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與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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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估計將耗費逾三十億元,此數目僅為建屋費用,此外居民 所需之康樂及衛生環境設備,亦耗費不貲。新建公共房屋大部 份位於新界,因此交通運輸工具及道路須大加改善,以求配合
總督同時宣佈,新設一個房屋事務委員會,負責監督本港 所有公共房屋之策劃、設計、興建及管理。該新機構將接管目 前由房屋政策委員會、屋宇建設委員會、市政局(負責管理市 區內各新區)及事務處處長(負責管理新界各區)執行 之房屋職務。該新機構將於一九七三年四月一日成立。
政府興建房屋
香港之新區大廈備受世界注意,其能使成千上萬居民,從 一項建築計劃獲得安置,在速度及規模上,無與倫比。截至一 九七二年年底,香港政府由於施行此項計劃,結果已成為一百 二十二人,亦即本港人口百份之三十之業主。
一九五四年設計之七層新區大厦,一九六四年已棄置不用 ,而代之以新設計。新大厦最初為八層,其後增至十六層,與 舊式大廈截然不同。新式大厦每層之入口經由中央走廊,不若 舊式者須經外面之騎樓。此設計使每一單位有其私用露台。至 於其他改良,包括加設垃圾槽,住屋內有電力及電燈設備,十 六層大廈還裝有升降機,並以私用廁所及水喉代替以前之公共 廁所及公共浴室。最近建成之大厦,房間面積加大,以符合房 屋政策委員會之建議,使每一成人可獲得三十五方呎面積。 九七二年年底,徙置事務處管理之各型大厦,共有1,508 座, 居民共計 1,175,771人,其居於新型大厦者,佔百份之五五點
三。
一九七零年,政府將一座舊式新區大厦改建完成,使每一 居住單位具有獨立完善設備,有私用廁所及供水系統,其中 有等單位且有私用露台。由於此次試辦成功,使政府决定將最 舊之石硤尾新區重建。該區六座大厦之居民,現已搬進附近新 建之政府廉租房屋,以便當局開始進行第一期重建計劃。全部 計劃預期在一九七九年完成。該計劃擬將二十九座大厦中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