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和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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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九年八月,政府發表一份守則註釋,說明有關進行收購時受建議公司暫 時停牌的守則。年内,公司易手的事件有1宗,掌握控制權的股東收購其他股東股 份的有5宗。

年內證監理專員繼續執行香港單位信託及互惠基金守則,根據證券條例而獲 證券事務監察委員會認可的單位信託及互惠基金有10個。

證券交易所設立聯合賠償基金,旨在賠償投資者交易所會員犯錯誤而遭受的 金錢損失。截至一九七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基金總額為2,400萬元;年內,該基 金並未付出任何賠償。非交易所會員證券商的存款額為687萬元。收取存款的目 的,是預備在非證券交易所會員的證券商犯過失時,給予投資者若干保障。

一九七九年底,依照一九七四年證券(證券商、投資顧問及代表)規例而註冊 的共有 2,204 人,計有:公司證券商107人;個人證券商1,012人,其中包括四家 證券交易所的股票經紀 898人;公司投資顧問74人;個人投資顧問 120人;證券商 代表 822人;投資代表69人。年內有5家公司獲認可為獲豁免證券商。

一九七九年四家證券交易所呈報的全年總成交額如下:遠東證券交易所 117 億 4,742 萬元,香港證券交易所56億709萬元,金銀證券交易所82億1,731萬元及九龍 證券交易所6,142萬元,合計256億3,324萬元,比上年的274億5,789萬元少62%。

為加強保障投資者起見,當局在年内根據執行法例時所得的經驗,草擬修訂證 條例及商品交易條例的建議。

商品交易

香港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是唯一根據商品交易條例領有牌照在本港經營期貨 合約商品交易所的公司。一九七九年內,原棉和原糖的世界市場並無重大變動,兩 者市道平淡。商品交易所申請增設大豆和黃金買賣,大豆市場在一九七九年十一月 一日開始營業。

一九七九年底,根據一九七六年商品交易(交易商、商品交易顧問及代表)規例 註冊的人士有710人,包括商品交易商130人(公司交易商46人,個人交易商84人), 其中有43名公司交易商及10名個人交易商為香港商品交易所股東;商品交易商代表 556人,公司商品交易顧問6人;個人商品交易顧問9人;以及商品交易顧問代表

9人。

設立商品交易賠償基金的目的,是賠償投資者因交易所股東所犯錯誤而遭受的 金錢損失。到年底時,賠償基金總額爲 320萬元。非香港商品交易所會員的交易商 存款共計50萬元,存款目的,是預備在非香港商品交易所會員的交易商犯錯時,給 予投資者若干保障。

黃金市場

一九七九年內,國際金市及本港金銀業貿易場的黃金交易均極為活躍,價格變 動與倫敦、蘇黎世及紐約等其他主要市場的發展相應。

金銀業貿易場共有會員號195間,年內並無接受新會員加入。貿易場的金價, 在一九七八年底為每両99純金港幣1,304元,至一九七九年底已升至港幣3,088元, 一而相等於37.429克99純金。

年內本港國際黃金市場有所擴展,若干最近領牌的銀行參與買賣。該市場的交 易以美元定價,按每盎斯99.95%純金計算,在倫敦交收,一盎斯相等於31.103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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