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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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的補償,則必須退還該計劃所發給的援助金或所得的損失賠償或其他補償,以 款額較少者為準。該計劃的援助款額、付款條件及方法,乃以緊急救濟基金的付款 辦法作為根據。根據原有規定,受傷者必須獲得7天病假,始有資格申請賠償,但 自一九八二年一月六日起,此項規限已減為3天。年內,該計劃共接獲7810宗申 請,其中6650宗獲得批准,發出款項共3,200 萬元。

遇有天災,社會福利署即向災民展開緊急救濟,提供物資援助,包括熱飯、毛 氈及其他必需品。此外,如有人因災禍而傷亡或殘廢,其家庭可獲緊急救濟基金撥 款。年內,在276宗事件中,社會福利署會向 21566名登記災民提供緊急救濟服務。

一個特別調查小組負責深入調查涉嫌欺詐及多付款項的個案,以防止各項社會 保障計劃遭人濫用。年內,該組完成調查的個案共有 180 宗,其中一部分已轉交律 政司尋求法律指導及考慮起訴。該組同時在居於院舍而委託同一代理人領取款項的 受惠人中,隨機抽取10%的樣本作調查。年內,已完成核對的個案共255宗。

凡對社會福利署署長的社會保障援助決定有所不滿的人士,均可向社會保障上 訴委員會提出上訴,年內,該委員會共處理上訴84宗。其中20宗為公共援助個案, 58宗涉及特別需要津貼,6宗與交通意外傷亡援助有關。

感化服務

為刑事罪犯而設的感化服務,主要以社會工作的方法來執行法庭的指示,使罪 犯改過自新,重返社會。此種服務包括感化督導(由設於各裁判署或法院的感化辦 事處負責執行)、羈留服務、青少年罪犯住院訓練及善後輔導服務。

感化督導是替代監禁的一種刑罰,適用於任何年齡的罪犯。在這制度下,罪犯 得以繼續留在社會,但須接受感化主任的督導和遵守法庭規定的行為準則。除由專 業人士提供服務外,來自社會各階層的志願人士亦有參與義務感化計劃,該計劃旨 在鼓勵更多社會人士參與,協助受感化者改過自新。

羈留所及住宿教導所在學術、職業先修、社交和康樂方面提供訓練,其目的在 使罪犯改過自新,日後重返社會時,成為奉公守法的市民。社會福利署轄下的5所 感化院,專為此項工作而設,各有略為不同的訓練計劃,以收容不同性別及年齡的 受感化者。

海棠路男童院和馬頭圍女童院,既是羈留所,又是感化院,收容18歲以下的青 少年罪犯或法庭認為需要照顧和保護的青少年。青山男童院收容入院時年齡在14至 16歲的童犯,他們被法庭判處較長期的住院羈留,以便接受改造。均背山男童院是 一所感化學校,專收容入院時年齡在14歲或以下的童犯。觀塘宿舍收容16至21歲而 須接受感化的青年男子,他們被法庭判合接受感化,但須先行入住宿舍不超過1 年。社會福利署並設有善後輔導辦事處,在受感化者住院時,即提供輔導服務,及 至他們重返社會,亦繼續給予輔導,以幫助他們重新適應社會生活。

由英國來港的一位顧問,已完成有關報告,除闡述照顧及處理青少年罪犯的理 論外,並就人手、訓練及工作等問題,提供詳細建議,該等建議現已付諸實行,並 且取得相當成績。由教育署臨時調派的一位人員,已就如何在住宿教導所聘用一批 受訓教師以及如何改善課程及訓練計劃等問題提出意見。此外,在一九八二年底, 該署已着手將一間位於鰂魚涌的英童小學,改為少年感化院,這間感化院將於一九 八三年啟用,屆時將大大減輕海棠路男童院的擠迫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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