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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與住屋
該署長或其高級人員會同加租諮詢委員會進行。至於加租額不 超過百份之五者,則無權要求覆核。自該條例於一九七零年六 月開始實施起至一九七二年年底,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收到候 批之加租協議書七、七二七份,加租申請書一九、五四六份, 加租覆核申請書八八五份,再加租不超過百份之五之通知書副 本五、七九八份。
多層-大廈管理
為解决多層大厦因業主衆多而引起之各種問題,當局於一 九七零年六月制訂多層大廈(業主組織法團)條例。顧名思義 ,該條例旨在使多層大厦之小業主聯成一體,組織一個管理機 構,負責管理工作。民政司署及新界民政署職員曾用不少時間 解釋該條例,並協助業主進行組織工作。至一九七二年年底, 已成立之業主會共有四二九個。具有公德心之業主,不斷努力 改善大厦之環境衛生(尤其在清潔及保養方面),以及隣里關 係,在多個民政區內,此等業主聯會,更組成聯會,藉以提高 工作效能,並發展社區精神。民政司署同時為業主會職員舉辦 訓練課程,除增進彼等在管理方面之知識外,更透過意見之交 換,改善業主與政府之關係。
多層大廈業主會基於實際及社會需要而成立,以解决大厦 業主及住客之共同問題。此等組織可以消除方言、職業、國籍 及階級之界限,故對社區發展貢献良多。
房屋
十月間,總督在立法局會議席上致詞時,談到本港公共房 屋建設之長遠目標。他指出目前房屋不足之現象形成政府與民 衆間意見之分歧,損害香港人之自尊及政治意識。他透露,政 府計劃設立房屋事務司署,推行龐大建屋計劃,在今後十年安 置一百八十萬人。
該計劃將使本港每一家庭均獲得獨立之永久居所,此外並 清除所有僭建木屋,徙置全部木屋居民。以目前價格而論,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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