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和行政

財務委員會

209

立法局的財務委員會,由布政司出任主席,成員包括財政司和另外一位立法局 的官守議員(目前是地政工務司),及立法局全體非官守議員。該委員會負責仔細 研究公共開支,每年三月舉行多次特別會議,審核支出預算案;並於全年內定期舉 行會議,凡涉及更改該年度已由立法局通過的撥款預算的請求,均須在會議中提 出,並予以考慮,此外,又須注意推行新政所需的費用。財務委員會屬下有兩個小 組委員會,即人事小組委員會及工務小組委員會。

工務小組委員會由財政司出任主席,成員包括地政工務司和15名立法局非官守 議員。該委員會負責覆檢公共工程計劃中工程的進度和實施次序,並向財務委員會 提出有關更改該等計劃的建議。

人事小組委員會的成員,包括13名立法局非官守議員,由其中一名議員出任主 席;其他成員有銓叙司及財政司。該委員會負責詳細審查有關增設首長級職位, 開設新職級及更改薪級的提議,並向財務委員會作出建議,此外,並審查各部門有 關員額編制的報告。

政府帳目委員會

一九七八年五月十日,立法局決議成立政府帳目委員會。該委員會是立法局的 常務委員會,成員包括主席及6名委員,全部由立法局非官守議員出任。政府每年 的收支帳目表,先由庫務署署長擬備,再由核數署署長加以審查,核數署署長並且 根據核數條例所賦予的權力及所規定的職務,審查任何有關事項,然後一併提出報 告。政府帳目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審閱核數署署長的報告,再向政府提交報告。該 委員會的首要任務,在確保一切公共帳項按撥款目的而開銷,所有支出均有所值, 而政府在財務管理方面嚴正不苟。

每年一月,該委員會向立法局提交核數署署長的報告,以及該委員會根據每一 支出帳目的審查人員及其他證人所提供的證據資料所編製的報告。其後該兩份報告 成為公開文件,轉送外交及聯邦事務大臣。政府對該委員會報告的反應,詳載於政 府批示中,該批示更詳述政府為施行該委員會的建議而採取的步驟,或解釋政府為 何不接納有關建議。每年在政府帳目委員會向立法局提交報告書後三個月內,該份 政府批示亦提交立法局省覽。

行政立法兩局非官守議員

行政立法兩局非官守議員,在港府施政中,擔當一個重要的角色。他們提供建 議,協助政府訂立政策,參與制定法例,監察政府施政效率,並且處理市民對政府 部門的申訴。非官守議員由總督委任,分別選自社會不同的階層,他們除出任議員 外,更在各類的諮詢委員會佔有300多個席位,處理種種與公眾及社會有關的事務。

非官守議員對於各項法案、重要的政府措施、引起爭論的政策、或公眾團體及 個別人士提供的意見,都會詳加研究。負責監察警方處理市民對警察投訴的「兩局 非官守議員警方投訴事宜常務小組」,成員包括7位非官守議員和增選成員律政 司。由6位非官守議員及1位律政人員所組成的「總督特派廉政專員公署事宜投訴 委員會」則負責監察有關不滿廉政公署的投訴是否獲得適當處理。非官守議員更設 立若干小組,定期與政府高級人員會晤,討論政府的事務及施政。遇有重大的問 題,亦可在立法局會議中公開提出質詢,或舉行辯論。

Share This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