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和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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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期,期滿時通常可續期75年,但須按照官契條例重地稅。新界及新九龍土 地的官契,通常由一八九八年七月一日起計,為期99年減去最後三天,即截至 與中國所訂租借期限屆滿的三天前為止。

政府的基本政策是把土地公開拍賣,價高者得。大部份用以興建工商業或 住宅樓宇的土地,都是用這方法批出。政府定期舉行土地拍賣,每年刊登兩次 預告,列明在隨後六個月中可供拍賣官地。作特別用途的官批,則通常公開 招標承投。

此外,政府並以私人合約方式,撥地發展需要龐大資金的工業,因為發展 工業對香港繁榮極有帮助,而且需要廣大的土地。政府亦以私人合約方式撥地 予非牟利團體,以供興建學校和醫院之用。

工務司負責管理港島、九龍和新九龍的土地,同時兼任建築事務監督和城 設計委員會主席。除新九龍以外,新界的土地由新界政務司負責。

商業及住宅樓宇用地,通常均在土地成交後短期內繳交地價,地價總值超 逾1千萬元者可分10年平均攤付,週息1分。如屬工業用地,則無論成交價多 寡,都可於兩年內免息均分4期攤付,亦可於成交後短期內先付地價一成,其 餘九成則均分10年攤付,週息5厘。

·九七六年四月,政府招標承投位於沙田圓洲角西北的4.348公頃海灘及 海床,供作商業及住宅發展用途。中標人須負責進行 8.094公頃的海灘及海床 填海工程,其中4.348公頃可保留作發展用途,其餘塡得的土地則於竣工及築 成若干道路及岸壁後交回政府。此項發展計劃預料可提供房屋給1萬人居住。

政府又於同年九月批出官契,以便將位於大嶼山大白灣的61.3公頃官地發 展為設備完善的渡假勝地。該項計劃將包括有會所房舍、酒店及一個公共高爾 夫球場,還有自用水塘、海水及淡水儲存庫和濾水廠、污水及廢物處理廠和小 輪碼頭。預料整個計劃需時約十載始可完成。

大埔工業邨第一期發展計劃已優先獲准進行。該土地乃供密度較低而需 要資本較大的工業發展之用。這項計劃要在大埔海即吐露港的海灘及海床進行 大約 110 公頃的填海工程。該邨本身總面積佔地76公頃,工程共分兩期進行。 首期可塡得土地共24.3公頃,預定在一九七八年完成。在塡海過程中,由一九 七七年初開始,即應陸續增加建築地盤的供應。預料全盤計劃可於一九八○年 十二月完成。

一九七五至七六財政年度從市區土地交易所得的收益達8,800萬元,上年 度為1億5,770萬元。雖然此項收益減少,但臨時租用官地的需求則仍甚殷 切,而通常多是短期批租。在一九七五至七六財政年度,此種短期批租的收 益,在市區方面有1,150萬元,新界方面則達1,87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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