立法局會議中公開提出質詢,或舉行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