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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和土地

75年,但須按照官契條例重估地稅。新界及新九龍售出土地的官契,通常由一八九 八年七月一日起計,為期99年,但減去最後三天,即截至與中國所訂租借期限屆滿 的三天前為止。

政府的土地政策是在土地用途分區及發展計劃範圍內盡量善用土地。市區內大 部分用以興建工商業或住宅(公共屋邨以外)樓宇的土地,均公開拍賣或招標承投 政府定期拍賣官地,每年刊登兩次預告,列明六個月內預算拍賣的官地。新界市鎮 方面,政府須收回許多土地才能加以發展,很多發展土地,均由持有換地權書的 人士以投標方式購買。

至於作特別用途的土地,如該地的官契附列特別規定,或由於其他因素以致不 適宜公開拍賣,則公開招標承投。特別用途,包括發展投資龐大但不適宜在多層大 廈設廠的工業,而此類工業可為本港帶來較先進的科技和更多工藝技能。該類售地 工作只於接獲正式申請時始着手辦理,在若干情形下,或可採用私人協約方式批 地,但須先由總督會同行政局批准。

公務員宿舍的重建計劃年內續有進展,舊有宿舍用地改由政府與私人機構合 營。一九八一年內售出的土地,將用作興建328個政府宿舍單位及大約240個私人住 宅單位。另有9幅土地售作高級住宅樓宇之用,以解決對該類樓宇的大量需求。

售出的工業用地,以九龍灣為主,共約7萬8千平方米。其中部分售作貨倉之用, 或規定興建小型工廠單位,或規定地台可負荷重力及訂明地台至天花板之間的淨高。

香港房屋協會的市區改善計劃、房屋委員會或私人機構聯營的居者有其屋計 劃,均為中等收入的人士提供廉租房屋。上述用地以十足市價撥給房屋協會或房屋 委員會,至於聯營方面,則採取出價投標辦法,撥地予私人機構。政府有權指定上 述計劃個別單位的買生。

此外,政府亦釐定政策,將若干地區限制發展的官契條件加以修訂,俾能按照 適當的城市設計規定重新發展土地。如欲修改官契條件,通常須補地價,數目相 等於現有官契准許發展土地的價值與新官契條件准許發展土地的價值的差額。

為期75年不得續約的官契,期滿後如獲准重批予前業主,則前業主須補付地 價。當局對處理分層大廈各單位業主的官契期滿事,已有特別安排。擁有物業的業 主,如所持官契為可續期者,則可根據一九七三年制定的官契條例,按座落該地段 的物業應課差餉租值計算新地稅。

重要土地交易

一九八一年內的重要土地交易,包括招標出售4幅高級住宅用地,分別位於九 龍達之路及大窩坪、港島大潭水塘道及紅山道,面積共達25萬多平方米,此等地點 將於一九八三至八四年提供1900個高級住宅單位及160個政府宿舍單位。

前港澳碼頭用地於年內撥予私人發展商,用作發展大型現代化碼頭,以應付不 斷增加的港澳旅客。碼頭毗鄰的土地亦撥歸發展商,作為興建商業大廈之用。大廈 與碼頭之間設有車輛及行人通道。新碼頭預計於一九八四年中完成。

新界方面,最大宗的土地交易為四月間,以現金標投的屯門居者有其屋計劃用 地,面積達 53 030 平方米,售價 3億330萬元,將用作興建2300 個居住單位。

在一九八一年初一次土地拍賣中,政府總收入超過4億3,800 萬元,其中一幅 位於沙田的酒店用地,面積為5千平方米,以2億4,100 萬元成交。在同一次拍賣 中,政府以1億6,900萬元售出首幅位於大埔新市鎮中心的土地,面積為5012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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